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追求的从来都不是如何生存,而是怎样过自己的人生。
茜茜在影片中饰演一名按部就班的妇人珍珠。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循规蹈矩地过了半辈子。直到老伴儿去世,儿女们有了各自的生活之后,才发现,原来从来没有为自己好好地活一次。这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真实写照。 看这部片子,让人思考该如何面对老去。 每个人都会老去,但这不代表要放弃梦想。 我们的人生潜规则,是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儿。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七十就可以颐养天年了。 然而看似是很完满的人生,依旧有很多人抱怨——看过很多风景,知晓许多道理,却还是过不好一生? 有句谚语: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是现在。 现在不开始,只会变得更晚! 当你说太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它可能是你退却的借口。不可否认,年龄确实会限制我们去做一些事情。 我们有太多的顾忌、太多的羁绊让我们不敢放手去做那些我们想做的事情。你想成就自我,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这也是人生最有意义的事。 当你担心年龄,害怕老去的时候,可以借鉴王德顺老爷子的人生经历。 24岁当话剧演员,44岁学英语,49岁的时候一穷二白地“北漂”研究哑剧。50岁开始健身,53岁练出一身肌肉,57岁创造“活雕塑”艺术并被载入“中国百年史”,65岁学骑马,78岁骑摩托,79岁登上T台,85岁驾驶飞机上蓝天。王德顺的这一生可谓是经历丰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没有虚度年华,没有浪费生命,这一辈子活得很充实。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做你们想做的事情,不要畏惧挑战,放胆试一试,也许就能成功。”就像王德顺一样。 我们可以下定决心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只要努力,人生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 哪怕撞南墙,这辈子也没遗憾。
罗伯特·雷德福是真帅啊,他坐在那里,脸上的皱纹并非横纹多或竖纹多,而是横竖贯通,皱的很有立体感。影片体现初福利斯特和警察亨特生活轨迹的强烈对比,到底哪种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在自己内心可以接收的范围内,都可以,选择不同而已。那应该怎么选呢?电影告诉我们:想选什么就选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确保是你喜欢的。因为你要听从内心。
82岁高龄的罗伯特·雷德福完成了有可能是其人生的最后一部作品,也算是为自己的荧幕生涯做了一个完美的回响。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影片中演员们是如何处理表演的。
什么是对人物的塑造?对于细节的精益求精和对人物感觉的准确把握。首先,细致的道具安排。作案工具自然必不可少——一个不起眼的装钱用的灰色手提箱,除此之外,还有一枚戒指,戴在右手无名指上,可能没什么特殊含义,精致男人的一个象征吧。
耳机,连接警察的对讲机。
在老福利斯特开车躲警察的时候,画面中出现了小女孩大热天提着油漆流着汗。
两个小孩似乎要自己刷墙。从他们百无聊赖的表情中,刷墙似乎并非一个游戏,而是一项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高兴,Happy应该是男主的基调。喜欢抢劫,抢了就高兴,单纯而执着。所以魅力和微笑,贯穿着老福利斯特在整部影片的表演。在被追逐中,导演也给了他两个特写,眼睛和嘴:
70岁的西希斯派塞克仍然少女满满,喝水滴到下巴上连忙不好意思地微笑着用手擦去。所以什么是衰老?衰老是一种标签,只要你自己不老,没什么可以阻挡真实的反应。
听到女人的马和自己女儿的名字一样,惊讶又欣喜。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
浑身都是戏就体现在每一个细节,虽然心态年轻,但是身体并没有跟上,看账单的时候还是要拿得远一些才不至于眼花。
看不清男主写在纸上的字还要拿眼镜才能看清:
40岁的警探约翰亨特并没有做出什么成就,又不想面对自己已经四十岁了这个事实。同事们用小蛋糕给他庆祝,他只好摆出一副百无聊赖生无可恋脸,头都懒得抬,对人的回应只抬起抬头纹。配合着他懒洋洋的声音,整个人都打不起精神,累,疲惫,成为角色开始时的调子。这个人在剧情中,性格和状态是有发展的,欲扬先抑。
