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
杰出公民
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
「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
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
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 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我相信大多数功成名就的作家包括文化名人对故乡都是爱恨交织的。 虽然很多人口是心非的说对故乡很眷恋很怀念之类的话,但心底里对故乡是鄙薄和抵触的,要不然你叫他们在故乡住一段时间试试,恐怕比这位作家还不堪。 作家有个词用的很好,逃离。 阿根廷的萨拉斯也像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村一般,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进取心,土生土长的小镇青年无时不刻想要逃离,逃离愚昧落后,逃离家长里短,逃离世俗和偏见,逃离野蛮和顽固。 是故乡不好么?故乡一贯如此,最多只能说毫无长进罢了。 影片一开始,作家听到那封信来自阿根廷的时候有些惊讶,这说明他好久没有收到老家那边寄来的信件了,继而听到是邀请函颁发荣誉市民和演讲之类的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过了一会他打断助理询问阿根廷来信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变化。 这说明无论故乡多么不堪,在他的心里还是有所羁绊的。 作家的身份很尴尬,在影片中作家和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交流中曾表露出对卡夫卡的推崇,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全是身份尴尬的,变成甲壳虫或者在城堡外游离的K,都深深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迷惘。 而作家迷惘的是自己到底是属于这里还是属于欧洲。 一方面作家赖以成名的所有经验和素材都来源于儿时故乡,他加以鞭挞和批判的对象给他提供了名利和诺贝尔奖,虽然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未必是有多么的深恶痛绝和口诛笔伐,但毫无疑问他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乡的,他所有的言谈举止都已经是一个欧洲人和小镇居民格格不入。 所以一开头他进入小镇就面临一个问题,他是以荣锦归乡的游子身份来萨拉斯和乡亲父老叙一叙拉家常,还是以功成名就的诺贝尔奖得主来故乡发布获奖感言指导写作? 显然执政那些人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一进镇就把他摆在总统山上跪拜,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私底下又是各种盘算和利用。 作家的态度是拒绝的,从他反感在消防车巡礼以及拒绝政府给他提供的警车接送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就如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一样,一踏上故土甚至一下飞机作家就陷入身不由己的状态,不靠谱的接待员让作家见识到了小镇久违的野蛮粗砺和自以为是。 此后的种种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立场的焦虑,一个认为自己逝去父亲有作家笔下人物的影子而坚持邀请午餐的儿子,一个认为作家应该付钱买轮椅给残疾儿子的父亲,一个因为画作被淘汰时时刻刻威胁作家的混混。 作家向他们坚定地贯彻了自己的思想和原则,毫不妥协,从这也看出作家身上欧化的痕迹。去粉丝家吃个饭怎么了?评画作潜规则又怎么了?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走个过场,各类演艺明星对此就驾轻就熟。最后作家选择妥协的是一万美刀的轮椅,但是在姿态上他还是不愿意妥协,他选择匿名购买捐赠。 