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喜欢好喜欢书店这部电影。从小就想着可以开一家书店,这样自己想看什么书就进什么书。
本以为热爱读书的人会嗜书如命,没想到会将作者的扉页撕下烧掉。本以为不爱看书的女孩子也会在大火中抢救书籍。
潮湿、老旧的老屋孕育、庇护了Florence不会孤独、坚韧的灵魂。Florence之前就说过“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为她大声朗读的丈夫,却也遇见了惺惺相惜的布朗蒂希先生。他与世隔绝,受到哈堡小镇上人们的流言蜚语,但他并不在意,他在自己的庄园里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国。
书籍的联系让布朗蒂希先生和Florence成为朋友,布朗蒂希先生最后为朋友奔走,抵抗强权,他倒在自己庄园的门前。布朗蒂希先生生前被人们的流言所粉妆素裹,任人打扮,死后还要被将军扭曲自己的意思,而Florence温柔的嗓音只能让将军走。
整个影片的色调感觉灰蒙蒙的,唯一的亮色是Florence参加夫人宴会的时候穿的一身石榴红的裙子,她耀眼,明媚,她的眼神坚毅,她的勇气支撑她将书店开到这个海边的小镇,与艺术的中心抗衡,与政治的权利对立。
很喜欢Florence和布朗蒂希先生海边的一幕,两个同样孤寂的人儿因为书籍的联系交互心灵,没能送出去的《蒲公英酒》,没能争取到老屋的使用权,没能卖完的250本《洛丽塔》。这都是他们的遗憾。
Florence的勇气被克里斯汀所传承,她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开一家书店,将读书的意识哪怕扎根在一个人的心里,也就足够了。
“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阅读是一座避难所”,从某种程度上,每次谈起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有些不自自主地逃避和抗拒。更多时候我只想站在离它不远不近的地方观望它,以回避我们每一次正面交锋的可能,好像怕极了它真的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敢正视自己,我怕那些压抑着的低沉的呐喊会在一瞬间突然爆发,我怕终有一天,那堵近乎颓圮的高墙会被外面铺天盖地的指责、谩骂汇成的黑红鱼血一样的河,在不断翻腾由“袭”的推到。
可直到我看见 Edmund Brundish在为因书籍结成的好友Florence Green毅然走出自己宁静的世界,走向那个令自己失望的小镇,与Violet Gamart谈判、恳求甚至是以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怒吼着来劝阻她对The old house book shop的一切毁坏行为时熬得通红的脸,直到看见他颤颤巍巍走在路上,最后倒在自己的房子门前时,立在我面前的那堵墙“轰”地坍塌了了,不是被外面黑红鱼血一样的河推倒的,是被注在我身上的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由内向外推倒了,我趟过血淋淋、翻滚着的河水,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阅读是一座避难所,我进去了,看不起逃避现实,阳怯又懦弱的自己,可如果真的逆着涌动的人潮,忍着那些指指点点和刺耳的谩骂,就像Edmund Brundish一样,坚定地走进这座“避难所”,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勇感呢!
