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转自Mtime.com --说《闪灵》垃圾的筒子请进,教你们如何看懂这部电影(觉得写的很到位就拿来分享了)
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作者:电影收藏者Jack
http://www.mtime.com/my/jianglihui5/blog/1810081/ 2 ) 闪灵,儿子的阴谋
1998年,第511期香港《电影双周刊》评出了1921年至1997年“50部必看好莱坞恐怖片”,《闪灵》排名第一。评语写道:“看恐怖片就像吃安眠药一样,看得多就越觉得不可怕。即使是恐怖片经典之作《驱魔人》,看得多了也会麻木,再也不会害怕。任何事情都有特殊例子或者例外,《闪灵》就是越看越令人感到可怕。《闪灵》给现代恐怖片一个新定义。”电影大师斯坦利.库布里克的恐怖名作《闪灵》,是一部让观众灵魂受到惊吓的电影。斯坦利.库布里克用一种好莱坞导演所罕有的沉稳和冷静为观众编织噩梦,使人相信,天地间确实存在一种不可名状的邪恶力量,随时随地会突显狰狞。
整部电影当中,无论是封闭的旅馆,漫山的大雪,神秘的迷宫或者是丹尼眼中可怕的幻觉和尼克尔森渐渐癫狂的眼神都似乎在暗示或者叙述一个幽闭环境中弑妻杀子的疯狂行径.然而,当我们仔细坐下来想时,"库布里克真的只是想讲述一个疯狂的杀戮故事吗?"我们当然不会相信.因为这绝对不是一部简单的恐怖电影,这是一部库布里克的恐怖电影.于是我们重新回到了电影当中,就好像遵从着库布里克的指点般,再次进入那座封闭的迷宫中.
于是疑点就如预期般的出现了.首先,儿子丹尼的"嘴里的朋友"东尼到底是什么?父亲杰克见到的宴会幽灵是为什么而出现的?当杰克丧心病狂地追杀骑妻子而被囚禁到冷藏库中时,是谁帮他打开的门?丹尼在墙上用口红涂上的反写的"谋杀"意在何处?儿子的"闪灵"为什么而存在?杰克是如何一步步走向毁灭的?
于是我们的任务就如预期般地出现了.为了解决这些疑点,我们只能先打乱影片的结构.首先我们要证实的是杰克眼中的宴会幽灵的真实性.导演没有在这点上同我们周旋太久,妻子温迪在影片中诚实地向我们证明了宴会幽灵绝对不是真实存在的.它们只存在于杰克的想象中.于是下一个问题紧接而来.既然宴会幽灵完全是虚幻的,那么当杰克被关押时,为他开门的是谁呢?我们不可能单纯地回答自己是"幽灵"开的门.这样毫无意义,原因仍旧是:这是库布里克的电影.于是,我们用最简单的推理得出的答案是:儿子丹尼放出了杰克.
有没有开始毛骨悚然呢?是的,库布里克让我们都落进了这个恐怖陷阱.但这只是个开始,更多的疑问还在后面.如果是丹尼开的门,放出了已经沦为杀人魔的父亲,而让自己和母亲重新又落入险境,这样的行动难道不反常吗?于是,我们又想到了酒店里除了父亲母亲和丹尼外的另一个人.嘴里的朋友东尼.
我们回到了第一个疑点上,依旧如同被指引着一般.东尼是什么?我们发现在片头母亲温迪同医生的谈话占了相当大的篇幅.这是导演的又一重要提醒.这段谈话由丹尼的昏迷引起,渐渐谈到了东尼.在温迪的口中,我们知道了东尼第一次在丹尼嘴里出现是在杰克一次对丹尼动粗导致丹尼受伤之后.这有什么意义吗?我们都一定想到了什么,先别说.我们继续顺着导演的指引走吧.东尼一直在丹尼的眼中制造恐怖的幻像.血潮汹涌扑来和死去的小女孩都是东尼制造的幻觉.而从黑人厨师的口中,我们得知了丹尼是拥有"闪灵"的人.我们也知道了"闪灵"可以让人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那么,东尼是不是就是丹尼的"闪灵"呢?我们抱着这个或许很有希望的疑问,继续往迷宫深处走.在黑人与丹尼对话的一段里,我们已经知道了"闪灵"最大的特点是能预见仍未发生的事情.关于这点,自称同样拥有"闪灵"的黑人厨师已经用生命证实过了.而在影片中段,也就是杰克逐渐走向疯狂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加剧了事态的恶化.首先是丹尼在静寂的过道里骑着小三轮车,再次见到了死去的姐妹和她们惨死的样子.同时,死去的姐妹第一次同丹尼说话了:".....过来和我们玩,丹尼.....永远,永远,永远....."如果不同后面的场景相联系,我们也许只会把这当做恐怖片中的一个普通恐怖桥段.但是,当已经开始有些失魂落魄的杰克怀抱着儿子,告诉儿子他很喜欢这个酒店,并且希望永远,永远,永远地生活在这里时,两个场景有了显而易见的联系了.毫无疑问,两句一模一样的话不会是毫无疑义地出现在上下紧密相连的两个场景中的.而在两个场景中都听到了这句话的人就是丹尼.为什么同样的一句话要在丹尼耳边出现两次呢?我们不能忘记,第一次丹尼听到的这句话是虚幻的,是由死去的姐妹口中说出来的---也就是说,是东尼让丹尼听见的.是东尼让丹尼在恐怖的场面下提前听见了父亲会说的话.而能让人提前看到未来的能力就是"闪灵."于是,也许,我们就这么认为吧:东尼就是丹尼的"闪灵".