作家顽固地对抗故乡所强加给他的一切,他给故乡的回应毫不留情面,就像欧洲的精英对阿根廷不留情面。 我想起我有个表妹,她是复旦研究生,有一年回老家,她突然反感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我小姨,小姨从小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又是当了一辈子基层医务人员,所以平时很喜欢家长里短唠叨,我表妹因为在上海待了几年见识广阔,再加上同学的母亲很多是在上海的精英人士,各种言谈举止非常有修养,对比自己的母亲她感到落差很大,那段时间频繁和小姨吵架。 表妹潜意识里非常希望自己妈妈能像那些淑女贵妇那样优雅,但是一个五十岁妇女能改变多少? 作家内心希望故乡是能够改变的,能够与时俱进的,所以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开始也企图能给小镇带来积极性的一面,但到最后他发现他唯一能改变的就是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些许命运。 作家深知,无论这座小镇和自己羁绊有多深,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局外人,远远地冷静客观看待它,描绘它,批判它,而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产生任何纠葛,因为只要自己一进入这漩涡,就会被故乡深深淹没。 然而身为此地的故人,一切灵感都来源于此,自己这一辈子和这片土地是切不断的,这就是宿命,也是大多数名人和自己故乡之间的宿命。 如果说一开始作家还对小镇有些许期望和渺茫的幻想,希望自己能融进小镇,但最后都被现实击碎了,从最后刮光胡子带着淡淡冷酷微笑的作家身上看出,萨拉斯这个小镇从今往后仅仅是作为自己作品的题材库所存在。
“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为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那个有思想的野猪:反讽无界,请自带觉悟
——《杰出公民》的正面和背面
文:空语因明
在某种意义上,《杰出公民》就像情节里出现的那幅优胜奖绘画,背面是精致的广告,正面则是粗糙的形象。正背两面可以是相对的,其中的角色也是两面的,当他们以为自己的正面非常合理的时候,反讽因此环绕着他们。更进一步地,反讽是无界的,也环绕着这个电影,环绕着看这电影和评价这电影的观众。广告式的评论说,《杰出公民》是一部口碑爆棚的杰出的优秀的可获奖的黑色幽默电影。而这正像影片中的男作家主角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中提到的,他的作品获奖,只是表明它们符合评论者的品味,但是和艺术创作的内在价值无关。尤其在黑色幽默的标签背后,并不涉及这个电影的内在价值。当我观看和评论这个电影的时候,反讽也正环绕着。
这个男作家,在整个影片中都带着不羁,到处冲撞。那个有思想的野猪,从理想主义的森林里冲出来,向世俗的泥坑里冲撞而去。他的獠牙,或许应该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文学技巧,另一个叫作家修养。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信心去冲撞,可能源于他坚信自己拥有坚不可摧的文化思想。他自以为可以代表超越世俗的文学理想去批评,但他那实际的自我却一点也不超越。他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发言在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就像俗世的泥水,泼溅到他的身上,污浊了理想的皮毛,让他失去了思想的光芒。可是,实际不是这样。……
当他收到家乡萨拉斯镇发来的邀请函的时候,他刚开始决定不去,考虑了一阵之后又决定去。什么让他决心回去阔别几十年的家乡呢?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性促使他回去,就仅仅有一个非理性的决心而已。也可能,他的思绪里有一堆想法:为了渺小的“杰出公民”的名誉,为了让家乡居民看到他的成就,为了散心…但,思念家乡是其中可能性最小的想法。因为他说,离开家乡是他这辈子值得称道的事情。家乡对他而言是泥坑中的泥坑,完全不值得称道;家乡人民给他的记忆和印象,在他的写作中也大多贬义,愚蠢,肤浅。他能对家乡作的最优评价,如果不是咒骂的话,也只是以明褒暗贬的方式提及。
