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短评第一条,为啥这么简单的问题会收到这么多的赞?
影片设定在911之后,早出发前就有所交代。之后,在营地,平头长官威廉给锤哥一个钉子,说的是from the tower,很明确了吧这就。
在阿富汗,队员们也不只一次的说过,如果我们不能成功,那么惨剧将会再次发生在美国本土。
由此可见,这次行动的动机不仅仅是爱国主义那么简单,而是美国在911之后对基地组织首次报复行动,完全可以解释队长对将军说的“你带我找到基地组织我会告诉你什么叫杀人”(记不清原台词了)以及队员在接到任务时候的兴奋。
这就好比我们在提起侵华战争时的愤怒,不是爱国主义就能概括的,还有同胞被杀害的悲痛与后怕。
至于阿富汗战争的原因,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层面,当然要立牌坊了,证明自己的正义。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报复这个理由在电影里士兵的立场上完全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动机。
讲的是2001年美国遭到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让美国人大吃一惊,本来号称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最安全的国度,却被打了一闷棍。一时间,美国国内的爱国主义情绪陡增。在这种形势下,美国入侵阿富汗。首先派出了绿色贝雷帽部队的纳尔逊上尉率12人,利用各类当地军阀与塔利班组织的矛盾,共同对付塔利班,用三周时间,打了一场漂亮仗。影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这一仗的过程。可以作为一个战例来看。
这无疑是一部美国的主旋律电影。从十二勇士的爱国热情和好战情绪,到指挥官拿出911的弹片送给纳尔逊,都是意在把士气提高到意识形态的层次,使得士兵们不光要当炮灰,还要知道为什么去当炮灰,最终要主动乐意的去当炮灰。整个影片拍的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很烂的场景。以我的看法,影片最可看的就是真实。
在阿富汗那地方,群山叠嶂,大漠无边。这可苦了美国的勇士们,他们不得不抛弃那些现代化的汽车和坦克,骑上了战马。21世纪的装备和19世纪的战场交织在一起,给影片平添了许多色彩。衣衫褴褛的贫民,透风的茅屋,夜间的篝火,也使得爱看西部片的朋友似曾相识。战场上,一边是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训练的绿色贝雷帽,一边是拿着毛瑟枪的阿富汗农民,一边是盼着打完仗赶快回家的美国大兵,一边是勇气十足漫无边际的乌合之众,战争的不对称性立马显现。
其实12勇士所担任的任务主要的并非是冲锋陷阵,而是前进观察所的角色。根据近距离观察战场,指挥B-52轰炸机投弹。在美军通常构想中的现代战争,B-52做为战略轰炸机,一是携带导弹或核弹远程攻击,二是对目标实施地毯式轰炸,大面积的杀伤敌人。而在阿富汗的山地地形上,地毯式轰炸起不到什么作用,杀伤效果并不大,主要是震撼作用。看资料,炸弹自身的杀伤力只有爆炸范围的3%。但是它的地震效应和爆雷似的声响会使对方士兵发疯。即使你没有被B-52投下的炸弹击中,但是只要听到声音就能使人毛骨悚然。轰炸结束之后,地面部队再进入战场收拾残局。影片中所描述的12勇士不顾死活冲入敌阵的场景,貌似有些夸大了。
再看装备。美国士兵在阿富汗单兵负重53公斤,除了防护设备外,要携带420发子弹。整个一套行头价值3.6万美元。而给特种部队装备的一套夜视仪就价值6万美元。这样的装备,很适合防御战和阵地战。如果发动进攻,诸位想想,那些当兵的就像背着个一百多斤的银行保险柜去冲锋,没跑几步就只剩下喘气了。所以地面部队的进攻速度和有效性都令人怀疑。
