如果朋克少年违反了法律伤害了别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片中能给他们安上的罪名只是着装和生活方式,。光鲜的中产却能洗脱谋杀者的罪名。警察对两伙人截然不同的态度。我不禁在想,朋克少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就该这样死去。最后的决战,无法抑制愤怒咆哮嘶吼,朋克从无畏惧。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此处可能略显牵强。我们总是害怕我们不了解的、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外的一切事物。此片与punk无关,只是以此为切入,对人性道德的拷问。
■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朋克不死!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 【评分:7.5分/10分】
一个故事,这真的打动我,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有个十几岁的朋克小子,被白人运动员开着他爸爸的凯迪拉克撞倒了。这个男孩死了,面目全非。这家伙杀了这小子,显然是有罪的。他被定罪了,猜测这个全美运动员,当时在上大学。陪审团觉得这个朋克活该去死,似乎他就该这个样子。他不仅被杀了,在审判中。他又被杀了,因为他们批判他的生活方式。因为他没有穿Tommy Hilfiger的衬衫和卡其裤。凶手还在毕业典礼上鼓掌,因为他是橄榄球明星。美国梦,强壮、正常,他从来没有在监狱里待过一天。那我们该怪谁呢,你知道的,每个人都想说,你知道的To Much Violence To Much Violence Today (太多的暴力 太多暴力在今天) ,每个人都忘记内战,圣经或者莎士比亚。暴力不是全新的!所以我才问这个问题,我把这个放在我的网站上。我说: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害孩子,娱乐了成年人呢。我认为这个问题,现在我们也该问问自己。每次你通过犯罪现场饥渴的摄像头,或者在葬礼上,或者在空难上。我现在就在框框内,你正在看着我。我在监视器里看着自己。我们坐在电视机前,我们就是电视。我们是一个副本,盯着一个副本。无穷的副本!最后像施乐复印机般堕落。我们不知道谁是始作俑者,这就是我们的处境。这就是我想留给你的。
没有炸弹的炸弹之城,有的只有人性的泯灭。
电影是倒叙,所以一开始看容易迷糊。低沉的配乐,像无人引航,感觉致郁。人物的众多也使人一开始没有兴趣。所以。。。一定要耐心点,实在看不下就放弃,或者跳过
题材是文化冲突,对异端的处决。
1、镇子里有两伙年轻人群。棒球队、朋克
2、 美国法院依照遵循先例的原则,在类似问题上尊照先前的案例。这些案例被称为“判例”。 所以事件影响会很大很大。
3、开局 是审判 ,胖子是律师。律师不一定没有人性,但合法的利用了知识的可怕。
4、似乎所有人都知道对错,但依旧对异端有所顾忌,有所狠心,包括我。我们都有炸弹,都可以点燃它。
很不喜欢看这类的电影,坏人当道。
坏人当道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上帝之城、无间道一样,在坏人横行的世界里一个坏人打败了所有的坏人,纯粹的极恶非道。
另一种是好人被坏人欺负,坏人却逍遥法外,好人无处申诉。
前者令人痛快,后者令人心塞。
炸弹之城改编自真实故事,属于后者。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一帮准备上大学的美式好好学生和另一帮已经不上学搞另类音乐的朋克少年发生了争执斗殴,一个朋克少年被好好学生意外撞死。
故事那么简单,怎么拍得出色呢?
炸弹之城的答案是更多地描述那位朋克生前的生活。
更突显得最后的无力。
那位朋克少年喜欢音乐,一直想搞个大乐队:平时的工作是为镇子上制作路牌。而这位朋克不只是想赚份钱来养活自己的音乐那么简单,他想要把每一个路牌变得独一无二,最后使小镇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事实上也是,他制作的路牌仍能在镇上看得见。
难道就因为是朋克,所以该死吗?
看完影片,这是留给我最大的问题。
在影片的最后部分,律师一件一件地拿出朋克少年的遗物,力求证明这是一个朋克少年,从而通过朋克是一种暴力、社会蛀虫来证明这位朋友,死有余辜,杀人者无需承担的结论。
这让我想起前段的一个新闻,被告母亲试图通过被告是学校眼中的好好学生的证词来为被告减轻量型。
两者不谋而同,难道不应该从他做了还是没做上进行判决吗?难道要从他不应该和应该上吗?
