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盖官商阶层嫖宿强奸幼女罪,为了过审,不得不把十四岁,改成十八岁。
这掩住了谁的耳朵,捂住谁的嘴巴,蒙住了谁的眼睛?
为了掩盖真相,所以我们可以罔顾真实,可以牺牲其他一切,这才是人间真相!
所谓正义,只是政治的需要!江阳走了99步,即使再走99步,正义也不会真正为了他,为了那些受害人才出现……
追完剧了,来回答一波吧。
先说结论——编剧才是本剧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不知道是不是编剧为了贯彻“长夜难明”这个主题,同时又为了过审,所以故意在最后的判决这里恶心了一把司法吧。
反正我觉得无论是编的还是审的,应该都没有请法律顾问。
卡恩集团并非黑社会组织,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我们国家没有黑社会组织,我们国家对于黑社会,原则是“打早打小”,在他们成为真正黑社会组织之前就已经被干掉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卡恩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话,那么孙传福和胡一浪,都是组织、领导者。
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犯罪集团,因此,组织、领导者都需要对他们集团的所有案件负责!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孙传福畏罪自杀了,那么胡一浪呢?
卡恩集团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就只剩下一个故意杀人了?
剩下的罪名都被编剧吃了吗?
而且作为堂堂的敢拿枪跟警察对着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连个起码妨害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都不安排安排?
是不是有点看不起黑社会啊?
而且说了是涉及三个命案。
我不知道侯贵平、丁春妹、照相馆老板、王海军、黄毛还有最后的枪战躺着一地的警察和路人甲乙丙丁怎么争这3个名额……
就算是3个命案,3条人命,连个死刑都没有?
过分了吧编剧?
胡一浪参与杀害侯贵平、丁春妹、黄毛、照相馆老板、王海军、最后还持枪与警察枪战想干掉张晓倩,都够枪毙八百回了吧?
我们国家啥时候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么仁慈了?
还有这个组织还有一个人——
作为市长秦大川的女婿牵线卡恩集团,利用市长影响力干的那么多事咋不说嘞?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就安排了强奸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编剧你不要欺负群众读书少啊!
李建国和罗刚。
两个黑社会罪行累累的没死,两个警察一个没跑全毙了。
编剧是跟黑警有仇吧?
搞了半天全程下来只有代号“小罗”,我都不记得长啥样的“罗刚”居然领了子弹。
李建国和罗刚杀了王海军(证据啥的先不讨论)。
一般司法实践都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具体来说,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命抵一命”。
李建国和罗刚,二人都属于被指使,李建国判死刑可以接受,罗刚作为喽啰,性质上可以是从犯,一般来说,不会一起判死刑。
如果罗刚都判死刑,反过来,作为主谋的胡一浪,居然只是无期徒刑?
这个问题就更多了!有点无力吐槽……
剧里朱伟是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七年。
实际上,无论爆炸罪还是放火罪,都不成立!
编剧估计是觉得朱伟在卡恩集团一个烂尾楼里的面粉爆炸应该是算他爆炸罪。朱伟是想搞第二次行动来着,但是并没有开始就被严良发现了。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和爆炸是规定在一个法条里面的,所以大家发现问题了吗?
已经实施的爆炸判的轻,才3年,而根本没实施的放火,却判了5年!
编剧你没有法律知识可以,这基本的常识也没有了吗?
而且,无论是放火罪还是爆炸罪,都是不能成立的!
放火罪和爆炸罪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而朱伟等人是为了制造社会影响,因此是在无人区制造爆炸,即使是要在卡恩造纸厂制造放火事故,他们也是事前疏散好人员。也就是说,他们实施的所谓爆炸和放火,他们本人主观上不想,客观上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
那么请问,他如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如果朱伟这样都算构成放火罪,那么杀害照相馆老板的那场放在居民楼的大火,又算什么呢?
但朱伟确实构成了犯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伟伙同张超、陈明章、张晓倩,编造了爆炸的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因此,他们均可以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而该罪才是他们最大的麻烦,后面我再细聊。
剧中张超判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我都无力吐槽了。
编剧估计是懒得翻一翻《刑法》: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他没有帮助当事人啊,他就是当事人!