我们又进步了.但离库布里克藏在迷宫出口的真相还很远呢.
继续看那两个场景.当杰克如东尼给丹尼预见的一样,说出"永远,永远,永远...."后,丹尼的第一反应是问杰克:"你不会伤害我和妈妈的,对吗?"杰克听到着句话的反应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说是心虚的.为什么?我们首先可以排除杰克此时心中已有了杀念,因为电影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们杰克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彻底丧失人性的.那么为什么杰克会惊慌?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了片头处温迪同医生的谈话.从谈话中看,杰克那一次对丹尼施暴对他们全家的影响都是极大的,尤其是杰克本人.而儿子的问题恰恰揭了他的疮疤,可以说,是加速了杰克的自我毁灭.
那么,丹尼又为什么会问父亲这么一句可怕的话呢?也是因为杰克同样的原因吗?显然不是.是因为丹尼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眼前是两个死去的姐妹倒在血泊中的恐怖画面,于是再次听到这句话时第一反应就是恐惧.是谁让丹尼看到那么恐怖的画面?东尼.为什么东尼会让丹尼看到这么可怕的画面?它想让丹尼对这句话印象深刻.那么当杰克说出"永远永远永远"时,丹尼的反应也是东尼预计好的吗?是的.
我们又毛骨悚然了.是的,这都是东尼预计好的.但绝对不仅这些.让我们再来看神秘的237房间.
237房间里有什么邪恶的东西.这是黑人厨师提醒丹尼的.当然,东尼也知道.当然,我们也知道.但是杰克和温迪不知道.我们现在换一种方式来看:杰克最后完全发疯,是受了宴会幽灵的启发而开始成为魔鬼的;杰克发现宴会幽灵和第一次同幽灵酒保交谈的背景,都与237房间有关.第一次,杰克做着自己残杀妻儿的恶梦时,儿子丹尼带着伤痕出现---受伤前丹尼进入过237房间.妻子指控杰克伤害丹尼.杰克受了刺激,第一次见到幽灵酒保.第二次,丹尼(其实那时候已经是东尼了)告诉他们237房间里有人并且伤害了他.杰克进入房间,遭遇恐怖的女僵尸.杰克从此性情大变.并且进入了宴会幽灵的世界.因此,237房间的出现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毁灭杰克.更深地毁灭杰克.这似乎又是个巧妙而恐怖的计划,环环相扣.那么是谁在控制这一计划呢?我们可以看到,又是东尼.我们假定丹尼脖子上的伤痕是自己造成的,其目的是造成温迪对杰克的怀疑,而再次刺激杰克,使杰克进一步剧变.而东尼又借丹尼的口告诉温迪237房间有陌生人,造成杰克孤身一人进入237房间的机会,并且用恐怖的僵尸彻底将杰克逼疯.因此在影片渐渐深入的时候,东尼元凶的嘴脸就越来越清晰了.甚至到了影片后段,东尼已经完全抛开丹尼的躯体不再遮遮掩掩了.
有人识破了东尼的阴谋了吗?有人.丹尼识破了.在237房间中,东尼让丹尼自己伤害了自己,其实已经向丹尼摊了牌.因为此时东尼已经不再需要丹尼的掩护来达到毁灭杰克的目的了.从此以后,东尼一直光明正大地以东尼的身份出现,而可怜的温迪只能想到儿子可能受了太大的刺激.当杰克进入237房间时,镜头闪现了房间中丹尼痛苦的表情,这其实是他同东尼在斗争着啊.
为了证明这一点,库布里克特地在迷宫内给我们留下了一条线索.就是丹尼一直努力着写下的反写的单词"谋杀","MURDER ".但是仔细观察后我们发现,虽然MURDER这个单词是反写的,但其中有两个字母没有被反写.一个是正反写都一样的字母M.还有一个就是字母E.这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我们发现,M和E放在一起就是单词ME,既"我."这不是巧合,这正是丹尼在同东尼剧烈斗争后写下来提醒母亲温迪的:造成这场谋杀的人,正是我啊!
影片到这里,几乎真相大白了.在幕后一直操控着这一切的人,就是东尼.还记得东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吗?是杰克对丹尼动粗后出现的.东尼是靠什么两次刺激并催化了杰克的演变和毁灭?那次动粗.于是,那次动粗成了整部影片的线索.