整个影片似乎没有重点,无论是对朋克团体的描述,还是对那位朋友少年的刻画,对双方团体的争斗,还是对最后法庭上的定罪都没有重点讲述。
导致了我看完影片甚至还有些平淡,仔细一想,才发现这种平淡是深深的无力。
对人类本身所固有偏见的无力。
这片画面音乐剪辑的配合,导演拍出了大片的感觉。那种影音的压迫感,太有诺兰味道了。 可惜结尾的“解释”,虽“点题”但没有“点睛”,在全片“风格”上有些不统一。影片的着重在事件的发生和回忆的进行,而非庭审过程,在这点上,导演的大局掌控力有些不够火候。看过的第一部朋克电影,曾经听过朋克,觉得是摇滚的另一个分支,三和弦的伴奏,音律简单的宣泄。本片是通过年轻人的冲突的不断升级!,蒙太奇式的庭审,来反思“善与恶,对与错”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错的……
中世纪的人烧死女巫,现代法庭审判朋克,都是主流对异端的暴政。
大虐片,五星给布莱恩。是的妈妈,我们都是当局的奴隶,FUCK U。
某些地方真的要看哭了,kiss me ,i am punk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朋克有罪么?有罪的是对朋克有偏见的所有人吧,你们一起杀死那个小伙子,而且在法庭又杀了他一次,而且这些人都没有愧疚。当一种先锋艺术出现的时候总是要经受批判的。
烧死异端
3.5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他被杀死了 在审判中再一次被杀死
Amarillo是美国唯一一个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在这座炸弹之城上,“可被接受的”与“不被接受的”青年互相指责、攻击对方——尽管他们都是快乐和包容的,但他们却得到了截然不同待遇。在朋克和硬核的配乐中,他们在一夜间走向血腥残酷的阴暗面。整部电影就像一个永恒的毁灭预言,无法躲避。
朋克只是障眼法,案件只是助推,庭审也只是搭桥,其背后是一个困扰了近代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在道德和法律,法律和民意,民意和自由三者之间是否能找到支点。而我的观点很不乐观:永远不可能。有时候三者不是制衡,反而构成了一个罪恶且无解的三角,充满了攻击性。
又是个你瞅啥,倒霉的都是助拳的,司法问题那儿都有。
一个会在标志上写上”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的朋克男孩,却在法庭上被认为显然是该死的。
残酷青春物语,科迪开车撞死朋克只因为自己不够酷。
气到骂粗口!对!你信耶稣,你衣着正常,你打橄榄球,然而你是杀人凶手!恶毒又卑鄙。辩护律师也是,巧舌若簧,毫无良心。大众的偏见,凶狠得像一辆明知道自己在碾碎一条生命却毫不犹豫的车。
这片子正称了本兔今日有心无力想揍人的时时分分秒秒念,发泄发泄发泄,摧毁一切,哭哭啼啼非好兔,兔世无情全滚蛋,乖乖的恶,陈腐的鄙视,家犬群吠独狼。兔子开始碎碎念I opened the window,I felt the cold air,I lost my self-control.look at this fucking place,Im tired!
看别人不顺眼打打架是青年常干的事,但是你他妈的用车去碾人,这就不是年轻的冲动能解脱的了。即便不想尊重他人生活自由也不要踏过红线。
不要只是在九月末才醒过来,美国中国宇宙国,都没有那么好的梦给你做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一个迷笛艺术青年被草莓的高中生碾压致死。并无罪释放。有评论说是因为先锋艺术所以被偏见,但实际上的根本原因是精神病院理论或者说监狱理论,朋克青年换成漏肆广场青年也照样成立。陪审团司法方式注定其无罪判决的结果。
TMD为啥倒霉每回都是朋克!
导演像个无头苍蝇,浪费了一个真实案例,请关爱朋克,别搞那么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