其次,他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这条罪名主要是为了处罚那些为了逃脱刑事处罚而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而本案,张超的目的不是帮谁逃避刑责,而且,他根本就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老年扶手、自杀的伸缩架都没有丢、最后为了证明江阳自杀,江阳还自己录了个视频。
他这个行为最多是扰乱司法秩序,但是刑法就他这个行为并没有对应的罪名。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张超并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个他是构成的,他有2个行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名,一是在地铁谎称有爆炸物,二是他是整个计划的提出者,后面的朱伟编造爆炸信息的行为也要算他一份。
剧中,张晓倩是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
这个就更搞笑了。
我基本可以确定编剧确实是不翻《刑法》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是指作假证明!
张晓倩做啥假证明了?包庇谁了?公安机关对其开展询问了吗?
并不是她是被害人她就必须要出来报案、作证的。只有公安机关对其开展了询问,她故意做了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才构成本罪。
显然,张晓倩并不构成。
陈明章穿了件囚服在法庭上,但是他判了啥我咋没听清呢?
有点奇怪的是剧里最后提示了大家,那个电动遥控严良最初给了陈明章,然后陈明章给回了严良。
有人说这是暗示严良在保护陈明章。因为陈明章是帮助江阳自杀,所以构成犯罪。
如果是这样的话,完全没有必要。
江阳的死,与其他人无关!
即使是陈明章给他提供了全套自杀工具。但江阳作为成年人,死是他自己选择的,怪不得他人。
只有一种情况帮他人自杀是构成犯罪,那就是亲自动手。而陈明章并没有动手,所以他不会因为江阳的死而构成犯罪。
接下来我要说说具体可能的量刑……
死鬼,刑事责任消灭。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多解释了。
故意杀人罪:
1.侯贵平,胡一浪向黄毛传达的并没有杀人的指令,但是他不可能放过侯贵平,所以当时他又多派了两个手下,难说侯贵平不是被故意闷气,如果不是故意闷死,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丁春妹。
3.王海军,王海军是胡一浪等人派去杀丁春妹的,其在审讯时候被胡一浪指使李建国杀害。
4.黄毛,生死不明,没有交代,可能被杀了。
5.跟警察对干的时候持枪杀的人……
放火罪:傻照相馆老板使用的是放火的方式,因照相馆是在居民楼,因此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应定性为放火罪。
强制猥亵罪:不构成。胡一浪用丁春妹色诱侯贵平,侯贵平抵死不从时强制让丁春妹和侯贵平发生性关系……嗯,男的不可能被强奸,只能被猥亵。但是当时案发是2000年,而在2015年11月1日前,强制猥亵只能针对妇女和儿童,强制猥亵男性不构成犯罪。
强奸罪:强奸纺织厂女工翁美香、李雪、葛丽等。翁美香可能无法定罪,人已经死了。李雪葛丽估计可以认定。镜头除了找到曾小乐,特地显示了一个内裤的物证……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这个数量应该不少。
行贿罪:有秦大川受贿罪,总有人行贿,是谁呢?
诬告陷害罪:陷害江阳索贿。
光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两项,胡一浪可以领好几发子弹了。合理的量刑就是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要是利用他自己作为市长女婿的身份收受贿赂,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市长秦大川知道,并一起受贿,则构成共同受贿。
故意杀害王海军,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光杀害王海军一条,死刑不冤枉。
代号“小罗”。伙同李建国杀害王海军。并长期给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不给钱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杀人,李建国和胡一浪是主犯,罗刚应该是算从犯。
所以,罗的量刑大概应该在有期徒刑十几年这样。
上面说了,其他罪名他们都不构成,唯一可能构成的就是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
本罪有2个量刑档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最大的问题在于,朱伟等人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并与陈明章、张晓倩等人故意传播,造成居民恐慌性疏散。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的情节只够第一个量刑档次,那么考虑到他们的动机,判个缓刑也无不当。
但他们的所为,可能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又给出了另一个观点: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引起公众极度恐慌的,或者致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所以,他们几个,量刑幅度应该是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往下减——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显然,朱伟等人揭发的是对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况。
而重大立功,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因此,朱伟、张超,一个是主要实施者,一个是计划提出者,应该是主犯,合适的量刑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再轻一点免除处罚也行。
对于陈明章、张晓倩,应当认定为从犯,再往下减一档,免除处罚。
这样比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才是让群众相信的司法结果啊!
而大家心心念念的江阳平反案,也没给出交代,江阳都以死明志了,恢复他的名誉却只字不提?