此时镜头给了亨特女儿的特写,咦,这不是前面出现过的提油漆桶的小女孩吗?家里的生活可能确实比较拮据。
对于自己的职业,亨特似乎产生了怀疑。疲惫让他懒得理对讲机中的无意义的话,只让孩子们来回答。
从雨中看他似乎没有那么老,耳边传来滴滴答答的钟表声音,一方面是倒计时犯罪的时间,另一方面也似乎从细数着从年轻时到现在的“抢劫”生涯。犯罪之前并没有浓烈的紧张气氛,取而代之的是男主的娴熟和气定神闲。确实,已经越狱16次的福雷斯特抢过的银行比我们吃过的盐都多,举重若轻,信手拈来更显英雄本色。
在车里的老福雷斯特在认认真真用胶水将指纹抹掉,做着犯罪的最后准备。每一根手指都涂得匀称而界限分明,更显其“专业”和“严谨”。
在银行中,面对繁琐的表格,约翰对儿子说的几句话点出了电影的主题:
想选什么就选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确保是你喜欢的。因为你要听从内心。
电影里打酱油的角色的表现也不俗:听到抢劫犯问自己今天过得怎么样的时候,银行经理微微一皱眉
盯着经理拿钱的时候,还跟经理wink wink,满心欢喜又俏皮
当经理宣布银行被抢劫时,正在存钱的亨特的一回头才显示出其职业本能的英气和锐利。
抢劫之后,有可能他仍然听着对讲机中现场的对话,听到经理说自己sort of gentleman之后,愉快地在后视镜中看了一眼自己。
没有人关心抢劫,亨特也尽量让自己对这个案子感兴趣。但是他仍然怀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放弃。放弃之后做什么呢?不用收拾每当稍不在意就会变得更糟的烂摊子。
当听到老婆说:You can quit 的时候,亨特黯然神伤了一下。他想quit吗?恐怕不是。
一个精致的gentleman最好和艺术有点瓜葛,音乐?不好表现——绘画!再次见面时,福雷斯特带去了自己画的马。他为什么要画马?当然,首先,想讨女人欢心,另一方面,是否代表他有些许想自己的女儿?毕竟电影后面提到,自己的女儿也叫Dorothy,我们不得而知。
三个老家伙在房顶上研究“作战方案”,有种少年的感觉。
影片中,电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除了新闻播报以外,就是西部片:
即使到更老了,福利斯特也喜欢看西部片:
团伙的老伙计们每天都在做一些平平常常的案子,无聊得很。当福雷斯特看到自己的案情上电视了,高兴地挑了一下眉毛:
没有人愿意接的老人抢劫小案子给到了亨特,阴差阳错他发现了这是连环作案,在非常努力地查办此案之后,他终于成为镇上有名的警探。然而好景不长,正当案情有了关键眉目的时候,联邦调查局前来抢。他很郁闷。他又回到了之前懒懒的状态中。他平静地抱怨,一边抱怨还一边前后晃动椅子。
Dorothy的来信,和马同名。
从Dorothy的口中,警探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以来查办的人叫什么,是谁。去拜访曾经给老福利斯特辩护的律师时,律师的言语又一次点明了福利斯特的生活信仰。Not making a living, but living。
看到抽屉里真的有枪,Jewel才发现福利斯特说的是真的。下意识地摸一摸自己的手镯,有些担心害怕。
但自己已经爱上他了。回到家后,Jewel靠在门后纠结,还是毅然重新打开门。没想到此时被走上前来的福利斯特亲了一口,看这一脸的满足和少女哟,多磨幸福。哪个女孩没幻想过爱上一个牛仔,爱上一个所谓的“坏人”?反差越大越让人喜欢!回到屋子里之后,拿水壶做热水,水壶灌满了才意识到关上,水都做开了也没有反应。的确,生活中谁碰到这样的事儿,都会懵了。
当然,坏人最终要落网。本想敲开Jewel的门,但是预料到警察会找上门来,所幸骑走了这匹马。这匹马应该就是那匹叫Dorothy的马。通常马都象征着精力充沛的男性。剧中男主的确精力充沛,为自己热爱的抢劫事业奉献了一生。
从剧情上来看,并没有太多的”反转“,但是从人物塑造来看,这个电影还是很完整的,每个人的个性特点和人物状态都很突出。老福利斯特的优雅,善良,单纯甚至有些顽皮;约翰亨特的疲惫、累、无聊和干起活来打鸡血的样子;Jewel的少女。电影表演更重要的可能就是人物状态的松弛和感觉的精准,因为动作可能不能太夸张,表情不能太丰富,但是感觉对了,表现力就会很强。感觉怎么对呢?自信吧。老头很自信,相对来说,亨特的表现就没有那么那么丰富了。不过这样也好,可以衬托的很好。拉个片好累啊,7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一个把抢银行当成毕生事业的牛仔!一个高智商加绅士风度的劫犯!一个十六次越狱的传奇!一个一直在笑对人生的故事!罗伯特·雷德福,一个超高演技并魅力四射的老男人,塑造了一个永不言弃、无可复制的神话!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改编?不可想像,一个人如何做到十六次成功越狱?如果有人要写一部监狱史,那这个人的故事可以说是教父级的存在!
从1936年的第一次……
到1979年的第16次,如此的高智商越狱,真应该编一部教科书来作为《监狱管理手册》或者《越狱行动指南》!
