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当我们面对着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歌手、银幕上巧笑倩兮的明星、亦或是博物馆聚光灯下价值连城的收藏品,我们所看到的,只会是它们的光芒万丈、巧笑倩兮亦或是价值连城。
带着无限崇拜呼喊、观望着的粉丝或是游客使观者想不到在这表象下会存在着黑暗。但是,明与暗本就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部分,一旦其中的一面注定无法被表现出来,就会在其中郁结积压,久而久之,光明被越来越多的黑暗吞噬,那么留下来的就只有黑暗了。
汉克·威廉姆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刚出道的他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才华横溢、朝气十足又野心勃勃,有着亚拉巴马州独有的略带随意的自负语气和无忧无虑的行事风格。纵然生活存在烦恼,但舞台上的他就是他本来的样子,幽默诙谐又充满活力。当无与伦比的天赋和人格魅力带来的超出预期的名望、财富裹挟着偶像包袱闯入他的生活,忧郁就不再是他能够展现出的一面。舞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在疲惫后所期望看到的只是他快乐的样子,所期望得到的只是放松的心情,所有的负面情绪的唯一纾解方式被限制在酒精和毒品中。酒精和毒品吞噬着他的身体,他心中的黑暗却仍在贪婪的吞噬着酒精和毒品。
而汉克·威廉姆斯也只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而已。同样名为威廉姆斯的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在四年前自杀,曾经饰演《蝙蝠侠》中小丑的希斯莱杰因吸毒过量猝死, 罗温·艾金森在银幕上塑造了不朽的憨豆先生却一直生活在抑郁症的阴影中。娱乐业的产生就意味着把部分人的人生的意义限定在了取悦别人上,即使这些取悦是刻意的去简单化一个人。喜怒哀乐本就完美的在相同或是不同的时间空间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共存着,掩盖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会导致其他部分的残缺,它所带来的的取悦其实只是病态的迷恋罢了。
会发光的罐子里装的是黑暗,但是在欣赏这片光芒的时候,学着去接受这些黑暗吧,纯粹的光明本就不存在,黑暗于光明就正如邪于正、错于对,合在一起才能被称作“人”。
因为抖森看了这部电影,之前看到了太多负面的评价,说是烂片,叙事平淡,毫无亮点,所以做好了为抖森的颜和歌坚持两小时的准备,结果电影看完了,却出乎意料的好看。
其实这电影里抖森的颜真不算亮点,大多时候都苍白憔悴,满脸病容,虽然年轻,却让人觉得暮气沉沉(音乐很不错,唱弹俱佳)。电影讲述了美国40年代乡村歌手汉克威廉姆斯从成名到去世短短几年的人生经历。电影节奏缓慢,叙事平淡,像一个文笔不佳的学生写的流水账日记,看完后,你没感受到汉克威廉姆斯作为一个乡村音乐巨星荣光,只是一个人面对真实生活的无奈绝望。无法治愈的病痛,糟糕的童年,紧张的婆媳关系,敏感的汉克通过酗酒和滥交让生活变得更糟,抖森饰演的汉克眼中常常流露出的无奈和厌倦让人动容,他是一个可怜的人,哪怕他是汉克威廉姆斯,哪怕他天赋奇才,他也身在泥沼中。
最后,我想电影名叫我看见了光也有这样一层意思吧,只有身在黑暗中的人才能看到光!
首先,电影里的奥妹和抖森演技好棒,就是因为很棒所以才一直沉浸在他们俩的爱情故事里。这部电影里面删减了一些,加上所以剧情本身有点跳跃,所以好多次都看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中间有一下,奥妹躺在医院,应该是为汉克打胎了?不管怎么样,他俩的爱情还真是让人遗憾。两个人一开始都是很相爱的,但两个人都很骄傲,总想把对方压倒。汉克爱着奥黛丽,无可置疑,但汉克爱酗酒,巡演的时候是不是还经常有外遇?(在一次吵架过程中,奥黛丽质疑他总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睡。)但汉克也反驳说,我这么努力工作,挣得一切,不都是你一直想要的吗?后来,两人人离婚了。离婚了还不忘展开骂战。后来的后来,汉克又遇到了心动的女生,比莉。但明显他还是忘不掉奥黛丽,他还爱着奥黛丽。相爱又不能在一起的人才是内心最孤独的吧。
算是传记式的电影?