江阳案,只有断章取义的录音和录像、家里搜出的现金。根本没法形成证据链。
所以,我觉得编剧准备的这个结局,是来拉低这部剧的评分的。
很喜欢读推理小说,于是难免会去尝试一些国产作者,几乎没有能读得下去的。所以在看完隐秘的角落后发现这部剧的原作者居然是紫金陈,我超级震惊的,我应该多年前尝试过他的作品才对啊,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呢。后来重温了一下原文就坦然了,啊,难怪,还是那个味道。
这部沉默的真相,就了却了这个遗憾,可以说真正展现出了紫金陈原著的精髓,也可以说是国产推理小说家们的共性,那就是随便,说好听一点,叫不拘小节。再直白一点,就是这些作者平时太穷了,也没受过什么正经教育,阅读量更是有限,遇到不懂的东西就全靠脑补一个劲瞎写。
比方说那个鱼子酱的段落,4万美金是什么鬼,哪有人会在这种场合这么吃的。如果是为了凸显大boss是个附庸风雅的土鳖也就算了,但之后又设定他是个准上市公司的老总(顺便吐槽下,就算是上市公司的老总也不至于和自己小弟没事关起门来吃顿4万美金鱼子酱的)。如果再细想下,鱼子酱如果是这个饭店里的菜(嗯,怎么看都不可能),那完全不需要小弟去向服务员强调这个鱼子酱有多贵,服务员自己先吓傻了。而如果是他们自带的,首先是完全没有理由吃之前要先交给服务员(总不会是先拿去冰镇一下吧),而即便真的交给服务员去预先做些处理,也一定会先强调这个东西的价值吧。你如果打算在餐厅开一瓶自带的4万美金的红酒,会一句话不解释直接交给服务员开瓶么?
再比如侯贵平遇害前的那一通操作,他一个城里来的政法大学的学生,要举报一个当地的黑社会头子,就那么随意的把最重要的证据拿去当地的照相馆冲印了? 你是有摩托车的人啊,印一套送市公安局,再印一套送市里的报社,是不是直接全剧终了啊。
再不济你还有那么多老师同学呢,这些老师可都是公安和检察官系统里的人啊,哪一个不是在政法界有人脉有资源的。说真的,哪个村的恶霸敢惹城里政法学院来的学生啊,鬼知道他哪个同学哪个老师就通了天了好么,我真是越看越为坏人担心,你们胆子怎么就那么大呢,这是你们能惹得人么。人民的名义里坏人好歹是有个省部级大官的,都没你们嚣张啊。
更荒谬的,侯贵平明明已经知道自己的照片出事了,竟然没事一样骑着自行车就回宿舍睡觉了? 对方是能逼死人还把案子压住的黑社会啊,你是看不起他们还是觉得自己是甄子丹啊,你这是当面挑衅啊。
如果侯贵平的人设是村里无知农民,或者孤儿,或者特别贫苦,没有交通工具,实在无处可去,他这个决定我也就忍了,但一个城里来的大学生,还是政法系的,还自己就有摩托车,你要说他走不掉我是绝对不信的。在明知对方是没有底线的黑社会,明知对方在当地警局里有势力,明知对方知道你手里有照片,而这照片一旦暴露他们就全完,甚至黄毛都找上门了,对方已经完全清楚你就住在宿舍里的情况下,侯贵平竟然还喝了几口对方带来的白酒,然后气呼呼的睡觉了?这得是有多缺心眼才能做得出得事情啊。(是不是一个人被下了春药就必然会忍不住诱惑去和寡妇发生关系我就不吐槽了)。
江洋的查案也是槽点无数。检察官和公安是两个体系,怎么可能2个人整天就一起跑来跑去了,你们的联手就是真的这么字面含义的么。那个老警察没有证据就决定先把嫌疑人提回去问问,觉得总能问出点什么,这是一个老警察应有得职业素养么?抓人的时候,剧里的配角不断质问他,你知道这位是什么身份么! 普通人也不能这么随便提啊,哪有直接就往别人正常经营的公司里冲进去要抓董事长的,我是群众我也觉得有问题啊,好人也要讲程序好么。
算了,写不动了,那些国产推理的可怕回忆都要回来了。
《沉默的真相》开播了。
和《隐秘的角落》一样,《沉默的真相》也是改编自紫金陈的小说。
目前《沉默的真相》播了6集,我们先大致梳理一下已知的信息。
张超坐地铁去抛尸,他谎称箱子里有炸弹,这一行为引发了人们的围观。
面对审讯,张超对他杀害江阳的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出庭当天,他却说他没有杀人。