……他原来的小说几乎都是以家乡为背景来写作的,主角都局限在他的家乡范围内,永远也离不开家乡小镇。正像之后的情节里,无论是他讲的故事,还是出版的小说,都能让他家乡的居民看到原型就在萨拉斯镇。这表明他的小说情节和家乡小镇的经历有很大相似。虽然他拒绝承认,他想赋予他的小说和故事以文学的优越性,但那是一种狡猾的反讽:一种试图让虚构高于真相的反讽。至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就再没有像样的新小说出版。原因与其说是泥坑污浊了他的皮毛,不如说是缺少再次跳进泥坑的经历。在他往返家乡的惊险遭遇后,他侥幸获得了那种经历,并写出了新小说,名字就叫《杰出公民》。
男作家主角是杰出的,授予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可以证明。他的家乡要为他颁发“杰出公民”的名誉,他的家乡由于这位杰出公民的世界性荣誉,也要著名了。如果借用那个不怎么恰当的类比,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类似母鸡及其鸡蛋的关系。人们会为鸡蛋的卓越而去嘉奖母鸡。千万不要觉得这样荒谬,不仅如此,人们还会对母鸡的产地感兴趣。对于动物而言,这可能是合理的,但作家之所以卓越并非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动物。对于思想生产而言,生产者和他的产地之间没有什么必然优越的联系。否者怎么看待这个产地生长的更多平庸呢。思想者不是机器生产出来的物品,产地也不是那个机器。但对于尘世的人们而言,这个理由是荒谬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需要保留和再造的故居了。毕竟,思想者及其产地之间的关联好像对彼此是有好处的,尤其对后者。
在观看家乡为他准备的欢迎短片的时候,这个作家并没有站起来大声讲:我的文学作品不是你们推动发展起来的,我的文化思想是坚不可摧的,远远超越这块可鄙的土地。他没有抛出那堆让人不高兴的话语,他只是默默看着,动容落泪。那个欢迎短片赞扬了这个作家的成就,也美化了他和家乡之间的关联。现场的气氛是活跃而愉快的,弥漫着正能量。在随后的讲座里,他还否认了那套类似“艺术作品辩证法”的说辞,比如:悲伤是艺术创作的最佳状态;越是在生活安逸的国家,他们的作品越是无趣;幸福只会造就平庸的文学作品,且缺乏说服力;伟大的文学作品通常都是出自不公且暴力盛行的社会,在那种情况下,创作填补了空虚。这些都是他表达过的观点,但他要在众人面前否认这些观点是自己说的。他有必要否认,因为他要表现单纯的积极面,而那套辨证的说辞则会暴露消极面。
他抛开自己曾经的禁忌,与人拥抱,与人合影,与人签名。他每到一处都慈祥善良。他开心地接纳礼物,遇到了热情的少时伙伴,参加镇电视台的采访,和早年的恋人一起回忆交谈…他甚至还和自己的青年女“仰慕者”进行了一场艳遇。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他是否会在幸福的情况下写出一本卓越的文学作品,或许可能会破例写本赞美家乡好的散文。一切都是那么和谐融融。
直到他担任镇上绘画比赛的评委。这个情节是本片由正面到背面的转折。这个作家担任绘画评委的时候,他就没有想到这件事多么荒谬。更加荒谬的是,别人评价绘画都是根据画布正面,而他偏要根据背面。这个作家终究还是展示了自己的“辨证趣味”:用一套正面与背面互相参照的辩证说辞,当作评选理由。他完全不在意参选绘画的现实主义特征,只按照自己的后现代审美去评判。他那么得意,就好像这个粗糙绘画的背面真的在诠释或解构正面。这个有思想的野猪,用不羁又开始冲撞那庞大的泥坑。
泥坑反过来泼溅到他身上。接下来的情节里,他的所到之处,消极面在蔓延。他让家乡很多想利用他的人失望。本来很多人以为他带来的是对家乡的福音,却被人揭发成了对家乡的诅咒。在之前绘画比赛中被贬低了的人,揭发了这个作家的消极面,他对家乡的厌恶和忽视。面对这些,这个作家还没有想通过谴责泥坑的不堪来回应。他只是用现实与虚构的辨证说辞,来为自己的作品辩护。就好像,虚构真的在诠释或解构现实,现实并非如此重要。但还是会有人质问他:你为什么不能多写写美好的事物。作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质问。不过,合理的回应是可以被设想的。这个质问者要么不懂文学作品的辩证法,要么就是不懂诺贝尔文学奖的意义。诺贝尔文学奖不只是嘉奖文学的艺术价值,也是在宣扬普世价值。这种普世价值需要警觉苦难,如果这个阿根廷人作家把家乡写的很美好的话,那他非常可能就获得不了诺贝尔文学奖了,也不会成为“杰出公民”。