现在我们回头,发现几乎已经解决了我们前面提出的所有问题.迷宫也渐渐走到了尽头.我们发现乍看上去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其实告诉我们真正的凶手胜利了.他最终毁灭了杰克.我们也明白了这不是一个杀人狂杀人的故事,而是一个借助杀人狂杀人而杀死杀人狂的复杂故事.我们明白了闪灵是邪恶的能力而非可以轻易驾驭的能力.
当然,这是库布里克的电影.库布里克怎么会让你开开心心地解决他设下的谜团回家呢?在影片最后,1921年的旧照片是最后一块堵住出口的石头.必定有很多人试着想去解释这张照片.这种无法解释的现象是最电影化的,比如在《西北偏北》中,飞机俯冲,最后坠毁的情节和电影主线并不存在联系,把没有关系的内容用震撼的影像表现出来,会是观众产生一种迷惑,观众就会去推敲、分析,这时,导演就在一旁哈哈大笑了,因为吸引观众的目的已经达到。同样,《闪灵》中的旧照片使观众会去思考,会去回顾前面的内容,检查自己是否有不注意或者遗漏的地方,甚至会再看一遍电影。其实这只是即兴的发挥,在影片中耍了非常巧妙的一个小花招而已。
正是由于这幅照片的出现,使影片在时间轴上完全失去了逻辑性,时间不再是无限延伸的,而变成一种循环的方式。宿命的?轮回的?这在我们已知的世界中显然是无理的。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是不是可以认为,影片关于旅馆中的全部内容都是杰克写的一部小说?或者说是杰克做的一场恶梦?但是,无论怎样解释,似乎都可以成立,也都不尽合理。所以,得了吧,毕竟,这是库布里克的电影.
(转帖)
3 ) 又想起《闪灵》,想起作者手上的斧子
想想是因为《闪灵》这么一部恐怖片喜欢上Kubrick的,还是有些诡异。
最喜欢Jack在饭店餐厅的群鬼里穿过的场景。如果不考虑餐厅本应是空无一人和某种年代错乱感,是再正常不过的欢宴场景了。二十年代的华服,欢笑,配一曲低低的《午夜,星辰与你》(Midnight, the Stars and You),婉转回旋,情意缱绻。
喜欢属于那些逝去时代的,在现在的语境中已毫无意义的优雅缠绵。
但Kubrick自己可能还是钟情那把白人挥向黑人,丈夫挥向妻子,父亲挥向儿子的斧子。
从魔鬼手中接过的斧子。开创了美国现代文明的斧子。
那般富丽堂皇的瞭望饭店,堪称一代风流,却是建在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之上。
美国究竟是真正遵循圣经启示建立的新耶路撒冷,还是听从魔鬼召唤的罪恶之邦?Kubrick那里从来没有直接答案,他让瞭望饭店一度葬身火海,但又浴火重生,不过阴灵不散罢了。
有趣的是,出场的鬼魂们并不是冤深似海的印第安土著或者黑人奴隶,而是白人,有罪的白人。他们,包括那一双被父亲砍死的洋娃娃一样尸气森森的“双胞胎”姐妹,不控诉不哀怨不复仇,只负责诱惑和揭露,他们都是魔鬼的使者。
十几年前,《奇爱博士》的五角大楼里坐了一大圈决定人类生死的精英们也都是白人,一个黑人都不见,导演大概是故意的。
Jack是谁?一个写不出东西来的小说家。他眼看生计无着,作为父亲和丈夫的男权制家长地位岌岌可危,这促使他走向疯狂,向妻儿举起斧子。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分析,自己也曾这样写过。现在我又想,Jack的作者身份在现实层面固然可以视为写作者,有署名权可以赚稿费的那人(author)理解,但在更高的层面上也可以是创造者(creator)。
基督教传统中,真正的creator只有一个,the One,就是上帝。现代的作者观念让写作者在文本内部仿效上帝对于世界的权力。
当人,男人,想替代the One运用他的上帝之手而不得时,便听到了魔鬼的召唤。太像OZ(TV Series,1997-2003)里一唱三叹不断重复的故事了。我豁然开朗,原来奥兹国和翡翠城里所有的悲剧都是僭越之人应得的下场:无论是谁因为怎样不公平的现实试图创造一个多大多小的乌托邦,都是堕落的开始。“不是你选择上帝,而是上帝选择你。”无论上帝怎么捉弄当事人,甚至剥夺他的生命,他仍然必须保持对上帝的谦逊和无条件的信任,唯有如此才能免于魔鬼的诱惑。OZ和《现代启示录》一样,看似剑走偏锋,反主流,骨子里却是再主流不过的意识形态。
说Jack是创造者,还可以在Kubrick本人身上找到一些线索。
电影也在现代作者观念的脉络里。不过,好莱坞的制片体制中导演权力很有限,很多时候制片,甚至明星都比导演更有决定权。导演没有剪最后一刀的权力,实在不能说是电影的作者。
在《斯巴达克斯》里,主演老道格拉斯左右了影片的方向,这部片子与那个巨片时代的其他历史大片,诸如《埃及艳后》,《亚历山大大帝》一样,与其说是在演罗马埃及,不如说是在演美国自己,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以一种肤浅空洞无力的方式一再兜售。斯巴达克斯的女人和孩子最后获得了自由,却是由于在与贵族斗争中失败的平民派领导人自杀前良心发现的仁慈。可以想象得到,这个结尾足以让Kubrick疯掉。
这部片子的拍摄直接促使他远离美国,以获得创作的自主权,晚年他还想把这部片子从本就不丰厚的作品名单里去掉。可见他十分在意自己创造者的身份,不能容忍别人插手导致的他作品里的异质。
他远赴英国后,创作过程也越放越慢,两部影片的间隔越来越长,Jack的那种创作困境他想必是深有体会的。很多人都指出过,Jack可以说是作者的投影。