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在上海电影节上,无论是文艺范精神导师枝裕和的《小偷家族》,还是如《昼颜电影版》这样的话题性作品,亦或《碟中谍》这类的视觉系大片的票都被早早抢劫一空。这反而给一下不太受到关注的“小片”留下了空间。比如这部非常闷骚有趣的《书店》(The Bookshop)。
这部慢热的片子给人这样的感觉,仿佛你漫无目的的走入一家书店,意外翻开一本不太熟悉的书,却越读越沉迷。翻完最后一页后,你心中恍若雷击,有一种若有所失的微痛感。《书店》值得一看,它不像那些话题之作,容易吸睛的大片一样,拿着激素的大棒去敲打你的神经,而是用一个柔软的故事让你恢复平静,复苏理性,为你麻痹的心带来它原本拥有却被遗忘的感受力。
“小片”能让你感受到胶片背后的温度,而“大片”却只能让人触碰到一层冰冷的塑料。看“大片”,就好像与一个无比巨大的充气娃娃上床,在莫名的亢奋中强行摆弄出虚假的快感;而看“小片”,你能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书店》就是那种能与人观众产生沟通的细腻作品。艾米莉·莫迪默、比尔·奈伊、派翠西娅·克拉克森三位势力派演员更是让这部电影趣味十足。《书店》就像影片中的人物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出迷人的古典气质。《书店》改变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原著小说,讲述一名失去丈夫的中年“少女”弗萝伦斯回到蔽塞家乡,希望通过开办当地唯一一家书店,重新找回生命活力,同时一解对亡夫的思念之情。
故事设定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那里的人,从渔夫到银行高管都不怎么读书,按照他们的话来说,“一般会在睡前读书,翻到第三页时就会睡着”。那个地方只有一位闭不出户的布朗迪希先生是全镇唯一的书迷,而他看书时有一个非常惊人的癖好,就是把书页上作者的照片和介绍烧掉,只留下书,因为他人物这些照片,这些作者往往配不上他们写的书,亦或他们的书根本就“不值一提”。
弗萝伦斯虽然遇到重重困难,贷款,装修老屋,一个人干繁重体力活,但最终这家书店还是开了起来,并且看书的人居然不断增加。小镇有了新的地标,人们有了新的去处,弗萝伦斯用她选书的品味,悄然的影响着小镇的人们。
这让当地的贵族马特夫人心怀芥蒂,因为她一开始希望将小屋改造成艺术中心,而弗萝伦斯不断兴旺的书店让她的梦想落空,这似乎还挑战了她的权威,影响了她的声誉。
平民女子与贵族女爵之间,因为这家不起眼的书店而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拉锯战。小镇其他人对书店的看法,对弗萝伦斯的态度也因为她说引进的书“暗流涌动”。弗萝伦斯的书店仿佛投入池塘的巨石,在这个缓慢平静的小镇里引起了久久难以平息的波澜。书店和弗萝伦斯的处事方式,好像改变了整个小镇的磁场和重力,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命运。
弗萝伦斯能够用书店改变小镇吗?书能成为她抗击贵族权力的武器吗?
这些都是《书店》提供的可供解读的外延,令人意犹未尽,韵味十足。《书店》改编自小说,遭遇了文本转码时的困境,文字转换成影画时,很多信息会丢失,离开文字和书本的媒介性质后,意义有时会失去的落脚之地,悬在空中,无法被人解码而出。
作为电影,《书店》有着考究的色彩运用和精致的场景调度,影片透露着一种自信的古典气息,叙事没有任何花招,人物的塑造也是耐心的,剧情上没有明显的高潮,张力也不像大多数影片那么耸人听闻。那种娓娓道来的节奏感,因为片中提到的两本书,而颇为值得玩味。《书店》还是希望借用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制造解读的层次感,为隐喻扩展空间。
弗萝伦斯的到来,她开设的书店明显的影响到了小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聪明的小女孩克里斯丁,一个就是孤僻的绅士布朗迪希。这两本书,一本是科幻小说大师布拉伯德里的《华氏451》,