在影片中,与美军合作的军阀杜斯塔姆对纳尔逊这样说:“你上面有很多人,我上面只有神。”真是一语中的。他说出了伊斯兰世界中穆斯林们的精神状态。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中,人们对偶像的崇拜程度有很大区别。耶稣基督没有教人去怎样杀人,释迦牟尼劝人行善,咱们的儒教更是温良恭俭让,只有伊斯兰教比较极端,具有攻击性。如影片中所表现的,说女人不能受教育,要消灭异教徒等等都出自《古兰经》。同《论语》是孔子的言论集一样,《古兰经》其实是穆罕穆德的言论集。这其中的区别在于,《论语》的受众多是知识群体,他们把孔子至多看成是“至圣先师”,在接受孔子的观念的同时,也理性的扬弃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吾不如老圃”等等。而《古兰经》的读者多数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普通民众,他们信奉的是“安拉是最高的主宰,穆罕穆德是他的使者”。《古兰经》就是他们的精神源泉。《古兰经》上的一句话,就是一言九鼎。什么合理不合理法律不法律,照做就是了。所以从罗马时代,到抵御十字军,到今天,他们对世界上的大多数族群一直是不停的反抗。这其中,有弱者对强者的抗争,也有盲目的杀戮。几千年來看不到任何进步。
仔细想起来,美国也一样。911之后,美国社会上掀起了爱国主义狂潮。美国人民中那种不畏强暴,高度的荣誉感,爱国主义和英勇的牺牲精神确实令人钦佩!然而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这样大规模的恐怖袭击首先是针对美国的?是谁赋予你们美国充当“世界警察”的资格?我不否认,在美国国内人们还是比较充分的享受着民主带来的安定自由和快乐。然而在国际上,美国欺负人惯了,凡是不合自己口味的,便施以大棒,搞颜色革命,搞经济制裁,搞政权颠覆。说到底,是在用欺凌他人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利益。这和那些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行为有什么区别?即便当了警察也没有胡乱执法的权力,当然也要做好准备由此承担的代价。实际上,那些极端主义者所反对的,并非是美国和西方世界的现行制度,而是用邪恶的办法去惩办邪恶。如果人们对这一点没有反思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有安宁。
影片最后,纳尔逊用老大的口吻对杜斯塔姆说:“你做了正确的选择”。好在杜斯塔姆除了是个军阀,还是个少有的头脑清醒的人。他毫不犹豫的对纳尔逊说:“正确的选择?这里没那回事。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帝国的坟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就算你们也一样。美国将成为这里的另一个族群。如果你们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最后的事实证明,美国选择了“懦夫”这条路。
影片拍摄的风光很出色,即便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拍出了“大漠风尘日色昏”的诗意。战斗场面也拍的很好,刀光剑影枪林弹雨,都很真实惨烈。
本人评分:7.0。
天天有仗要打的美帝从来就不缺少主旋律电影的题材。这回讲的是911之后第一批进入阿富汗领土作战的绿色贝雷帽的故事。 作为沙场尖兵,大兵们配合着阿富汗地方武装上演了一场美式与阿富汗式风格混搭的战法:地面指引,激光制导,老美让塔利班政权领教了信息化的军队来自于恒温层的精确打击。而手持AK的地方民兵则向早已机械化的美国大兵们证明,即使是21世纪,马和骡子作为传统的运输工具依旧在战场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片最大的看点(同时也是史实),便是大兵们临时学艺,成为了一群马背上的牛仔。美军也再次启用牲畜作为战场的运输工具——但也仅此而已。至于影片中主角团们一骑当千式的冲锋,冒着敌方火箭炮的袭击,上演了一轮骑兵大战皮卡车队的热血大戏那就纯粹是导演的YY了。很精彩,但千万别当真(^_^)