其实想给三分的,但是抖森是男神,所以给了四星
远离酒精,有了事业就不能兼顾爱情
在还没有成名的时候
男主和妻子还是有爱情的
但是酒精和男主的滥情
让妻子离他远去
即使给了他第二次机会,男主还是没有珍惜
和他的职业有关吧,能创作的人总是需要感情的灵感?
每次看抖森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总会想到他和霉霉的那段恋情,因为能在他身上看到霉霉表演的痕迹....
…如果不是Tom我真的只给两个星。非常流水账了。】不是抖森我看不下去而且我觉得他在这部片里的表演…没有很好吧。不过很多时候灯光打下来跟音乐搅拌在一起你还是会非常想亲演员的。偶尔charming罢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这个特意改动口音听起来倒是有些奇怪…?倒是有点像他自己喜欢的剧本。看完本女友粉哭晕在厕所 为了他哭一秒
选角赞,人赞歌赞~
细腻悲伤的婚姻生活既成事实
@Qatar Airways 纯为看抖森听抖森(花痴脸.jpg
太太太冗长了,故事太过平铺直叙,没有重点。抖森的美国南部口音学得不错,歌也唱得挺好听。
这口音也是难为抖森了
在演员演技还不错的情况下导演也可以把片子拍的这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我觉得必须要给导演鼓鼓掌了。
这片要是没有抖森就只值一星。。。
挺好的一个传记被导演把剧情和情感剪得稀碎! 抖森真的演得好 动人 每次被抖森带得刚一完全投入 刚开始动感情 剧情就断了 太片段化了 感谢抖森在这些细小的片段里仍然传达出来了hank的状态 还是敬佩和喜欢上了这位歌手
华金·菲尼克斯演的《与歌同行》我都不怎么喜欢,更何况这部与它同类型题材,而且还拍得如此平庸的电影。原声很好听就是了。
苏得能让人原地爆炸的长腿抖森,就算歌唱得再好,南方口音模仿得再像,也无法拯救这个平庸又无聊的传记片。整个片子都让人注意力分散昏昏欲睡。故事结构松散,特别是作为人物传记片连个像样的能够突显主角性格的高潮片段也没有,全是流水账。失望。
没有逻辑,没有人物关系,没有人物。有个抖森,却还跟霉霉搞在了一起
原谅我看了他将近十部作品都没遇到一个喜欢的角色也没能参悟到演技和魅力值都在哪儿。
拍了这片 我抖竟然没有跟奥姐在一起而是跟了霉霉 这……
我爱抖森 鬼知道why don't you love me我循环了多少天 抖森的英音模仿美国乡村音乐的腔调真的太——好听了!!!!至少我觉得和汉克的原版没有太大差别。剧情相对弱了一些 可是一个抖森就能让我打满分了😭
最好的形容词是流水账,不怎么好看的那种。抖森这电影接得,只能说吃力不讨好,实在是剧情完全抓不住注意力。歌非常多,看电影不如听原声。
规规矩矩的传记片,却让抖森在男神的路上更近了一步。编年体的讲述风格难免让人物有些流于表面,但传奇歌手的潇洒不羁,风流沉浮都被Tom演绎的有模有样,更别说Tom亲自唱歌。试问当第一个镜头里慵懒的灯光洒在Tom身上,那悠扬的乡村音乐响起时,谁不会融化呢?
那是一道光如此美妙!
说实话,人物传记是我最讨厌看的题材。不评价剧情,音乐和演技部分真的很棒。抖森和奥妹的角色在第一次离婚和好时,这俩人在房子前飙演技简直了。如果剧本都是抖森自己挑的话,他还真是很爱这种有着细腻的情感表达而且对感情非常敏感的人物,而且他能演绎出来。大屏幕上看抖森真是每个毛孔都是可以苏的
本以为抖森不适合演他的呀,没想到完美合体,就像这些歌真的是从他嘴巴里唱出来的,很有神。。其实音乐传记没法拍出新意,看完再细听他的歌词发现Hank人品确实很让人无语,任性自我还一副你怎么不像原来爱我了的无辜。。
一向对人物传记片提不起兴趣,片子还走流水账型的叙事,而且人物也没有多少性格亮点让人印象深刻,无非就是徘徊犹豫在女人之间,叛逆玩脱,结尾的猝死处理还那么突然又生硬,两个多小时的琐碎其实可以去掉30分钟的冗长对白,就足够精简且精准的还原这个人物了,抖森的表现也没有那么突出,原声音乐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