几年前,我曾经从Jack身上第一次领悟到精英主义者与极端男权主义分子二者深刻的同构性。之所以加上“极端”二字,在于男权机制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构成,已不用再指出,也不能单独用来指谁了。
现在我又在他身上看到“作者”为什么会接过魔鬼递过来的斧子。
我推测,恐怕Crassus的立场(《斯巴达克斯》里的贵族派代表)更让Kubrick倾心。在这部可以当现代人性教科书的电影里,Kubrick著名的非人性化倾向在Crassus 身上已露出端倪。他看着窗外的罗马说,这座城市是至高的,无数人该为它的美和荣誉献出一切(没有复查,大意如此)。
当然这样的城市是被精英统治的,军事天才,艺术家,或者哲人,都是一个意思。Kubrick自己想当作者,但他又不忘警惕人类模仿上帝的后果。
这种模仿之所以注定以《奇爱博士》式的大毁灭做结,可能在于上帝是全知全能的,而人不是。人没有先知的力量,却逐步习得统治世界,甚至创造新事物的能力,何其危险。只在文本内部行使上帝的权力能逃开僭越的嫌疑么?
Kubrick对民粹主义自由民主的不信任,可能归根到底是对欲做上帝而缺乏洞见和自控的人类的不信任。他宁愿与某种受过教育的贵族阶层暧昧夹缠,也不相信多数人的决定总是正确的。
Dr. Strangelove,这么奇怪的片名和人名怎样解读?博士的头衔意味着享有知识(影片还强调博士来自德国),知识意味着话语权力,民主和平的总统一败涂地核战争已然爆发后,博士左右了五角大楼决策的方向。奇爱的宾语是什么?人类,或者退一步说,人类精英最好的那一口美味是什么?奇爱博士丝毫不为亿万人的死亡而伤怀,他只为将用电脑选出十万精英来获得生存权而兴奋不已,他和Crassus一样只爱人类的卓越和完美,并认为为了达致它可以不惜一切。而本来只是一种动物的人类不断地认识世界,寻求真理以获得制造,驾驭工具的额外力量,此所谓科学;而凭借自己创造的工具,人加速度地向上帝的完美奔去,此所谓进步。
《2001太空漫游》中古猿抛向空中的骨头,也就是人类开始使用的第一件工具,转瞬幻化为形状相似的太空飞船,而这艘飞船会展开人类受制于工具(电脑),以及人类衰亡,新生的故事。《奇爱博士》里那位无端发动核攻击的战争狂将军还不足以把人类驱逐到地下一百年,终极boss其实是机器,是美苏两国你进我一尺我进你一丈的导弹系统,一旦人类给机器预设的程序启动了,就不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Kubrick似乎在暗示我们,人一旦学会使用工具,学会了创造,就是吃了智慧果想如上帝一样聪明的亚当,在奔向辉煌,终归寂灭的路上再也停不下脚步。而毁灭人类的正是他们的造物,“自作孽,不可活”。
但Kubrick没有把口封死,瞭望饭店烧了可以再建,核爆炸的烟尘散尽后“我们会在某个阳光普照的日子再相会”(《奇爱博士》片尾,We will Meet again的歌声伴随着朵朵腾空的蘑菇云),人类衰亡了会有星孩诞生(《2001太空漫游》)。
选择性过滤百分之九十九的庸众都在核战争中为人类的卓越献出一切了;也过滤星孩是不是人类这个疑问。Kubrick还算没有落入绝望的黑洞。
虽然虚无主义是理性啃了两千年也没啃下来的硬骨头,虽然在时间里“一切都在死”(Doctor Who, Season27),但人生在世总免不了挣扎一世,免不了有所希望。
为什么《肖申克的救赎》这样一部摄制水平仅为中上的商业片能以民间之力荣列经典?也许就在于它让人们在极端不可能之中触摸到了“希望”。
2006.12.18
4 ) 库布里克谈《闪灵》 【转自豆友sevenyears的影评回复】
看到很多很多影评,在最热的一篇影评回复中看到了一位伟大豆友的整理,但是由于回复太多,我想大家很难耐心的寻找到这篇回复,就把它转过来做成一篇影评。
没有什么意思,也不是要博美名。只是觉得了解一部电影最好的方法就是了解导演的思想。真的十分感谢sevenyears的细心。
这就是一部鬼片,不需要太多过度的思考。
米歇尔•西蒙 ( Michel Ciment,《正片》主编,国际影评人联盟主席 ):在你之前的几个电影里,你似乎对故事周遭的事实和问题更感兴趣——比如在《奇爱博士》、《2001漫游太空》、《发条橘子》中分别探讨了核威胁、太空旅行、政府和暴力的关系。在《闪灵》中,你是先被超感官知觉(ESP,extrasensory perception)这个题材吸引,还是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小说。
库布里克:我对ESP和超自然(paranormal)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一些实验表明,证明超自然力是否存在只是缺少一些决定性的证据。除此之外,我能够肯定我们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打开一本书正好就是我们所要看的那一页,或者在朋友打来电话的前一瞬间想起他。但拍《闪灵》并非就是为了说说ESP。华纳的约翰•考利(John Calley)把小说原著给我看,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此类小说中最具独创性、最令人兴奋的作品之一。它在心理和超自然力之间达成了一种特殊的平衡,让你以为可以从心理层面来解释超自然世界。“这些东西一定是杰克想象的,因为他是疯子”,这让你把对超现实的怀疑放在一边,直到你完全的进入到故事中,以至于不知不觉就接受了它。
西蒙:你觉得这是小说获得成功的关键吗?
