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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剑影,鲜血四溅,征服与被征服……驭马御剑的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 君王的嘉赞、众人的敬仰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名将军应当享受的骄傲。 他已不再需要更多荣誉,而当帝国万里无疆、升平富足,已经不再需要四处征战的时候,他的英武黯淡了光芒,曾经的功绩似乎也在渐渐褪去浮华…… 此时他已厌倦了杀戮,他曾经浓密的须鬓已添了些许银发,他曾经紧握剑柄的双手已经麻木,他曾经号令群雄的威风已渐渐萧瑟,这一刻,他只想回家。不是已经遗忘为帝国抛洒的鲜血,而是他想把最后的时光留给家人。 卸甲归田,这不是英雄暮迟的表现,却是他为帝国倾尽一生最后的愿望。 当他踏上归途而不再是征途,当他挥动锄镰而不再是利刃,当渐行渐远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当守望远方的妻儿依稀变得清晰……他知道他就要回家与家人团聚,只是肩上的责任太重压着他不能完全脱下盔甲。 他坚信泥土比血迹更容易洗净,他舍弃功名却拾起了温馨。 当他用那只粗壮的大手轻抚过金黄色的麦浪,当他已经带着对帝国的责任完成了最后共和的使命。 当他带着对家人的愧疚倒在角斗场上; 当他已经安详的闭上双眼,当他已经不再为世俗争斗所围绕; 当他的灵魂已升入天堂,当他的心真正与家人团聚; 残忍的世界带走的不过是被泥土包裹着的血迹。 而平凡的英雄收获的,却是一切难以言表的美好的东西。 帝国骄雄——从将军到角斗士,从战争机器到平凡英雄
我最喜欢的电影
复仇的救世主,教男人们如何做男人~Russell Crowe在本片太有型了,从头到尾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就连抱在妻子足下飞扬的大鼻涕都让人赞叹不已:这爷们儿脑子里什么东西这么粘?
当时一下子引发了史诗电影狂潮
看过《角斗士》,你就会明白“为什么TA会被称为史诗电影”!—— 在心底为之震撼了一把!太精彩了:开片宏伟的战争场面,角斗场的厮杀情境......;太美了:每一帧手抚稻田的画面;斗兽场的全景;那扇被幻想推开的门......;太帅了:罗素·克劳!太可怜了:片中的生灵:马;虎;“同性恋”长颈鹿;.....
啊啊啊啊啊啊,完全无法抗拒这种类型的片子。。英雄历经磨难win the crowd,打败tyrant归政共和 然后 go home。。几乎把人间不可能的事都模拟了一遍。。。T — T
喔。。太精彩了。我喜欢Russell Crowe!! 太MAN了,这部影片就是他的独角戏。音乐也很好。
虽然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死亡。我今天见到了位比罗马皇帝还强大的奴隶。。你曾将四种首要的美德写给我。智慧、公正、坚忍和节制。在我看到的时候,我知道我自己不具备这些美德。但我有其他的美德,父亲。那就是让我胜过别人的野心,足智多谋和勇气
可以作为古装片的教材,没有太多亮点,但作为这样的大片,不犯错已经是很大的优点了。
只要看完前15min就会明白它为什么是奥斯卡最佳。
#一部电影沦为导演脑残粉之雷得利斯科特#
有气势的一部片子,但是也很细腻的描写出感情
史诗是一种意淫,很来劲。欢迎收看勇敢的心2.0——为啥是2.0呢,我认为还有另外的一个主角:邪恶皇帝,这人演的很出彩。
一部歌颂人类最原始本性的电影,不管人类文明发展到什么程度,骨子里都是崇尚暴力的,人们渴望征服、渴望胜利,人们崇拜力量与速度,往高一点说,体育与竞技,战争与权力,都是根植于人类本性中的东西去驱使的。
我也要做一个渴望回家的男人。
片中所有主要人物从选角到表演都极为精当,古罗马的题材,看出一股中世纪的范儿,包括服装都很让我出戏。坏王子最后脑残要决斗,恰恰是他人性中仅存的东西在驱使着他:对父爱的愤怒与渴望,对荣誉的轻蔑与不甘。
【A-】这片真正打动我的,不是它那豪华的制作水准,精致的历史道具,古朴的服装设计,富有质感的摄影,或是代入感强的战争场面。真正打动我的,是他临死时,抚摸那随风舞动的麦浪,眺望着远方青灰色的天空,在妻儿的注视下缓缓踏上回家之路的一刻。对我而言,那些制作上的优秀终归只是表面,那个战士回家的那幕才是本片真正的灵魂。
这一次,他的剑直指暴君康莫迪乌斯,失去亲人的痛苦,沦为奴隶的屈辱,在马克西蒙斯的内心燃起了熊熊怒火
好莱坞英雄史诗传奇,不感冒
唉,其实那个弱气的太子真的好惨,父王不亲,姐姐不爱,侄子不敬,议会军队民众不从,宿敌太强太风光,甚至死了都没人抬……
我见过最美的回家画面,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