诡异的是,他定罪的时候三证齐全,翻案的时候也是三证齐全。
于是,他再一次在网上走红。
他做这一系列事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火。
他火了,就会有一群人关注他。
他火了,警方就会帮他,或者说帮他们,查一个案子。
果然,严良调查杀害江阳的真凶的时候,却查到一宗十年前的案子。
乍一看严良查了9天了都没什么进展,其实他的确很聪明,只有他想到问张超眼镜的事,也只有他派人去找一模一样的伸缩衣架。
眼镜和伸缩衣架都是重要线索,所以当严良问张超眼镜的事的时候,张超明显慌了。
严良早就知道张超在干什么了,但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后面几集会解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2000年,侯贵平去苗高乡支教。
有一天岳军带走了他的学生翁美香。
事后,翁美香服毒自杀了。
法医发现翁美香的处**破裂,法医提取了翁美香体内的精*,经过比对发现并不是岳军的。
很显然,岳军只是个小喽啰,岳军的后面是卡恩集团老板孙传福及其秘书胡一浪。
孙传福不仅是慈善家,还是苗高乡中学荣誉校长。
看到这里,可能你会觉得这是一个类似于《熔炉》的故事。
但继续看下去,你会发现这件事比《熔炉》还黑。
侯贵平用相机拍到了犯罪团伙的证据,犯罪团伙不得不派人除掉侯贵平。
注意,我说的是“犯罪团伙”,我说的不是“孙传福”,因为孙传福也只是个小喽啰。
岳军先给侯贵平喝了下了药的酒,再派丁春妹去勾引侯贵平,事后再报警说侯贵平强奸她。
警方去找侯贵平,却没找到。
原因很简单,此时侯贵平已经被杀了,并且被扔进了河里。
更狠的是,丁春妹还用毛巾擦了侯贵平的精*,交给了犯罪团伙。
犯罪团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翁美香的内裤,将侯贵平的精*擦在上面,然后放在了侯贵平的宿舍里。
他们做完这一切后才告诉丁春妹:“可以报警了。”
于是,警方在搜查侯贵平的宿舍里发现了一条有精*内裤,经过比对,发现精*是侯贵平的,而内裤是翁美香的。
所以警方认定,侯贵平性侵留守女童,强奸妇女,妇女报案后,他仓皇逃窜,最后畏罪跳湖自杀。有物证有人证,证据链齐全。
不久前侯贵平报警说翁美香被性侵了,如今警方终于找到了真凶,真凶就是当初报警的侯贵平。
就是这么荒诞。
侯贵平死后,他的父亲自杀了,他的母亲也疯了,堪称家破人亡。
其实小说中还有一段剧情导演没拍出来。
之前法医从翁美香体内提取了精*,如果警方将它和侯贵平的精*比对,会发现它们不一样。
所以犯罪团伙还做了一件事,他们去法医实验室偷走了翁美香体内提取的精*。
栽赃嫁祸侯贵平,并且杀了侯贵平,再伪造成自杀的假象,这显然不是岳军这种人想得出来的。
所以为这件事出谋划策的人一定很懂行,很可能是警察。
没错,他就是多次阻挠江阳的李建国。
法医陈明章对侯贵平进行了尸检,得出的结论是他杀,因为侯贵平完全不符合溺水身亡的特征。
有人篡改了侯贵平的尸检报告,这个人也是李建国。
有一次江阳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想死的话,就继续查下去。”
听声音像是李建国的声音。
江阳从陈明章那儿买到了侯贵平的尸检报告,当然,后来陈明章把这笔钱还给了江阳,因为他只是想考验江阳,如果江阳不愿意花一个月的工资买尸检报告,说明他并不是会为了真相不顾一切的人。
江阳还通过陈明章认识了朱伟。
以前朱伟是刑侦大队长,李建国是副队长,后来李建国用一些卑劣的手段当上了大队长,而朱伟被降职为副队长。
江阳和朱伟去找丁春妹和岳军问话,丁春妹将她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江阳和朱伟发现一个小孩,岳军说是他捡的。
岳军哪有那么好心,会去抚养一个弃婴?
本来朱伟想把丁春妹和岳军带回警局审讯,这时李建国却叫他去外地执行跨省抓捕任务。
怎么会这么巧?