《12勇士》上映后,评价众说纷纭,看到骑马突突突的情景,更是让人一头雾水,甚至有新闻出来,表示一些前绿贝队员对此很不满。当然,电影毕竟是艺术创作,总是会参杂创作者的主观意图,一些过于夸张的情景不免会对观众产生误导。笔者攥以拙文,聊聊那些夸张剧情背后的真实历史细节。
如果非要细究,所谓First boots on the ground,即9.11事件后第一批进入阿富汗的,应该是代号Jawbreaker的中情局8人特遣小组,人员来自中情局特别行动处特种作战大队(CIA SAD-SOG)和反恐中心。他们携带1000万美元现钞,进入阿富汗北部地区寻找北方联盟这样对抗塔利班的军阀头目及武装组织。影片中出现的中情局人员,即是指该小组,其正式名称为北阿富汗联络组(NALT,Northern Afghanistan Liaison Team)。该小组在9月14日就来到了乌兹别克斯坦,于9月26日乘坐一架尾梁编号91101的米-17直升机,潜入至喀布尔北部的潘杰希尔山谷,见到等候多时的北方联盟代表。并建立了行动基地,与远在美国佛吉尼亚州兰利的CIA总部反恐中心保持通信联络。
而ODA 595准确说是第一批进入阿富汗的美军之一,当天同时进入还有ODA 555。原本美军计划让特种部队与中情局人员在9月14日就进入阿富汗,但种种原因,CIA也未能更快地部署到位,ODA 595所属的绿贝第5特种大队作战兵力在10月5日才开始向乌兹别克斯坦的K2空军基地部署,美军正式发动“持久自由行动”是在10月7日。
从左至右按人头依次为:Bill Bennett,Robert Pennington,Paul Evans; Andy Marchal,Steve Kofron,Mike Elmore,Chad J,Pete W,Mark Nutsch,Steve B,Vincent Makela,William Summers
如影片中所描述,10月19日夜间,ODA 595的任务搭载第160特航团的MH-47支奴干直升机,飞越兴都库什山脉,进入马扎里沙里夫以南约75公里的Dehi与杜斯塔姆领导的乌兹别克武装会合。ODA 555则是进入潘杰希尔山谷,与中情局人员会合,支援当地的塔吉克武装。
影片片名12 Strong,看上去是为了突出ODA595一个绿贝标准12人作战分遣队的英勇气概,不过要按真实情况的话,应该是叫14 Strong,毕竟当初配属ODA 595的还有两名来自美国空军特种部队的战斗空管员(CCT)Bart Decker和Mike Sciortino 。部分绿贝队员有联合末端打击引导(JTAC)能力,不过呼叫近距离空中打击(CAS)进行空管还是要依靠两名专业CCT。世贸中心纪念遗址对面那个Horse Soilder的纪念雕像,底座写了绿贝的拉丁语座右铭“解放被压迫的人”(De Oppresso Liber),虽然设计者说没有参考任何照片,但看上去非常像来自空军第23特种战术中队的Bart Decker。
电影里Mulholland上校给主角介绍任务时,称其带队的ODA 595为“匕首”特遣部队,实际并不准确。现实中的“匕首”特遣部队(Task Force Dagger)包含绿贝第5大队在阿富汗北部部署的多支ODA,以及配属给这些绿贝的CCT和ETAC,还有运输他们的第160特航团。ODA 595只是特遣部队的一部分兵力。
出发前,ODA 595所在的K2空军基地(Karshi-Khanabad Air Base)并不像电影里那样,到处是帐篷,一副井井有条的样子。当时部署十分仓促,临时基地的建设还在进行,大部分绿贝队员都睡在前苏联时期修建的地堡机库的地面上。
电影里说ODA 595以及指挥官都缺乏实战经验,这点非常不符合事实。ODA 595本身任务重点就是针对中东中亚地区,之前经常培训科威特、巴林等国特种部队。早在2000年,ODA 595就曾去过乌兹别克斯坦进行JCET项目,培训乌兹别克斯坦空降旅和特种部队。(关于什么是JCET项目,请看【新闻动态】近期美国特种部队与塞尔维亚的JCET项目)
片中很大一部分剧情,是讲ODA 595队员如何取得杜斯塔姆的信任,让他全力支持美军打击塔利班的行动。实际上,杜斯塔姆根本不需要绿贝队员来拉拢取得信任,他本身就是中情局长期培养的反击塔利班势力,他对美军的到来一直是盼星星盼月亮。杜斯塔姆早年是受苏联扶植的阿富汗共产党政府的一名高级军官,受过苏军培训,所以像影片中一样会俄语。苏军撤离后,他又成了一名军阀,加入过马苏德(影片开头新闻中,9.11事件两天前被塔利班刺杀的那位塔吉克族领导人)为首的北方联盟与普什图人作战,并夺取了喀布尔。1996年塔利班在取得喀布尔控制权后,他逃到了马扎里沙里夫,后来由于副手背叛他投靠塔利班,不得已在1997年流亡土耳其。