他在泥坑里翻滚,溅起的泥浆更多,他的鄙夷也更显露。那场艳遇中的“仰慕者”是他曾经恋人和熟人的女儿,这让他尴尬。而那艳遇并非源自单纯的仰慕,那个女青年想要利用他,离开这个可鄙的小镇。他拒绝了帮助她,他也拒绝了再用明褒暗贬的方式谈及故乡的人。他的雕像被人污染,他对绘画比赛的“艺术鉴赏”被忽视,然后,他愤怒了。他用文化理念的辨证说辞,贬低在场的所有其他人:文化其实是坚不可摧的,即使处于最恶劣的境地,也依旧可以幸存;真正自由的人不会产生自由的想法,同样,有文化的人也不会标榜文化;标榜文化的人是那些无知愚昧的危险分子,真正有文化的人不会用这个词,比如这个作家本人。最后,他表态道:从水深火热的故乡中成长起来的我,进行写作就是在呼唤光明;但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这些在泥坑里安然自得的居民),继续这样愚昧就不会改变这个地方;若你们继续虚伪、愚昧和无知,却不反省,那这个伟大的作家也帮不了你们。说完,他放下那块“杰出公民”的奖牌,从后门溜走了,他需要躲开那些愤怒的听众。
当这个作家发表那番有思想有文化有高度有内涵的言论时,站在旁边的镇长的表情可以代表在场的人:震惊。由于这个镇长的发言很多,因此受到这个作家的讽刺也很多,只是之前没有像最后这么直接。虽然这个镇长始终表现着克制,但他的情绪里一定对这个作家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正像这个作家对萨拉斯镇的居民言行感到匪夷所思一样。这个作家没有让自己的名誉关照自己的故乡,他从来都是在对故乡的鄙夷或“诋毁”中升华自己。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故乡曾经的伙伴举着猎枪,以捕猎野猪的方式驱赶他走。居民们看清了这个知名作家的实质,这个奇异的生物,只是有思想的野猪。他该回到他搭窝的那片奇异森林里安居。
影片《杰出公民》最后以那个关于小说的狡猾的反讽结束。这个作家说,文学作品里无所谓事实,只有诠释和解构;事实就是诠释与解构。不过,这种话同样是一个表面,它还有个背面,就像影片里那幅有两面内容的画。觉悟,则在那狡猾的微笑里。
乡愁不论在文学还是电影中均是一个信息量极大的母命题,知识分子中较为广泛存在的精英脾性和溯源情结让乡愁题材的文艺作品一般严肃且深沉,久而久之乡愁类文艺作品便普遍形成了一种具有拟人尊严的严肃创作地带。然而拉丁美洲文艺作品常带有荒诞味的黑色幽默具有某种破坏乡愁的原始魔力,个人觉得《杰出公民》在某种层面上就是一部反乡愁的荒诞佳作,它自然带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也似乎并没有逃脱出知识分子的某种自怜,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部颇具思想、颇具矛盾的有趣作品。
衣锦还乡恐怕是知识分子共有的一场春梦,说起来俗套,但这种心理需求或有或无的存在于不少文人的潜意识之中,即使是影片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不能免俗,根植于故土的成长记忆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笔触,举远点例子如流亡海外的塔科夫斯基,近的例子如我国的贾樟柯,张艺谋,莫言等(包括近年的毕赣),故土的记忆均不可避免出现在他们的作品之中,然而这些人作品中经过创作加工的故乡又是否是“真实”与“客观”的故乡呢?文艺创作者的主观艺术创作标准又是否能符合庸常社会尺度下的标准呢?这均是一个很难正面解答的问题。
《杰出公民》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与虚构对抗,衡量尺度相互矛盾的尴尬归乡故事,本片创作者既揶揄了知识分子的一些酸腐与懦弱,也通过直观的方式对本国所谓的的国民劣根性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采用近乎真人秀的方式,层层叠叠加码戏剧冲突,虽然该片毫无调度、运镜可言,但文学层面而言故事文本内容是非常可观,拉美艺术那种极其辛辣的黑色幽默也让此片荒诞不经,充满讽刺。