库布里克:是的。我想这是小说的高明之处。当超自然现象发生的时候你就会寻找相应的解释,最说得通的解释似乎就是这些奇怪的事情其实就是杰克想象出来的东西。直到格兰迪,就是用斧子杀死全家的前任看守人,他的鬼魂打开储藏室的门让杰克跑掉。这时候除了用超自然来解释之外就没有别的方法了。这个小说绝对不是什么严肃的文学作品,但情节的设计基本上是极其优秀的,对电影来说通常这才是真正重要的。
西蒙:你有没有觉得现在这种非常类型化的角色和象征性的画面(symbolic images)只有在这类通俗文学里才能找到,而在高品位的文学作品里却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库布里克:的确,我想这是它们常常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毫无疑问一个好的故事总是重要的,伟大的作家通常还是在一个好的情节的基础上进行创作。我一直不能断定是否情节只是一种将读者吸引住的方式,好让你干别的事情,还是情节真的比其他东西都重要,在潜意识中和我们进行交流,就好像以前的神话那样。我想在某些方面来说,那些现实主义小说和戏剧的俗套严重的约束了故事本身。首先,如果你墨守成规,遵循现实主义所要求的节奏和铺陈方式,你就要花比奇幻小说长得多的时间才能表达出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与此同时,你在现实主义上下的功夫却可能削弱在潜意识上的抓人的能力。现实主义也许是将观点和概念戏剧化的最好方法。奇幻小说则是处理发生在潜意识层面上的主题的最好方法。我想鬼故事在潜意识上的诱人之处,举一个例子,是在于其中有对永生的期望。如果你曾经被鬼怪故事所吓到,那你一定接受超自然的东西有确实存在的可能。如果他们的确存在,那死后等待我们的也就不仅仅是被遗忘了。
西蒙:许多的奇幻小说中都有类似的暗示。
库布里克:我想最好的奇幻故事对我们所产生的效果跟以往的童话故事和神话一模一样。现在流行的玄幻题材,尤其在电影中,暗示着流行文化,至少,无法从现实主义找到所需要的东西。19世纪是现实小说的黄金年代,20世纪也许是奇幻小说的黄金年代。
西蒙:《巴里•林登》之后你就直接着手进行《闪灵》的工作吗?
库布里克:拍完《巴里•林登》后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阅读上。月复一月,我都没找到什么能让我兴奋的东西。当我想到有多少书要读却永远没机会读,尤其是在这种时候,就会产生恐惧感。正因为如此,我开始回避系统性的阅读,而用随机性强的方法取而代之,一半靠撞大运,一半靠计划。我想这也是应付那些堆在屋子里的报纸杂志的唯一办法——一些我本来要找的文章的背面也许正藏着其它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西蒙:你对ESP做了什么研究吗?
库布里克:事实上没什么研究可做,这个故事不需要我研究,因为我对这个话题一直有兴趣,我想我知道的已经绰绰有余。我希望ESP和其它与之有关的通灵现象最终能够利用科学实验找到科学的论证。事实上的确有许多科学家已经被现有的证据所吸引并在这个领域花了大量时间努力耕耘。如果能够找到决定性证据,也不会像人们发现了外星智慧那样令人兴奋,但肯定会让人视见大开。除了这种种我们或多或少记得的难以解释的通灵体验之外,我想在动物的行为上也能找到类似的事情。我养了一只叫波立的长毛猫,它的毛总是打结,需要我给她梳理或者剪毛。它特别讨厌我这么做。有很多次,当我抚摩它,觉得她的毛上有很多结,想要采取一些措施的时候,它就会在我准备拿剪刀或者梳子之前突然钻到床底下。我当然想过它能提前预知我什么时候打算使用梳子的可能性,比如当我想要替她梳毛的时候会用某种特别的动作摸那些结,但是我肯定她不是靠这个察觉出来的。她的毛几乎总是打结,我每天抚摩她无数次,可是只有在我想要给它修剪的时候它才会跑开藏起来。自从我意识到有这种可能性后,不管我觉得不觉得她需要梳理,我都刻意地让自己抚摸她的动作没什么两样,但它还是能发觉出有什么不同。
西蒙:和你一起写剧本的黛安•约翰逊(Diane Johnson)是谁?