这是一个真实故事改编?不可想像,一个人如何做到一生抢劫30余间银行?第17次出狱后还能一天抢劫四家银行?如此的高水平、高回报抢劫,真应该编一部《银行抢劫宝典》,什么《葵花宝典》,什么《九阴真经》?什么《犯罪心理学》,什么《成功学》,统统让位!
如果你是一个江洋大盗,你敢主动跑到警探面前告诉他:兄弟,你能抓到我吗?如果你可以,那你已经过了心理素质这一关,可以准备头套胡子了……
那么如果你真觉得这部电影在告诉你如何越狱?如何抢银行?那你就完蛋了……因为传奇就是传奇,不要妄想去复制它!电影告诉你的是:
Smile……无论你过着怎样的生活,走着怎样的路(当然最好是正路!除非你会越狱!)笑对人生、永不言弃才是最真的道理!
莫言写过一个人物小黑,小黑生性朴实腼腆,小时候家里穷,有人给过小黑一块糖果,小黑第一次吃糖就被甜味感动的醉醉欲仙,并发誓长大后要挣钱吃很多的糖,从那以后小黑再没吃过糖。长大后小黑成了土匪,有一回小黑与手下劫了一批货,货里有一木桶里装满了糖,手下正欣喜要给大伙分糖吃,小黑静了一会,什么都没说往桶里拉了一泡尿。
约会时老爷子 福瑞斯特 跟 珠儿 说他的人生清单上有一项就是想骑马。后来当 珠儿 骑着马向他走来问 你想试一下吗? 福瑞斯特说 不。珠儿奇怪道 我以为你的人生清单上有一项是想骑马。福瑞斯特 骑马依然在我的人生清单上。
当同伴告密,警察追捕,手臂中枪可以说是穷途末路之时,老爷子选择来到农场,在晨曦之中第一次 骑上马。
想吃的糖,要留到最后。
自己选择活法,按自己选择的活法去活一辈子,老贼令人钦敬,那优雅从容的态度、传奇刺激的人生(抢劫一生、越狱一生),不可复制;警探中间的点评很对:他只是喜欢抢银行而已(只是喜欢,无关其它),当然警探是受了老人律师的启发。暂时出狱后与女友走在街上,看见运钞车,他的眼神仿佛钓手看见了水,我很理解。惺惺相惜警与匪,恋恋风尘他和她。各自踌躇,最后一个开门出迎、一个下车走来——不说话、浅浅吻,随即一个由衷幸福灿烂地笑、一个戴上帽子转身离去——何其动人呐,老年人的爱情。茜茜·斯帕塞克马上七十岁了,她的翘鼻子(尤其侧影)迷死个人。插曲《Blues Run The Game》与本片,绝配。对卡西·阿弗莱克(饰演 John Hunt)这种半死不活、奄奄一息的调调异常讨厌,数日前弃剧的英剧《女鼓手》亦半是为此。警探小小女儿的话有道理:“你抓不住他,也许不是坏事——因为如果你现在抓住了他,以后就不能再追他了”,解释一下就是:你让Game over 了,就再无游戏可玩了——警探到底也是这么做的:面对面而纵之。君问归期呢,我说一会儿:Goodbye My Love,我的爱人,再见;Goodbye My Love,相见不知哪一天。我把一切给了你,希望你要珍惜、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
这是一部讲述老人抢银行的电影,没有刺激的枪战,没有惊险的情节,也没有吸睛的帅哥美女,不搞笑也不标新立异,甚至整个节奏有些散,故事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就讲完了。也许有人看完会觉得无聊乏味,但我却觉得这是一部浪漫到骨子里的作品。
据说这是雷德福告别影坛之作,雷德福讲要在还有能力的时候把笑容和眼睛里的闪光留给银幕。我想他做到了。雷德福这一生,无论作为演员还是导演都可圈可点,依他现在好莱坞的地位大概也只有东木可以媲美,但东木还在边演边导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已经选择用一个不动声色的劫匪的故事来告别了。这个银幕形象和他这么多年留给我们的印象一样,优雅、微笑、从容、尊重,他一直在告诉观众:我不是在谋生,而是在享受生活,终其一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就是幸福。
我没有评价或者布道的意思,我大概相信生活中的雷德福也是这个样子。他总是那么不紧不慢,总是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而且一直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似乎一生都在诠释自由意志这个概念。就象虎豹小霸王里那样,即使中弹了还在埋怨保罗纽曼:这就是你说的跑。保罗纽曼回一句:这就是你说的掩护。两个人快要被打死了还要耍一耍个性。
我理解的浪漫,大概是那么一种明知道代价不菲却效果甚微,或者是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但还是想要去做的事。显然这是一种缺乏理性,无暇性价比的行为,但为什么人们还要去做呢,因为生活如果只有算计得失,那就太乏味了。一个人最终还是要追求意志上的胜利。