很简单,岳军向李建国通风报信了。
确切地说,是岳军给胡一浪打了电话,胡一浪又给李建国打了电话,于是李建国连忙找了个理由支开了朱伟。
等过几天朱伟从外地回来了,想审讯丁春妹和岳军的时候,他会发现又有了新的变故。
朱伟在外地的这几天,犯罪团伙可以做很多事了。
一开始,江阳不愿意替侯贵平翻案,而吴爱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小说中,因为发生了一件事,吴爱可的态度明显转变了,她劝江阳放弃,江阳不同意。
渐渐地,他们的联系越来越少了,后来过了几个月,吴爱可的父亲调回市里去了,江阳和吴爱可再也没联系过,听说她找了个当法官的男朋友。
你以为吴爱可是愿意为了正义而献身的人,结果当她看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后就退缩了。
你以为江阳是明哲保身的人,结果这个案子他一查就是十年。
所有人都反对他,所有人都劝他放弃,他全都不听。
包括当初叫他查这个案子的吴爱可都放弃了,江阳还是要查下去。
有的人一看见黑暗就大声说要打倒黑暗,然而他渐渐就不吭声了;
有的人知道黑暗的可怕之处,他曾经犹豫过,动摇过,但他一头扎进黑暗,再也没有出来。
翁美香被性侵并不是个例,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而受害者也不仅仅是翁美香一个人。
具体的流程是岳军将学生带到酒店,第二天再把它们接回去。
岳军一共带过4个女孩,胡一浪每次会给他一千块。
而且胡一浪还找了好几个类似岳军这样的混混帮助找女孩,所以受害女生的数量远超岳军所知的4个。
江阳越查下去,就越发现犯罪团伙的势力太强大了。
九十年代的时候孙传福就把平康县的国营造纸厂收购了,改名叫卡恩集团。
21世纪的时候卡恩集团已经上市了,是全县乃至全市第一家上市公司。
卡恩集团不仅是全县最大的企业,贡献了县财政三分之一的收入,还有几千名员工,解决了几千个人的就业问题。
所以小说中当朱伟要查孙传福(小说中是孙红运)的时候,所有领导都骂他。
副县长说:“朱伟,我们知道你在办案方面尽职尽责,但你在办案的时候也要讲政治顾大局,讲究方式方法。人红是非多,孙总是我们平康杰出的企业家,你在没有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后,直接要拘留人家,**代表能随便拘留吗,你懂不懂法律!谁给你批的拘留书,你们副局长?这传出去是什么?社会上会怎么说?老百姓会怎么看?卡恩是县里的支柱,是金市的名片,你这么随意地拘留集团董事长,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经营稳定,你懂不懂!”
要查孙传福已经很困难了,更何况孙传福并不是幕后主使,还有警察、官*参与其中。
仔细想想也很合理,孙传福不过是一个大老板,他再有钱也不可能一手遮天,只有官*才有那么大的能耐。
起初江阳还天真地以为杀死侯贵平的是岳军和丁春妹,后来他才知道岳军和丁春妹后面还有胡一浪,再后来才知道胡一浪后面还有孙传福,再后来才知道孙传福后面还有李建国,再后来才知道李建国后面还有XX。(为了避免剧透,用XX代替李建国后面的人)
XX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官了,远远不是一个小小的江阳惹得起的,但实际上XX也只不过是个小喽啰,XX后面还有人,我们可以称他为YY。
江阳是浙江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而且刚毕业一年就成了****科科长,副科级。
他从一个前途一片光明的科长到最后变成了一个修手机的。
为了这件事,他付出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
他明知道自己根本惹不起犯罪团伙,他为什么还要以卵击石?
小说中,张超也对江阳说过:“江阳,我一早就告诉你,这件案子是办不了的,你不放弃,所以才会有这十年。”
朱伟是这么对张超说的:“你有什么理由这样说江阳!他做错了吗!他从头到尾没有错!你一个大学老师,自以为聪明,自以为知道一切。你他妈第一个发现疑点,一声不吭,这才有后面的事。后面还害江阳认罪,坐了整整三年牢!天底下都是你这种自作聪明的人,孙红运这帮畜生才能无法无天!”