库布里克:黛安是一位美国小说家,她创作了不少非常优秀且获得广泛关注的小说。我对她写的好几本书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和她聊过之后我惊奇地发现她竟然在伯克利大学教授哥特小说。当《闪灵》立项后她就被认为是理想的合作者,事实上她也确实胜任。在她开始参与创作之前我已经开始写故事剧本(treatment),但我还没开始动笔写剧本。写《闪灵》剧本的关键在于提炼出故事情节的精华之处,并且重写故事的薄弱环节,角色也要与小说中有些不同。伟大的小说被糟蹋通常就是在这个压缩阶段,因为它们的闪光之处在于行文优美,作者的洞察力,和紧凑的故事(density of the story)。但《闪灵》不同,它的优点几乎全在叙事结构,把它改编成为电影剧本并非什么难事。黛安和我仔细讨论了这本书,并且为影片中应该出现的段落草拟了一个大纲。这些段落经过反复的组合和打散,直到我们认为对了,才开始正式写。我们写了几稿,在拍摄前和拍摄期间我们也陆续修改过。
西蒙:很奇怪你强调这种超自然方面的东西,因为别人会说在影片中你在杰克的行为上花了不少笔墨做明显理性化的解释:比如高海拔、幽闭恐惧、孤独、缺少饮酒(lack of booze)。
库布里克:斯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写过一个叫做《蓝色旅店(Blue Hotel)》的故事,你能够很快就知道里面的核心人物是个妄想狂。他在一场扑克赌局中觉得有人出老千,就去指责对方,挑起争斗最终被杀。你会觉得故事要说的就是他的死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一个患妄想症的赌徒到头来必然要卷入到一场送命的枪战。但是,到最后,你会发现他指责的那个人的确是做了手脚。我想《闪灵》也采用了类似在心理上的误导,不让人过早的意识到超自然的事情确实在发生。
西蒙:为什么你修改了故事的结尾并且删掉了酒店毁掉的戏。
库布里克:说实话,对我来说原著的结尾有些陈腐,也没有什么意思。我想要一个观众想不到的结尾。在影片中,观众认为Hallorann能够来救温蒂和丹尼,当他被杀的时候观众觉得:糟了。显然,观众所担心的是温蒂和丹尼已经无处可逃了。这个迷宫结尾或许是从小说中动物造型苗(animal topiary)的那些段落想出来的。事实上我已经不记得最初的想法是从哪来的了。
西蒙:为什么房间号码从小说中的217变成了237?
库布里克:影片的外景地是在胡德山(Mount Hood)附近的Timberline Lodge,那里只有217没有237号房间。酒店的管理者担心看过电影之后客人们就不会住在217号房里了。其实真正让我们提心吊胆的是酒店就建在胡德山的高坡上。胡德山碰巧是一座休眠火山,但是最近山上发生的类似于地震的预喷现象和几个月前在60英里之外的圣海伦斯火山(Mount St. Helens)发生的大规模喷发很相像。如果胡德山也来这么一手,那么Timberline Lodge估计就像小说里的远景酒店那样被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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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后还时不时有人回复点赞这篇,也让我时不时收到通知点进来看一眼,终于在2022年,忍不住上来说几句。
我自己是影视从业人员,当年翻了几百页的评论,偶然发现了这篇采访,决定放上来,是因为我觉得它很重要。
这篇文下面的评论有两种让我很感兴趣,一是说作品出来以后,就不属于作者,每个人都有解读的权利,一千个哈姆雷特之类,二是说库布里克打了过度解读人一耳光之类的相反言论。
我一直没回复,是因为尊重每个人的想法和言论自由,也觉得大家据理力争很有趣。
但今天突然想说说我当时转这篇采访的最初想法,大概是从业有些年头了,也稍微有些感触:
首先,如果一个作品被观众认可且收获了各种各样的解读,创作者内心肯定是骄傲的,觉得自己很牛逼。你们的解读是在不断加成创作者内心的自豪和成就感,因此没有创作者会拒绝讨论和解读。只有值得讨论的,才会被讨论,这是前提。
其次,创作者有权说出自己创作的初心和想法,因为作品属于TA,也许TA的构想理念没有大家想的深刻、复杂、多元。但创作者给了大家解读、分析、再创作的基点(作品),那我们为什么只是为了论证自己的解读,就把创作者开除出TA的作品呢?