早期,中情局根本看不上杜斯塔姆,但是1998年基地组织策划美国驻肯尼亚大使馆爆炸案后,中情局开始策划对本·拉登为首的基地组织,以及庇护他的塔利班政权予以打击。这时候,熟悉中亚中东局势的美国外交官查理·桑托斯建议中情局培养杜斯塔姆,因为阿富汗除了在潘杰希尔领导塔吉克武装的马苏德,能召集人马对抗塔利班的人,有实力的也只有杜斯塔姆,他毕竟是乌兹别克武装领导人。
中情局在1999年6月,开始向马苏德的塔吉克武装提供支持。2001年4月22日,杜斯塔姆和多名手下乘坐中情局提供的米-17直升机,从乌兹别克斯坦潜回阿富汗北部自己原先的老巢。马苏德和杜斯塔姆在9.11事件之前,就在中情局支持下,对塔利班进行不间断的袭扰,但是收效甚微。而且引起塔利班的激烈反应,马苏德被刺杀也印证了塔利班的强硬态度。
9.11事件后,由于美军要展开行动,同样是在查理·桑托斯的引荐下,杜斯塔姆也进入了JSOC的视线。CIA最初是不太情愿JSOC接触杜斯塔姆,后来因为军事行动的介入,中情局和军方达成合作,让一支绿贝小队支援杜斯塔姆,并与在乌兹别克武装里的CIA特工合作,任务最后就分配到了ODA 595的头上。
照片为战地记者 Robert Young Pelton拍摄,Pelton在恰拉疆监狱暴动事件发生第二天,来到马扎里沙里夫,采访了杜斯塔姆和部分ODA 595队员。
电影中的呼号也与现实不符,ODA595的呼号是Tiger 02。在电影最后关键一战马扎里沙里夫战役中,ODA 595实际上是被分成了五个小组。由队长Mark Nutsch和一名通信军士组成指挥组,呼号Tiger 02,跟随杜斯塔姆的大部队。剩下四个均为三人小组,呼号分别为Tiger 02A、Tiger 02B、Tiger 02C和Tiger 02D,其中C组配有一名CCT,D组有一名新配属进来的空军末端打击引导员(ETAC)。
马扎里沙里夫战役中,也绝无骑马突突突的情景,不说不符合作战常识,即便是正经的开枪,现实中的ODA 595队员也没有几次。参考美军条令JP 3-05,外国内部防卫(FID)和非常规战(UW)任务的核心,主要是培训和支援,以及一定程度正面作战。现实中绿贝队员和杜斯塔姆,以及他的手下,最长干的事就是聊天,各种吹牛逼拉近乎,缺钱了让CIA的人给,缺武器装备让人空投,时不时表演一下JTAC,让大家一起观摩B-52扔下炸弹的震撼场面。按照Mark Nutsch的话说,他们要让杜斯塔姆和他的中高层军官觉得,美国人确实有存在感,能帮助他们打赢塔利班。
骑马不过是因为阿富汗山区地形条件所限,为了达到机动作战目的,而使用马匹作为工具,并不是像电影原著小说所描述,什么“结合了现代科技和骑兵战术”。小说作者Doug Stanton虽然表示是纪实文学,参访过当事人,通过了审查后出版,但实际上有很多不切合实际的自我想象。例如当初接受Doug Stanton采访的Mark Nutsch说自己原来喜欢看历史书籍,对蒙古骑兵战术很感兴趣,来到阿富汗竟然也像骑兵一样骑马作战。Doug Stanton理解成为古代似的骑兵作战写进书中,后来势必也对电影摄制方产生影响。
他们在呼叫空中支援时,确实遇到了塔利班的BM-21”冰雹”火箭炮向天吉山谷行进中的塔吉克武装开火,但是杜斯塔姆部队的损失并不严重,而且很快就被美军的空中力量所消灭,并不是像影片中虚构的那样,像骑兵一样冲锋进火箭炮阵地,一番厮杀后才解除了威胁。塔利班武装人员在遭受重创后,立刻失去了抵抗意志,一万余人的大部队立刻向昆都士方向溃散。
而片中提到了从西面支援参与合围塔利班的阿塔将军,以及另一支绿贝,是指ODA 534,呼号Tiger 04。电影里杜斯塔姆开始和阿塔有利益冲突,还要争地盘,后来又顾全大局放弃了。其实这都是编剧想象的,在美军发动马扎里沙里夫战役之前,各路军阀十分配合,甚至可以说是听话。在美军协调下,早已划分好地盘,因为他们迫切希望美军能立刻支援到位,然后消灭塔利班。