朱伟这段话说得太精辟了。
侯贵平死后,平康公*局来学校通报这件事。
张超看了结案报告,一眼就看出侯贵平不是溺死的。
但他和江阳不一样,他并没有把这个疑点告诉公*局,也没有举报,而是什么都没做。
张超错过了查这个案子的最佳时机,2年后,当江阳要查这个案子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了,现场破坏了,尸体火化了,连当事人都找不到了。
张超并不是唯一一个发现了问题却什么都没做的人。
当侯贵平拍到犯罪团伙的照片后,他对平康县公*局不信任,没有把材料交给平康公*局,而是交到了平康检*院。
吴主任告诉他,这个案子他们不能查,反复劝着他回大学去,把这件事放到一边不要管了。
假如当时张超、吴主任没有选择视而不见,而是去举报,可能他们也会被犯罪团伙弄死;也有可能会是另一个结局——真相会早一天真相大白。
但不管怎么说,正是因为他们什么都没做,才让江阳、朱伟错过了查这个案子的最佳时机,为他们查案增加了难度。
江阳并非一开始就是伟光正的角色,他查这个案子刚开始只是因为同学间的情谊,但很快就动摇了,在吴爱可的“强迫”下才坚持下来,后来遇到那么多困难后,他又再次动摇了,是其他人的鼓励才使他最终决定立案。再后来的坚持,更像是上了发条的齿轮,已经做了那么多工作,不想付出的一切都付诸东流,于是就像已经上了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得已地前进着。
老师、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强出头。
正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无法撼动黑暗势力,还没有尝试过就放弃了,所以黑暗势力才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像侯贵平一样被诬陷、被杀害的人才会越来越多,像翁美香一样被性侵了却没人替她们讨回公道的事情才会越来越多。
小说、电视剧中至少还有江阳这样的人为侯贵平翻案、为翁美香讨回公道、和黑暗势力作斗争。
但现实中还有江阳这样的人吗?
希望看到这条影评的人,能够给一个赞。因为本人太想把这个彩蛋,告诉更多人!
这个彩蛋其实非常非常的明显,就是最后田法医还给严良那个钥匙。这个钥匙为什么要大书特书,大写特写。就是因为,这个钥匙是一个关键的物证。是陈法医一行人,协助江阳自杀的物证。也就是说,陈法医这一群人,实际上都犯了故意杀人的重罪!
但是严良却把钥匙给了陈法医。这里,严良把最关键的物证交给了外人,而且目的是包庇犯人,隐瞒事实。在法治社会下,这也是重罪,说白了,严良也足够判刑坐牢了。
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陈法医这群人需要严良来调查这个案子。因为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帮助他们扩大影响的棋子,他们实际上需要的,是一个同伙!严良,就是这个他们需要的人,一个“犯罪同伙”!这也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严良在针对某些地方的调查从来是只带一位嘴巴无比严实的小兄弟,因为严良明明在争取光明,却见不得光!
这也是这部剧最大最大的闪光点,在如此巨大的黑暗面前,一个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坚持正义感的法律卫士,竟然为了光明,要去知法犯法,而且是去犯重罪!这是多么强烈的矛盾冲突,又是多么悲壮的呐喊!
很多豆瓣影评人总爱像喷子一样去喷电视剧的审查制度,却从不理解,什么是如铁的无情的法律法规,什么又是隐藏的人情!条条框框是我们必须要守住的,但是在这条条框框之内,其实也有着撕心裂肺的声音!
陈法医等人是义士,真正的义士!严良也是义士!真正的义士!面对着如此的义士,所谓的审核,也低下了头,不再一味强调法律的庄严,无情。而是让法律,也向这些义士妥协!