一本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华氏451》说的是知识的传递,对权力的张望和思考;未来的乌托邦世界,书是禁物,主角作为消防员的职责就是烧书,这和片中的布朗迪希构成互文性。而一位少女让消防员进入到了“书族”的世界,这群人世代以背书为活着的唯一原因,他们把一本又一本书记在脑中,世代相传以此作为对“那个世界”的权力的反抗。而《洛丽塔》谈的是禁忌的跨年爱情,从一个畸形的情爱纠葛中窥探当时的各种社会议题,
谈论了欲望和压抑的关系,探寻了男女主角之间悲剧的根源。两本书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教育,知识之间的联系。无疑两本书不但构建起了影片中,三位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而且隐喻了小镇与书店,平民与贵族,女性和男性,小孩和成人世界之间的权力关系。影片中,弗萝伦斯因为把《华氏451》介绍给了书迷布朗迪希而获得了他的青睐,令他刮目相看,甚至为她走出了古堡,重回复杂的社会。
弗萝伦斯对于是否引进《洛丽塔》而犹豫不决,她找布朗迪希征询意见,布朗迪希巧妙的表露爱意,也告诉了她勇气的重要性。弗萝伦斯听懂了其中的奥义,一口气买入250本《洛丽塔》,直接引爆了小镇,一时间不得不请求警察帮助,让他们维持书店路口的秩序。把曾经的禁书带到这个蔽塞的小镇,弗萝伦斯的行为再次挑战了当地的名门贵族的权力。而弗萝伦斯与布朗迪希的忘年恋自然互文了《洛丽塔》中的爱情悲剧,
弗萝伦斯又作为知识的盗火者,如《华氏451》的“书族”少女一样,影响到了小镇的下一代代表克里斯汀。最后,在各方的压力下,弗萝伦斯落败而走,孤独的乘船离开,失去了书店。可她的“爱徒”,克里斯丁在她离开时,在即将被改造为艺术中心的老屋点上了一把火,作为告别之礼。
克里斯汀夹着一本书,和弗萝伦斯作别,弗萝伦斯原本神情落寞,可当她看到克里斯汀手中的书时,瞬间心领神会,露出了久违的微笑。看似简单,淡然的《书店》因为个性化的叙事,以及巧妙的安插进故事中的两本经典书籍,而自带几分内力。这是文字的威力,经典的权威发出的不容抗拒的召唤。就像影片所描述的那样,只要书店在一天,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
而且,书,总是会悄悄改变,影响一些人。无论是传递书的人,还是阅读书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对生活充满了勇气,时刻保有着发现生活中新大陆的果敢和信心。因为一本书,他们也许会像影片中老绅士或者小女孩一样,走出精神或者地域上的小镇,去到更为精彩的广阔世界中去。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书店是开在女主亡夫留给他的房子,小镇上以一个上流老女人为首的势力不想她开书店,想拿她这里开一个艺术中心,趣味相投的老头说艺术还有中心?女主闲置房子的时候,老女人不说开艺术中心,女主要开书店,她就想起来开艺术中心,还邀请女主去她宴会,没想到在宴会上女主直接拒绝了老女人委婉的意向,老女人面子上挂不住了,要联合大家来搞女主.
期间有个镇里的小女孩给女主书店打工,老头最后为了帮女主,终于踏出自己紧闭的家门去老女人家游说,在失败回来的路上突然猝死了,大衣口袋里有初登场时女主遗落的丝巾,女主的房子最后被搞得充公做艺术中心了,还没拿到补偿款,最后女主坐船离开,离开时小女孩来了,女主发现了,小女孩把房子烧了.
当那黑色的烟雾伴着火花慢慢地升入天空时,克莉丝汀手中环抱着书,那本两人初次打开心扉时,费洛伦斯要她看的那本书.四目相对的两人却说不出话来,船锚早已离索,费洛伦斯什么也没带来,离开哈堡时也什么都带不走,这个小镇还是会一如既往,像世上无数个千千万万个小镇,由各色各样的人物构成,构成社会,团体,书店和艺术中心.当克莉丝汀提走她称是她妈妈的暖炉,她妈妈的暖炉,或许她真的这么希望,走进书店选走她要的那本书时,她是一名顾客,一名店员,一名小镇的普通女孩,又多么像一个步步生威的大人物,她的步伐是如此坚定的,一如艾德慕那黑色披风下苍老躯壳中的灵魂.当克莉丝汀从费洛伦斯手中接过南京瓷盘,头也不回地踏出书店时,我感觉她马上就要哭出来了,那一刻,她一定已经想好了,这是她送的离别的礼物.这个燃烧起来的书店,带着书店里所有的书,将如同艾德慕坐在壁炉旁烧书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在今天烧死灰烬.在这样一个令我们绝望的小镇里,窗户旁显现出毎一位大人的脸,当费洛伦斯就快要失去她的勇气的时候,一个小女孩传承般地鼓起勇气用尽暖炉里最后的一点火焰,点燃了这片小镇的上空.