片中的杜斯塔姆喜欢用无线电直接联系塔利班,说“我来干死你”这种话。现实中确实如此,而且实际情况更为搞笑。因为轰炸塔利班,配属ODA 595的两名CCT携带了特种作战部队激光标定器(SOFLAM,Special Operations Forces Laser Acquisition Marker),在夜间透过夜视仪能看到很明显的红外激光光束。杜斯塔姆对这种装备很震撼,管它叫“死亡光束”。每次要打击塔利班前,他就会用无线电喊话,先学一段炸弹划破空气和爆炸的声音,然后说:“美国人用死亡光束来干你们了,快投降吧!”很多时候确实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不少塔利班分子听到后选择了投降。
马扎里沙里夫战役中包围了一个叫法扎尔的塔利班指挥官,杜斯塔姆听到CCT联系空中AC-130炮艇机的回复无线电通话音是名女性,立马要求绿贝队员把通话设备对着他的对讲机,让对方听到女声。然后,他对法扎尔说:“听到了吧,天上有死亡天使,我们还有死亡光束,不投降就下火狱吧!”过了没多久,法扎尔的人就自动投降了。
电影中的ODA 595在马扎里沙里夫战役结束后,就撤回K2基地了,实情是他们后面还待了很久。配合杜斯塔姆进城后,一群大概900人的巴基斯坦塔利班志愿者负隅顽抗,占据了一所前女子学校,后来被废弃的建筑物作为据点。杜斯塔姆的手下久久攻不下来,于是ODA 595派人抵近侦察,让新派来随队的那名末端打击引导员Stephen E. Tomat引导精确制导炸弹,炸死了据点内的武装分子。Stephen E. Tomat后来因为在马扎里沙里夫战役里表现出色,还获得了银星勋章。
战斗结束后,ODA 595队员还捕获了那个著名的美国圣战分子约翰·沃克·林德,开始他不说英语,谎称自己是阿拉伯人,名叫穆罕默德·哈马迪。但最终还是被CIA特工甄别出来,被临时关进了恰拉疆监狱。半个月后,恰拉疆监狱发生暴动,ODA 595也参与了平叛行动,不过主要是和SBS寻找被围困在监狱里的CIA特工约翰·马克·斯潘,后来找到了斯潘的尸体,斯潘也成为了第一个在阿富汗阵亡的美国人。
在杜斯塔姆所控制的地区局势稳定后,ODA 595才开始撤退,不过杜斯塔姆希望他们能至少留下来半年,能让他得到更多好处。
正如电影所描述的,绿贝队员大部分都不会骑马,后期因为需要骑马机动,不得已还空投马鞍,甚至空投重印了废止半个世纪的野战骑兵驯马条令FM 2-5。后来美国陆军干脆在2004年重新编了一本特种部队驮畜动物使用条令(FM 3-05.213 (FM 31-27) Special Forces Use of Pack Animals),专门教怎么利用马、驴、骡子,甚至山羊、骆驼之类的动物进行机动。2014年,这本条令还进行了更新。不过要强调一点,这个不是教骑兵战术,时代在进步,现实中再出现古代或近代骑兵战术就很可笑了,美军现在所谓的骑兵中队,骑兵分队条令,是指陆军装甲合成部队编制,早已变成了荣誉称号。
所以,如本文标题所讲:他们只是“骑”兵,不是骑兵。
参考文献:
参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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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史实改编,意味着来源于真实事件也高于实际情况,只是看的时候这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让人很纠结,不知道应该抱着什么样的观念去欣赏它。
如果是史诗战争,这部片子明显夸大、至少是不合理;如果说是单纯的战争大片,又很难让人不想,这件事儿就是真实发生的。以我们自己的角度,在理解故事中的人物动机、人物情感方面,可能有很大的难度。
先说人物的情感和动机:这个故事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你打了我一拳,我要还你一脚。美国双子塔被轰炸,美国先遣小队前去侦查,誓报此仇。尤其对方是恐怖主义,就算是在别国的领土之上,就算是别国内乱,我们也要好好的报仇。国际局势不谈,但是总是在感觉上怪怪的。看的时候心里总在想,有没有另外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儿呢?