很多人都说剧情与现实产生了碰撞,这让我想到了我家乡的故事。相信很多人知道几年前一个反腐的事件吧,被称为“网红书记”的陈行甲,2011年10月他被调到国家级贫困地区:湖北恩施巴东县(湖北西南部,北靠神龙架,长江流过)。 他到任的第七天,网上就有人写“致巴东县新任县委书记”的公开信,5000字的内容满满是各种悲愤,暴力与挖苦。他回复了说大家多提意见并留下了邮箱,从第二天起每天都会有50封邮件扑面而来。一年半时间,群众集体上访就接待了至少30批,最多的一批是200多人。可想而知当时巴东的恶势力是何等嚣张以及可恶。 他任职反腐期间,例如14年一年他就弄了216个吃空饷的人,调查的大案件例如国家投资4500多万元的平阳坝河堤案件,他发现外边居然还有人能买通看守的警员与其见面传信息!能量之大让人瞠目结舌。查这个案件时,他收到过不少电话、短信以及传话,意思大概有三类,一是“遇事留一线”。二是“其实你住的地方我们知道,不要把这事闹得全县人民都知道”。三是“既然陈行甲想搞死我们,我们也要搞死他”。他警告了水利局、交通局、水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移民局、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教育局、招投标中心……的局长和十二个乡镇的主任、书记、镇长。他还调查了巴东看守所搬迁项目案,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为2984万元,中标2982万元,最终结算价却增至近8000万元。县民族医院案业务综合楼项目,招标价为2627.1万元,结算9090.13万元等等。 他抓捕了不法商人官员87个(平均7.25个/乡镇),局长9人(上述局长抓了大半),县领导5人,包括了县长,县委副书记,他任职期间以寡敌众,他的斗争没人知道其中的细节,5年任职期满,他收的艾滋病干儿子让他投身到了慈善行业,离别信中感谢了“石头”、“虫子”、“小只只”等人的帮助,这些人(或曾受害者)又何尝不是一个“陈明章(或张晓倩,李静等)”呢。
巴东县城地处陡坡,去过就会知道,一条马路去另一条,要走很多阶梯,最下面就是长江,这么地势险要的地方,仍然有许多危楼,而这些违法违章的楼后面就是县委干部,当时陈行甲花了大量时间去查这事,经过不断查处,查了535栋违法违章楼,罚款就罚了4000多万,但一条大鱼没抓到。一栋违法违章的10层楼后面似乎是县里干部,刚准备动手,结果他们转手就拿到合法证明了。
州里领导偷偷告诉陈行甲:“遇事留一线.....”,结果转头陈行甲就把他话公开了。陈行甲说过他晚上出门散步办公室的同事都时刻跟着,纪委书记说:“是啊,怕报复。”另一个同事说到:“他们现在还没什么动作,一是陈行甲主动公开,他们不太敢,二是他们现在很多都自顾不暇。”16年陈行甲辞职,说我的经历比任何小说电影电视剧更加精彩。17年末打压陈行甲的州副书记杨天然因为受贿已经受刑入狱。 只有亲自面向这些恶势力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他们的残暴,他们的可怕。剧中朱伟,江阳,候贵平,严良……他们在不公的案子中最终选择了面对黑暗,甚至哪怕付出生命,而在现实中,我们这位县委书记也同样选择了面对黑暗,我们只知道他成功了,不知道是他5年到底的冒着什么危险在与恶势力斗智斗勇,而他只是一笔带过,现在想来这一笔是多么曲折艰辛。——致敬!
两集7.5。因为之前几部悬疑短剧的惊艳,这部影像风格有点失望,偏纪实风一点,有点看重案组的感觉。看得出剧本应该是最夯实的,剧情走的还是比较顺畅,但感觉导演有点平庸,就按部就班拍,四平八稳不钓人。廖凡比较稳,几个女演员挺不错的,谭卓大眼睛自带悬疑诡秘感。
节奏控制不错,虽然叙事的逻辑略有调整,也增加了记者等原创剧情,但整体而言还是尊重原著的。不过这个故事相当慢热,而且重头戏都在中后期,题材上又有很强的社会敏感度,所以对于后面的改编和发展,我深深期待又保持担忧。
继《无证之罪》,《隐密的角落》之后又一部改编自紫金陈小说、爆红的网络剧,评分很高在于题材较好地触及了官商勾结、警黑牵线、平反冤案的社会现实。三层时间平行叙事,有些交错呼应、视听剪辑的不错段落;当然也带来了影响主要人物充分塑造的散乱瑕疵。导演是本科及硕士都在北美影视专业院校学习的新秀,在国外留学又能回国拍好影视作品的人不多,这位陈奕甫导演的表现,难能可贵。
对不起,因为原著我没有办法理智打分,看着每一个角色都好想大哭。
把李丰田牛逼打在公屏上!看完了剧,再把导演编剧和所有演员牛逼打在公屏上,沉默的真相,站着过审的!牛逼!