Lowery的极简风格里编织进故事本身和角色的浪漫,对角色的挖掘做得超棒。他真是每一部都有一个进步,真好。
电影结束后总觉得结尾差了一口气似的,但其实全片都是如此,不紧不慢地,很多场景都是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慢慢聊天。这样一个“抢劫了一辈子的老头+发誓一定要抓到他的警察”的故事想拍成多刺激都可以嘛但大卫洛维就是把自己的风格一点不落地融进去了。其实有时候一个人在坚持做某件事,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很热血,可能自然而然就做成了。电影由演员们的气质撑起不少,帅了一辈子的雷德福、永远睁不开眼的卡西,当然最好的还是西西斯派塞克那四十年不变的少女气质
《老人與槍》,可是片中並無開槍(而在倒敘中以手假裝槍,疊入假槍聲音軌)。Robert Redford的「紳士」形象,其不合時宜部分?尤其在MeToo時代。Robert Redford作為企劃發球方,有意識的影壇告別作。雙線敘事,(情節上)偶然(可是結構上可謂必然必須)的交會,catch me if you can的挑釁。Sissy Spacek的少女感。Danny Glover、Tom Waits。Casey Affleck持續含滷蛋講話XD。開場不久的閃前?依然展現David Lowery的影迷情結:The Chase、Two-Lane Blacktop、而片名也像是對Godard名言的一個戲仿。
回到了熟悉的德州和抢劫题材,70年代复古做的很好,David Lowery还是一贯的浪漫,Robert Redford还是一贯的迷人
70岁的他还在计划自己的第19次越狱,好像人生根本没有夕阳。以为会是悲剧结尾,好在并没有。惶惶终日的年轻人也需要这一碗鸡汤。
现代主义艺术的本质在于利用艺术唤起对艺术的注意,于现代主义语境下《老人与枪》的结合正是这样一种行动抽象艺术。洛维深知无法通过一部电影解决现实里欲望与贪婪之间的矛盾,索性就借这则奇人轶事把观众从消费主义时代当中拉回到那个弥漫着浪漫主义气息的80年代。在金钱尚未统治人类的资本主义之初的世界里,我们或许从主人公那种形式主义美学的消遣里体会到了一种若有所丧的虚空感。
18次越狱,出来就打劫银行,活到老抢到老的夕阳红生活。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绅士文雅的老人内心住着一匹野马。导演没有把这样的人物传奇化,而是刻画得平淡不惊而又略带可爱。雷德福爷爷的每条皱纹感觉都有故事啊...
在《鬼魅浮生》之后看这个,挺没劲的,明白导演想干什么,就是觉得太无聊了,还是不够独特。一个快乐的银行抢劫犯,一个不快乐的警察,不把这种传奇罪犯的故事当传统的犯罪类型片拍而已,用生活流的方法处理警匪二者的生活,加些调皮的可爱的有生活气息的情节,把抢银行当日常化的儿戏拍,倒是反类型了,但我也要无聊死了,就没有更新鲜的想法了吗?★★
一部看评分和片名很可能会错过的好电影。这是我喜欢的那种电影,用很多细节和时刻去铺垫和反映人物的心境,用心描摹他们的内心之城,而不只是简单的类型片那些花里胡哨的表面的东西……你是否有过那样的时刻,深夜独自坐在厨房的餐桌边,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啤酒打开,孩子们在熟睡,你望着他们房间的门,有过一丝犹疑,打算逃离这一切,然后你又打开收音机,舒缓的音乐旋律传来,你拥着老婆旋转跳舞,你们决定去酒店过一晚二人世界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虽然抢银行是不对的,但是您可能很难想象年轻的雷德福有多帅
蛮优雅 略无聊
谁能想到,本片最精彩的部分都是闪回,其余都跟馊了的面包一样无趣。
靠RobertRedford个人魅力撑起来的片子。卡西表演有点平了。
发白童心依“操刀”半世铁窗不畏老谈情飙车仍坚劲世间万事皆可抛
哈嘎哈哈这个老头儿是什么极致浪漫和魅力啊!我全程笑得和银幕上的sissy阿姨一样甜蜜。
D+/ Robert Redford卖萌大会。
极致的浪漫与魅力,不断地追逐永不停歇才是这位老人脸上微笑的源泉,其实和周围的人比起来,他才不老呢~
徒手就能开枪,拎包就敢抢劫。要拆掉墙纸,才看得到原主人的签名。要逾越栅栏,才会被其他主人收留。要放他一条路,才会让自己追踪下去。要少做一件事,才会让愿望留待实现。流浪才是安定,挑战才有乐趣,带不走的才叫珠宝,打不响的才叫手枪,实现不了的才叫心愿。你犯罪是为了谋生,他犯罪即是人生。
抢银行就是他享受人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