其次,影片类型。很多的评论都在提影片夸大。确实是这样,作为一部有真实事件元素在里面的片子,骑马打枪这个事儿,一枪一个,火箭弹下骑马跑,不换子弹这些,既然被受众们找出来了,证明两件事儿:人们没有因为影片沉浸下去,片子本身有问题;同时这些地方真的是有些夸张。怎么看都会有看夸张的手撕鬼子的感觉。
那如果说它不是真实事件呢?如果不是真实事件,别想这个事儿,这个片子又真的不够震撼。炸点就那么几个,除了土坡就是坑,重火器就一个榴弹,场面上又不够。
正常影片梳理下来,情节也是非常的简单。电影好看,很多时候和情节跌宕起伏也有很大关系。但是12勇士这部片子,就算是忽略上面说到的几个因素,只是说情节,也很平淡。情节点只有几个:初见将军,将军不信任,将军配合作战,将军知道其他派系进入远走,将军回归......所以情节点的引发,全在将军身上。几段比较值得深思的对话,也来源于将军。
看来片子可以改名叫《我与将军不得不说的三两事》了。
2001年9月11日,基地组织发动了对美国本土的恐怖袭击,世贸双塔和五角大楼都受到飞机撞击,其中世贸双塔拦腰遮断,随后坍塌,五角大楼局部结构损坏。这一事件造成了接近3000人的伤亡,举世震惊。
2001年10月7日,小布什总统开始了针对阿富汗塔利班组织的军事行动,拉开了反恐战争的序幕。
电影中的12勇士属于美国陆军特种部队A类作战分队(Operation Detachment Alpha),通常被称为“绿色贝雷帽”部队(U.S. Army Special Forces Green Berets)。作为这次反恐战争的先遣队,与当地反塔利班武装协同,在短短3周时间内,攻取城市马扎里沙里夫,并全员归国。军事战略研究者认为,取得类似战果最少需要2年。
这支特战分队简称为ODA595,其作战方式主要是渗透入阿富汗本土,为轰炸机提供坐标。阿富汗当地部队由杜斯塔姆将军领导(2014年成为阿富汗副总统),主要任务是引导特战分队寻找塔利班武装,并为特战分队提供安全保障。
影片于2018年1月19日在美国上映,截止3月28日,在本土获得超过4500万美元票房。导演Nicolai Fuglsig是新人,演员海姆斯沃斯对国人来说并不陌生,被亲切的称之为“锤哥”。该片可以说是标准意义上的美式主旋律,在思想上没有什么解读空间,但是在主旋律处理方式上确有亮点。
(一)影片中,特种作战分队和当地武装多骑马,骑兵加轰炸机对战坦克加AK演绎了现代战场中颇为怪异的景观。这主要是阿富汗自然环境恶劣,多沙漠和山地,常年战乱之下,基础设施较差。而且,阿富汗在常年战争中存留了大量轻重武器,影片中双方除了常规的轻武器之外,塔利班武装还掌握了一定数量的皮卡、塔克和火箭炮。现代武器与战马同框,颇具错位感。
(二)跨国战争最需要正当性理由,电影中主要给出了3个理由。
第一,将塔利班武装进行非人化处理。影片塑造了塔利班武装首领野蛮、凶残与邪恶的形象:禁止8岁以上孩子接受教育,对违反者处以极刑,杜斯塔姆将军的家人也受到塔利班武装的屠戮。而美国作为拯救者获得了当地民众的欢迎。
第二,塔利班武装支持基地组织开展了对美国本土的袭击,世贸双塔残骸成了这一国仇的象征。片头锤哥接受任务时,军官将世贸双塔残片交给了锤哥,片尾锤哥将残片埋在了阿富汗国土上的镜头,这是复仇成功的仪式。换成中文就是“犯我米国者,虽远必诛!”
第三,而美国小分队与阿富汗本土反塔利班武装则相互配合,并在战斗生涯中建立了兄弟关系,无论是锤哥与将军,还是队员与小孩,双方都不惜涉险营救对方,将美国小队的军事行动正义性表露无遗。
(三)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似乎成了主旋律电影的一大标榜。对观众而言,真实往往比虚构的毁天灭地更有力量。这部电影在片头就特殊说明,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在片尾则以字幕和图片形式加以补充说明。近些年《危情13小时》《美国狙击手》都采取了类似的手法。
但是,电影中美好的行军剪影、壮观的爆破场景以及煽情的配乐,都提醒我们,这跟现实关联可能并不太大。影片再次明示我们,“主旋律”是指电影的精神内核,但好的主旋律电影应该是形式美观的商业电影。
(四)美式主旋律擅长符号运用。比如他们总将星条旗和飞机、枪械、军营、大兵并列,那是一种国家存在,并被赋予了符号化的神圣意涵,而妻儿的照片则成为人性的象征,战士最终的愿望也是回归家庭。这种将战士意图大到为了国家,小到为了妻女的双重表达,更强化了战争的正当性。
(五)影片中杜斯塔姆将军对阿富汗状况的分析很有见地。
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墓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离开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
整体而言,电影中规中矩,完成度较高。马战坦克的场面调度颇显功力,沙漠和山地景观还赋予了电影西部片气质。
电影的前半部分节奏缓慢,而且对人物的身份交待不够清楚,12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也较为模糊。电影将塔利班武装简单化处理为邪恶的反派,也让电影失去了宝贵的体现作者反思的机会。
总之,影片难称经典,在片荒时候,调剂下口味还是合格的。
愿世界和平!