此事只能戏中有,人间哪寻仗义人。倒是名字取得好,真相大多都沉默。
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是,如果真的有江阳这样的人存在,我想我也能变得勇敢一点。
比起坏小孩,这部明显更难拍,因为毫无喘息的空间,就是沉重,沉重,拖着口棺材上山一样的沉重,费力不讨好。观赏效果是不及隐秘的,就像无证之罪也打不过白夜追凶一样,但有人拍出来了,拍得诚意工整,这本身就值得褒扬
18块钱买了超前点映,江洋丢钱包那个地方,我真的是彻底崩溃了
江阳偏离了本该走下去的光明坦途,选择了用自己点亮弯曲的真相之路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赤子之心,坚守真相!主创真的不容易,看了几集,跟原著99%一样,,全员演技在线!宁理的张超让人毛骨悚然,尤其第二集开头,白宇演的江阳意气风发的样子!谁能想到,真相,背后藏了多人的热血和眼泪。
政治讽刺,我知道不改不可能过审,但从行政单位辞职的我,冲这个真实的故事也要打五星。真的感同身受,19年辞职。还原到这个程度,值得五星,瑞思拜!!!
9分,比较社会派,其实推理过程和真相解谜并不是核心,而是借案件,走入一个黑暗的漩涡当中,去揭示更多的问题。其间有几场戏确实很感人。角色的那种无力感,也非常让人无奈,好像挥铁拳打棉花,你会觉得有愤怒却无处发泄。所以,后来角色的行为才更让人感动,也多了些热血的味道。总之,是部值得推荐的好剧,尤其放在当下的华语罪案剧里面,是难得的好剧。
一开始,江阳不愿意替侯贵平翻案,而吴爱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你以为吴爱可是愿意为了正义而献身的人,结果当她看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后就退缩了。你以为江阳是明哲保身的人,结果这个案子他一查就是十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却为了这件事付出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有的人一看见黑暗就大声说要打倒黑暗,然而他渐渐就不吭声了;有的人知道黑暗的可怕之处,他曾经犹豫过,动摇过,但他一头扎进黑暗,再也没有出来。老师、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强出头。正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无法撼动黑暗势力,还没有尝试过就放弃了,所以黑暗势力才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像侯贵平一样被诬陷、被杀害的人才会越来越多。电视剧中至少还有江阳这样的人为侯贵平翻案、和黑暗势力作斗争。但现实中还有江阳这样的人吗?
原著文本的胜利,故事立意委实值得赞美,能被还原至此实属不易——尤其以巧妙转场对接方式来实现三个时空的切换,堪称本剧最大亮点;但颇为遗憾的是,除此以外的视听语言与拍手手法着实平庸,甚至部分剪辑令人迷惑。漫说广告植入的牵强,主旋律倾向特别令人不适,收尾处领导指示与表彰大会十分无语;对原著中提及的系统/体制核心问题未深入,这才是导致沉默真相的最大阻力啊——不过考虑到大环境,也是十分无奈了。向漫漫长夜中坚持公义、追求真相的人们致敬。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啊,希望真相不要再沉默。真的好,其实这部剧重点不在于破案,而在于有没有这个勇气去破案 有没有这个热血去查案,这么几个人啊,为了真相付出他们的半生,长夜漫漫,还好有江阳这样的人照亮黑暗,长夜将明!!
江阳用了三分之一的人生,把自己从意气风发的检察官变成行李箱里的一条线索。他生前是一束被压制的光,掀开箱盖的那一刻终于重见天日。
“在三个时空里,他们都选择了向前。”
前五集写的都挺好,美剧思维在做,后面的情感浓度起来之后,编剧技巧上反而不如前几集了,整体上的观感跟《少年的你》那种片子挺像的,剧集的完成度非常可以。剧组运作上跟《隐秘的角落》一样的节奏和思路,不过这部的编剧更好一点,角落的导演活儿更漂亮一点。
没想到视听跟紫金陈的文笔是一个水平,前半部,不论人物还是悬念都没立起来,到头来还是全靠这个坚守正义的B故事兜底。时空交错的招数都属于基本功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严良这部分压根没给出什么缜密的推理,是通过开上帝视角给观众补足的,也顺带着警方一侧的情感线全线溃败,这让最后的表彰和大人物的明察秋毫都显得可笑。演技在第一梯队的绝对不是廖凡、白宇,也不是曾经靠抽烟令人胆寒的宁理,而是不那么有名的赵阳(朱伟)和田小洁(陈明章),他们为这部剧提供了坚实的可信度。新写的记者这个角色非常鸡肋(而且把黄尧拍得特别老),羸弱的枪战戏直接拖垮了结尾,更别提那些严重破坏构图的广告植入。唉!跟《隐秘的角落》加起来也比不上《无证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