影片中的大文豪在获得诺奖之后悄悄的回到了阔别数十年的家乡,近乡情怯的情感让大文豪在家乡放下 了自己不少知识分子原则,然而现实与虚拟的偏差确令人尴尬,怀着复杂心情回到家乡的文豪很快发现自己在家乡成为了不同人眼中的不同符号,有人把他当政治筹码、有人视其为偶像符号、当然也有人将其视为叛徒和异类,更诡异的是有人甚至想从他身上找到男性的尊严,乡亲们纷纷想从文豪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印证,这一切刚开始只是简单淳朴的故土冲击,而随着知识分子价值观念与本土价值观对抗的加剧以及影片的刻意加码“国民劣根性”,电影中的对抗开始走向癫狂,故事像荒诞的真人秀一样处处刻意加码戏剧冲突,最后文豪先生不得不狼狈的再次逃出故乡,成为劣根乡亲枪口下的一个懦弱不堪的无助小动物,文明崩塌,斯文扫地,呜呼哀哉。
借由乡愁之壳,《杰出公民》其实讲述的也是一个具有全球化意味的故事,矛盾的对立双方不仅仅是现实与虚构,艺术评判和道德标准,也有西方精英审美价值体系自身的尴尬。很显然同样的故事照搬到中国环境们,并不会有太大的违和感(所谓民族劣根的尾巴哪都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嘲讽在拉美式的黑色幽默的表达下充满荒诞感,遗憾的是从影片的核心台词展示和受害者立场倾向上而言,知识分子的自省并不够深刻,虽然展示了知识分子骨子里的懦弱与原则丧失,知识分子在影片中仍然是一副被迫害者的正义形象出现,主角辩解的论调都全顺应主流精英观众之观念惯性,并没有太大的洞见和思考,从这一点上来看,知识分子自渎后的忏悔和反省本身是一种变向的自恋,作祟的知识分子受虐倾向。
所以知识分子当作大招使用的乡愁情怀不能全信,更不能脱了裤子去信,因为说不定他以前也用这招上过你的母亲。
这部电影或许是回答了我对于曾经有幸读过、看过的现实作品的一个问题。这些作品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那些震撼人心的故事和情节哪些是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文字描述力所真实记录下来的,哪些是大刀阔斧改编后的映射,哪些又是完全来自转瞬即逝的灵感。 一个简单的作家返乡记,前半段的故事叙述的像是现实里随处可见的情景--功成名就的伟人回到落后的故乡,在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被完全陌生的人当做吉祥物一般高高捧起,每个人的嘴里充满赞美洋溢之词。随处可见的跟随和偷拍,所有人把自己与作家的一面之缘当做值得吹嘘的话题。这一切在现实中再正常不过。 但是随着进度条的拉进,故事的戏剧性开始展现出来,人物的行为渐渐变得荒诞,大众的态度开始转变,从尊敬到不敬,从不敬到疯狂。 作家称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逃离了故乡。影片始终在强调作家的写作灵感来源于故乡,但他的每一个故事总是将这个小镇描述得丑陋而悲哀。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将他称之为叛徒,到底是因为他逃离了这个无知、愚昧、暴力的罪恶故乡,还是因为他扭曲了现实,把淳朴温馨的小镇包装成“艺术家与其不幸出身”的惯用套路来讨好现代审美。 小镇之旅进行到结尾时,人物的行为已经变得荒唐而疯狂,童年好友呈现出怪诞的姿态,在去打猎的路上,每一个与作家发生矛盾的人用近乎呆滞的目光在街边凝视,而旧爱、司机、女学生这些美好的人却不见踪迹,这一幕明显带有超现实的手法,如果故事中的荒诞正是如同这一幕一样,只是作家的编造,那么对现实的写作则是极大的讽刺。作家给自己标榜文明和高尚,将20年的故乡见闻包装成落后的悲剧诞生之地,他也值得被人们称作“叛徒”,在灵感枯竭、创作停止之际再次消费故乡以取得文明人的认同。 但是如果所有的曲折都是作家亲身经历,且用艺术加工过的呢。作家肩膀的枪伤仿佛是证明他惊险历程的证据,那么这就是一个故乡对作家进行毒害的故事。在作家人生的前20年小镇蛮横地侵染作家的精神,所以他成为那个逃离无知的叛徒。而在归乡之际被小镇的恨意吞噬。这种恨意来自于嫉妒,对作家身上他们永远无法接近的荣誉的嫉妒,对作家文明、高尚的品质的嫉妒。 这些都是没有结果的争执,因为无论选择哪一种观点,都既缺少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又存在明显的漏洞。 这部电影将小镇之旅按照作家新书的形式划分为五个章节,如同直白地告诉观众--你所看到的,都来自作家自己的讲述。就像《看不见的客人》,你认为你认为的就是你认为的。 这让整部电影和新书一样,作家打破第四面墙,直面镜头面带微笑仿佛在诘问观众:在我的故事中,你会信多少? 电影或是文字,亦或是其他蕴藏精神内涵的艺术,只有诠释,没有真相。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