当一个骑马的游牧民族获得了机枪坦克火箭炮这些黑科技。。
战场两步走,第一步轰炸,第二步收割
犯我美利坚者 虽远必诛
如果你死了,被杀、被俘虏、被审讯折磨,甚至都没人知道你曾经存在这世上,除了那些在暮光里在堪萨斯的某处围栏观看牛仔竞技的人们,他们不经意的念叨,”还记得那个Nelson家的男孩吗?”“嗯,他咋了?”“死了吧,我想。”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虽然那种并肩作战和与当地人的情感纽带只是管中窥豹,但至少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我们之前了解到的阿富汗战争。音效和场面做的可圈可点,真人真事改编值得加一星。
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锤哥眼睛都瞎了一个了当然不会有杀手的眼神咯
佐德将军竟然叫哈尔(绿灯侠),老婆竟然叫玛莎。
关于美国士兵和阿富汗士兵合作的部分写得不错,有层次,有探讨,但是整体上真的是一部拖沓并且没啥带入感的电影,场面也是马马虎虎,这类主旋律现代战争片要不看齐《美国狙击手》,要不看齐《拆弹部队》,像本片这么中庸的真的没啥存在价值。
和《勇往直前》一个模子的主旋律拍法,槽点很多,比如没骑过马的大兵初次骑马射箭也能一枪一个准,比如关键时刻空中支援总没油...迈克尔·珊农角色太过鸡肋。加一星给两位主角以及当代战争片中“骑兵”形象的罕见呈现。不过就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越战电影一样,估计类似的片子美帝还会继续拍个不停。
战斗场面太失实了,不能忍。
美帝版战狼,不过阿富汗战争真没什么可洗的,是人家炸了你的楼,但为什么会炸自己心里没点数吗?也感谢中东的乱摊子让我兔有了宝贵的和平发展期。最后这片子最不专业的一点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考虑,战场上都不带钢盔,这一点太业余了。
看到最后也没记住12个人都长什么样,群像塑造得不够好。如果不是片尾真人原型照片很难相信居然是真人真事改编。阿富汗副总统或成最大赢家。比起亮点有限的片子本身,一边是白左为了PC对恐怖极端等词避而不谈,一边是在帝国坟场这种正面战场上把个真事也拍得像YY,这种精分反差更有意思。
忠实还原2001年10月的战斗,我美反恐历史上最成功的战役策划和实施,塔利班历史上最惨重得一次战略失败。
三周打完回家过圣诞,真实事件要真这样挺厉害,电影中规中矩,骑马突突突在电影里不算新奇,那群猩猩也干过。12壮士只着重锤哥一人,不明白为啥要找迈克尔.珊农和迈克尔.佩纳这些演技派来演些毫无特点的角色真是浪费,最出彩反而是那个阿富汗大叔,“你们美国人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可能成为敌人。”
3.75/5 最多。一股「超英」味道。
计划两年用三周完成! Afghanistan, graveyard of Empires塔利班真能操控人they welcome death, death is where the rich is,所以都是不怕死没想过后路的士兵啊唯一不满意将军刚开始什么一定要用心打仗,跟情境不是很符合. 最后将军评论美国颇真理啊U’ll be cowards if u go,u'll be enemy if u stay.
抗穆神剧。正巧这两天在看罗宾·摩尔的搜捕本拉登,这种商业战争动作大片完全是另一种层面的东西,历史真相战场真实什么的就别指望了,看个热闹看个爽就行。
因为是真人真事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和好奇。有着与之前很多后911电影不同的地方。虽然都强调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有浪费很多时间在亲友及战争对战士的影响,单纯地就是如实呈现了这个小分队经历的一切艰险与磨难,以及当地民众如何支持及协助。角度较新,风格类似西部片。锤哥骑马打仗非常帅
这里是阿富汗,帝国的坟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