其实我也是想到哈利波特的作者,仅仅因为她的某些观点(还是和作品无关的),就能被一群人开除她拥有这个作品的权利。
这是不对的。
了解创作者的意图,并不会让你的解读显得可笑,因为你的解读分析论证了作品的牛逼和更多的可能性,因此不用说创作者打了解读者的耳光;另外一方面,任何一个观众都没有权力,把创作者开除出TA的作品,这是对创作者极大的不尊重,你们可以了解创作者初始的意图,但仍然坚持自己的解读分析。
这就是我憋了十多年,但很早就想说的话。
PS:没有删掉十多年前最初转载这篇采访的想法,是因为年少的我确实被各种解读文章搞蒙了,直觉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原因,直到我看到这篇采访,才自我肯定不是我无知浅薄。十多年后的我,终于能站在一个比较平衡的位置,理智的对待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因此分享给大家~
5 ) 一些花絮,转来的
·斯坦利·库布里克有一大堆书摆在面前,为了电影计划他想从中找到适合的作品。好几个小时过去了,秘书能听见他抓起一本书,读了大约一分钟,突然用力把书往墙上扔过去。秘书走过去发现他是在看斯蒂芬·金的小说《闪灵》。金说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事情,因为他的小说的开头很慢,并且和后来整个故事情节关系不大。
·在制作电影阶段,库布里克会在夜里三点钟打电话给金,问他这样的问题"你相信上帝吗?"
·杰克在写着的那本书上有一句话被他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念着:所有工作没有娱乐把杰克变成了一个笨小孩。库布里克在每个版本中有单独的一页纸,例如在意大利版本的电影里,库布里克用的句子是:Il mattino ha l' oro in bocca(他很早就起来看到了金黄色的一天)。在德国版本里,写的是:Was Du heute kannst besorgen, das verschiebe nicht auf Morgen(永远不要把你今天能做的事情拖到明天)。在西班牙版本中,写的又是:No por mucho madrugar amanece más temprano(虽然太阳出现得很早,但是黎明不会来得这么快)。在法国版本中,写的是:Un 'Tiens' vaut mieux que deux 'Tu l'auras' (在手里拥有的一只鸟比得上丛林里的两只鸟)。
·在电影放映前,MPAA(美国电影协会)认为片中有一段描写拖车上的血的镜头,因此不适合所有观众观看。为了克服这一点,库布里克说服协会,证明那些从电梯里汹涌而出的"血水"实际上只是生锈的水。
·由于丹尼·劳埃德年纪太小,这还是他的第一份电影工作。斯坦利·库布里克也是十分爱护小孩。在导演高明而富有创造性地指导下,丹尼还不知道自己参与的是一部恐怖电影,直到最后电影的公映。
·斯蒂芬·金最初想让Jack Palance扮演杰克·托伦斯一角。
·在《娱乐周刊》评选出的电影史上最恐怖的电影里,该片名列第九。
·片中杰克和温蒂第一次在一间红色的浴室内谈话,这间浴室摹仿的是亚利桑那州一家旅馆内的浴室,这家旅馆由Frank Lloyd Wright修建。
·由于拍摄现场没有空调,那就意味着经常会非常闷热。在拍摄迷宫追逐的戏时,那些由树篱笆做成的迷宫让人热得透不过气来,因此每当拍完一个镜头时,演员和剧组成员都会拼命将身上穿的厚衣服尽快地脱下来。
·库布里克曾在斯蒂芬·金的《闪灵》和黛安·约翰逊(Diane Johnson)的小说《The Shadow Knows》之间犹豫不定,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前者,因为约翰逊小说主人公的性格有着缺陷。由于约翰逊的作品给库布里克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否决了斯蒂芬·金写的电影大纲后,他给了约翰逊三个月时间来编剧本。
·由于库布里克苛刻的标准,一个镜头总要反反复复地拍个不停,演员们在片场一呆往往就是一整天。在经过了精疲力尽的一天拍摄后,杰克·尼科尔森总是径直朝床走去,崩溃似地倒在床上,立即睡去。
·电影里有杰克打破浴室门的镜头,道具组特地准备了一扇很容易被打破的门。但由于,杰克·尼科尔森受过自愿灭火的训练,因此他很轻易地就能把这扇门给拆开。道具组不得不又造了一扇更坚实的门。
6 ) 转 another version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女人看到的给酒保做口空格交这个镜头取材于史蒂芬金的原著.原著中,在1921年舞会上出现过两个人物,一个是出巨款投资这个酒店的富翁投资人,另一个是一个迷恋富翁的年轻男子.富翁于是调侃年轻男子,说如果他穿得像个哈巴狗狗一样,像哈把狗狗那样听话,他就允许他和他睡觉.
片子看得我困死了,之后看了几片评论吓得有点睡不着了
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直接睡了,后来看了说明书,人们说它有多屌,有多的经典的手法、技巧,我想大概是吧,于是我第二遍有点懂了,我终于被吓了。。
何为恐惧?失去控制感方为恐怖,无知为其表现形式之一。闪灵中的罪缺少逻辑性,是无缘由的,一切都没得到充足的解释,看着恐怖,也因为自己了解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无缘由之事之选择。跟踪镜头伴着诡异音乐不停向前,而观众却不知去向何方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何时会发生什么,怎能不紧张!好玩的倒是,写影评的人总力图将故事纳入逻辑范围之内,硬说这隐瑜着印第安人等诸缘由,真的吗?为了心安吧!另外,那旅馆空间太大了!!
