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ke Lee 大多数的电影,真正的主角是纽约这个城市。“Do the Right Thing" 和 "The Summer of Sam" 之所以耐人寻味,多是因为 Spike 谙熟纽约市特有的风土氛围,娓娓道来,将一个大城的街道气味,以及它面临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种族方面的:黑人犹太人意大利裔爱尔兰裔等等),细致地而又不教科书化地写给我们看。Spike从这一点上来说,是一位纽约的城市诗人,正如Jarmusch 之于 Memphis 或New Orleans, 或 Rohmer 之于Paris。而当Spike偏离这个主题的时候,如 "Malcolm X" 或 "Bamboozled", 就表现出他作为一位导演的局限性。
"Inside Man" 是一个擦边球;在情节化还是氛围化上面,Spike 采取了骑墙政策。像"The Summer of Sam"写系列杀人案一样,这里写一桩银行劫案,乃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观众玩味的更多的是一个城市的警方以及其他势力如何缓慢而有力地开动其庞大机器来应对这样一个突发事件,特别是这机器下的个人如何在各自私人生活的磕磕绊绊下,和所在的具体城市的这样一个“边界条件”下,做出反应。 纽约的感觉,也就在其中了。这令人想起关于纽约警方应对地铁劫持实践的经典电影,"The Taking of Pelham One Two Three", 或者"French Connections I" 的前半部。
留下ring正是本片的神来之笔,因为这是劫匪计划外的!!为什么说是计划外的呢?最后克里夫从银行出来上车以后,另外一个劫匪惊讶道:"where is it?”说明他们原来的计划是要连ring一起拿走的,那为什么克里夫改变了计划呢?因为丹泽尔。丹泽尔是这场劫案的变数,劫匪没有想到会遇到一个如此正直、聪明、不畏强权的好警长。他们原本就是要利用银行家的弱点,从他那里狠赚一笔,并没有打算真的把他的丑事公诸于众。但克里夫与丹泽尔的几次对话和交锋,让他改变了原本的初衷,克里夫认为丹泽尔有魄力和能力把银行家搞倒,所以留下ring给丹泽尔作为证据,让其来把银行家搞倒,所以克里夫说:"trust me, i left it in good hands",就是说他相信丹泽尔是靠得住的人,可以追查出个结果,并留下线索“follow the ring”。
创意不错,也算过瘾,缺点就是太长了,现在电影怎么动不动就要弄俩小时啊
genius
我就喜欢抢银行题材呢。。
结局不好
高智商犯罪片,编的还不错,没有大的漏洞,节奏也很紧凑,一个当代罗宾汉抢劫坏银行家和警察斗智斗勇的故事。
一个道德正确的制高点,一个趣味十足的匪盗点子,但也就仅此而已,一个点子不足以支撑整部电影。几个主演都是实力派、某些桥段搞些花哨的调色、拿人种问题和多群族演员说事儿、插入几段小型多线叙事假装千头万绪,可惜,所有形式都是虚张声势,匪盗片智力不足、深度片刚挖到地面。斯派克李失水准之作。
情节有点在常剧之外,但不值得再看一次。
值得看
所謂善惡在史派克李眼中根本不像表面上那麼簡單,就像他不把搶案當搶案來處理,雖然大半的篇幅都在搶案上。
挺好看的,不闷,很带劲儿
罪孽深重之人遭到报应的时间和方式,有时候连上帝也想不到!
片子拍散了。
我喜欢警匪斗法的电影,但最后有点没看懂……是说内警察也受贿了么!
还是很值得一看的电影,很聪明的匪啊
16.2.16,4.5。什么叫好看又好的电影,这就是。把二战前最大的自力更生国批得体无完肤,资本主义矛盾原形毕露,最后还让某人以“华盛顿”之名、黑肤之身作为重重腐烂中唯一的希望,如此多层次的编排完全可以使本片成为我看过最有深度和力道的警匪片,其题材与内在几乎毫不相干的状况是最有意思的地方。→2021年寒假,重温,和爸爸看。
很好看~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开头有点故弄玄虚,却一直在虚张声势,早早揭露劫匪脱身方法,使得悬疑感消失殆尽,唯有漫长等待结局。仅剩的悬念便是男主自己如何金蝉脱壳。由此产生强烈拖沓感,感觉可以大刀阔斧删到90分钟。除男主外其他劫匪存在感太弱。大银幕效果不错,三星半
一部出乎你意料之外的rob电影~
虚张声势。
如果我是抢匪,一定会被警察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