费洛伦斯和艾德慕曾那样克制地依偎.
在海边,他们的爱在风中飘荡.
2018年第2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展映电影达500部左右,却依然不能满足影迷的需求。6月9日上午8点,电影节开始在网上预售电影票,只几秒钟,刚刚获得戛纳大奖的日本电影《小偷家族》的票子,就被一抢而空。
不要说《小偷家族》了,我自忖,像《碟中谍》这样的热门展映片,也抢不到,所以,就去关注那些从片名到创作者在此地都不那么耳熟能详的电影,比如,英国、西班牙、德国合作拍摄的电影《书店》。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国小镇哈堡。
一见钟情的丈夫在二战中离开了她,弗萝伦丝孤独地生活在小镇上。寂寞难耐时,她就捧一本书坐到海边,直到夕阳西下。
对婚姻一往情深的布朗迪希先生,失婚以后一个人躲在小镇上自己的庄园霍尔特屋里,听凭小镇居民编排他妻子的去向,一味地沉浸在阅读中。
很多人会觉得,《书店》的故事走向是这样的:坐在海边读着一本本有意思又有意义的书籍,开一家书店的念头在弗萝伦丝的脑子里油然而生。书店开张以后,弗萝伦丝与婚姻失败而幽闭自己的布朗迪希先生之间有了联系,以书为媒,孤男寡女的心中重燃爱情之火,两个幸福的人儿白天共同经营小镇上多少年来唯一的一家书店,晚上则一起回到霍尔特屋,死寂了很长时间的霍尔特屋,从此充满欢声笑语。
电影里,等到弗萝伦丝将镇上的老屋变成一家书店后,的确以书为媒搭讪上了从不与小镇居民搭话的布朗迪希先生。以为布朗迪希先生早已读过勃朗特三姐妹的小说,弗萝伦丝才推荐了雷·布拉德伯里的《华氏451度》,但这不妨碍极不喜欢勃朗特三姐妹作品的布朗迪希先生认定,弗萝伦丝是个有着不寻常文学品位的书店经营者。
雷·布拉德伯里是一位什么样的作家,能一本书就赢得几乎读遍英国文学作品的布朗迪希先生,顺便也加重了弗萝伦丝在布朗迪希先生心中的分量?雷·布拉德伯里是当代科幻小说大师,1953年出版的小说《华氏451度》是他的代表作。在这本被文学界评论为反乌托邦的小说里,雷·布拉德伯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盖伊·蒙泰戈是一名消防队员,负责焚烧违禁书籍。在从事这项工作的10多年里,看着书一页一页地烧成灰烬,盖伊·蒙泰戈从中得到了乐趣。有一天,盖伊·蒙泰戈遇到了一个17岁的女孩,通过女孩他又认识了这样一群人,他们都有惊人的记忆力,能把读完就烧掉的书深深地记在心里。与这群特别的人相处久了,盖伊·蒙泰戈感悟道,他们“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像是跑完了一段长路,经过漫长的寻觅,见过美好的事物被焚毁,如今已垂垂老矣,聚在一起等待曲终人散,灯枯油尽。他们并不肯定自己脑中所记载的一切,能使未来每一个日出发出更纯净的光辉,他们对此并无把握。但他们确知,那些书储存在他们平静的眼眸之后,完好无缺地等待着将来某一天,那些手指干净或肮脏的读者再来翻动”。雷·布拉德伯里通过《华氏451度》的主角盖伊·蒙泰戈说出的这一段话,犹如微暗之火,在1959年由弗萝伦丝传递给了嗜书如命的布朗迪希先生,又在半个多世纪以后,通过一部电影《书店》传递给了我们,尤其发人深省。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是一个不再有盖伊·蒙泰戈这样的消防队员、出版物铺天盖地的时代,也是缺乏17岁小女孩与她的同道者的年代。电影《书店》是根据英国当代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发表于1974年的同名小说改编的,作家虚构的英国小镇哈堡以及小镇上居民对书籍的态度,灵感会不会源自她的感慨?1970年代的英国人远不如他们的祖辈对书籍那么痴迷了!如是,假如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还活着,会更加失望,电影上映的2017年,人们与阅读的关系,渐行渐远。
是为了与弗萝伦丝的老屋书店相互辉映吗?就电影的表现手法而言,《书店》显得有些陈旧,就这么平铺直叙地讲了一个书店从开张到被小镇的乌合之众毁弃的故事,就连那个可能让观众怦然心动的爱情桥段,也只肯让其露出端倪就胎死腹中。这部冠之以“书店”的电影,究竟想让观众看到什么?