对不起!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情节拖沓的一塌糊涂,还没觉得开始呢就结束了!黑人叔叔还以为是主角呢,刚赶回宾馆就一斧头被砍死了;小男孩那Tony有啥意思也目懂;还有最后照片的含义更是云里雾里……实在是挑战我的智商,就不多给星了!!
失意的作家,性冷淡的妻子,精分的孩子,这遍再看已不是恐怖片,而是家庭伦理悲剧,《闪灵》的恐怖来自独处封闭环境下心理暗示的恶化,心结的放大,恐惧感的释放,直至最终彻底的崩溃爆发。再次膜拜神级配乐和精准选角!
COVID-19肆虐期间,如果把疑似病例都安排在这个酒店隔离岂不是很酸爽?哈哈。因电影本身闻名遐迩,顶着最恐怖电影的名号,导演也声名显赫,故不少观众慕名而来后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跟那些通过一惊一乍来吓人的恐怖片来比,是不会那么害怕,然而库布里克显然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心理恐惧感,并非单纯的生理刺激,而是通过悬念设置、氛围营造、镜头处理来让你对电影的主题产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思考和追究。当然,因文化鸿沟,多数人除了对幽闭恐惧的理解外,对诸如屠杀印第安人、美国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对主题多义性的理解,故本片在国外的口碑更高。电影也留下了很多经典画面,双胞胎萝莉让人不寒而栗,楼道汹涌而出的血水更是被后世致敬多次,典型的如星爷的《功夫》。其实只要有网络和电脑手机,这样的工作真是美滋滋。
说实话我对这部片子基本无感。但这却是一部相当标准的恐怖片,拥有一切恐怖片该有的经典情节、经典镜头、经典人物、经典配乐——但是这一切带给人的整体感却是冗长、沉闷。一个部分过后便知道接之而来的场景。为了那两个漂亮孩子、神秘的洪水、门后的斧子和疯癫狂乱的那个男人的演技.四星之
有吃有喝有玩五个月还能孤独到要杀人。。大概是因为不能上网吧。。
从此对萝莉,特别是双胞胎萝莉,产生了心理阴影。
看后对237这个数字有阴影了
重看@新衡山,四星半;用今日标准衡量,顶多算是惊悚,凌厉剪辑让我又毛骨悚然了一次,特别是murder出现时;古旧旅馆里逝去的平行时空,在村上《列克星敦的幽灵》和海豚宾馆里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高潮部分女主偶然瞥见KJ一幕,绝似后来《大开眼戒》,绝赞瞬间!勿究逻辑,神秘才美。
女主角长得很怪异.男主角演技很牛B,很神经质,让人毛骨悚然.小男孩演得很传神,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欣赏跟拍的几个镜头的感脚,比如danny骑着小车在酒店里穿梭,比如在迷宫里跑,比如一开始的高速公路。其他一般。
标准恐怖片。最喜欢的是Danny 骑着三轮小车、摄影机超低位跟拍的设计,华丽的装饰、车轮滚过木地板的隆隆声以及超低位镜头造成的压抑、不祥的宿命感,浑然一体。
看片时不专心是不好滴!调没音量是不好滴!一边看一边放无敌治愈的歌是不好滴!把画面缩成巴掌大是不好滴!这直接导致我淡然而欢乐的看完了传说中的闪灵……
除去镜头配乐不说,这个年纪这个时代看这种片子真是冒火,还拍那么长,烦
看到一半就不敢往下看了,不愧为恐怖片NO.1啊啊啊已吓尿~ 结构对称的画面透出冰冷的压抑,加上长期密闭空寂的环境,不疯都难,Shining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邪恶来自人的潜意识。
DC版。讨论它有多恐怖并不重要,现今最低级的蹦鬼头技法,也能吓倒一片人,但库布里克显然不屑于此道。站在通道口看完了片头字幕和现场观众状态才入座,六百人被吸摄进电影空间的感觉真美妙。一家三口,演员个个出彩,老流氓尼克尔森尤其疯魔。小朋友踩车、237房浴室、雪迷宫等段落都拍得很绝啊
最近重看,深觉这是一部刻画现代性焦虑的经典,核心就在那句话里“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杰克其实是好人,他太在乎身为男人的责任,太想写出好作品证明自己,最后终于把自己逼疯,举起斧子疯狂砍向家人,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愿承认自己才华有限,于是他归罪于家人,把老婆孩子当成了负担,认为如果不是要养活他们,承担他们的期待,自己就不用活的这么累。这种压力我也体会过,但到了某个临界点时最终决定放过自己。现代社会给我们太多机会,也同时给了我们越来越沉重的身份的焦虑,很多人如同深陷漩涡无法挣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这期待的诅咒。也许真正的解脱只有回到内心认真问一问自己,这一场人生几十年,到底为何而来,快乐吗?值得吗?真的必须如此吗?
要是我住进远望的话,和家人大吃大喝几个月多开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