它想让观众看到书籍——也许,说文学更加恰切——能给予一个人的精神力量。只是,这部丝毫不在意会曲高和寡的电影,会如此忠实地跟着原著亦步亦趋,在不那么通俗、流行的《华氏451度》以后,又选择了更为高级的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来主张文学的价值。
因为《华氏451度》被布朗迪希先生赏识从而得以荣幸地走进霍尔特屋的弗萝伦丝,邀请布朗迪希先生帮助她判断能否在她的小书店里摆上250本《洛丽塔》,电影看到此处,我的心替弗萝伦丝提到了嗓子眼。
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长篇小说《洛丽塔》,首版于1955年,甫一出版就因其内容的惊世骇俗而成为文学界的热门话题。半个多世纪以后,尤其通过一部中文译名为《一树梨花压海棠》的电影,更多中文读者知道世界文学史上有着这样一部杰出的重要的小说后,我们说到《洛丽塔》,就像小说那著名的第一句话“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总叫人欲言又止。1959年,弗萝伦丝要将在美国刚刚解禁的小说推广到闭塞的、势利的小镇,就算有阅读达人布朗迪希先生的强烈推荐又如何?照样没有等到手指干净或肮脏的读者来翻阅。
一本本码放在老屋书店橱窗里和书架上的《洛丽塔》,没有等到小镇上的人来翻阅。书店,也在贵妇加玛特太太的权力运作下,不得不关张。小说也好,电影也好,《书店》的结尾非常悲戚:孤身一人的弗萝伦丝克服重重障碍开出来的小书店,没有了;与布朗迪希先生互生的好感刚刚开始有了爱情的苗头就因为布朗迪希先生的意外死亡而终止了。
英国、西班牙和德国的电影人选择2017年拍摄一个写于1974年、反映1959年英国小镇书店的故事,是不是在哀叹,一个等不到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来翻阅《洛丽塔》的时代,来临了?并非杞人忧天,不过,这世界从来没有丢失过暖意。瞧,那个叫克里斯汀·吉平的小姑娘!就因为做了数月弗萝伦丝的助手,这个声称不会喜欢书籍的女孩,在弗萝伦丝不得不舍弃书店离小镇而去时,依照从书本里学到的正义感用那只取暖炉引火将已归属加玛特太太的书店烧毁。至于让长大成人的克里斯汀成为一家书店的主人,是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和电影《书店》的创作人员相信,像《华氏451度》和《洛丽塔》这样的经典,终有一天能等来手指干净或者肮脏的读者,你看,不喜欢书籍的克里斯汀,不也与书籍为伍了吗?
假如没有跟随电影看过一遍弗萝伦丝为书店做过的努力,恐怕很少有人会相信,《华氏451度》和《洛丽塔》这样有些艰涩的经典,还能等来习惯划屏速读的新读者。可是,几乎满座的电影放映厅里,没有人在银幕上缓缓升起创作人员字幕时抽身而去,而在灯光亮起的刹那,如海浪般响起的掌声,让我们相信,文学永在——一年又一年,我们在上海国际电影节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书店》这样的电影以及感受到了被《书店》这样的电影催醒的诗意。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