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

已完结

主演:弗兰·勒博维茨,马丁·斯科塞斯,Michael Alexis Palmer

类型:美剧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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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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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生活在纽约的都是勇士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that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the guts to do it.

尽管弗兰和很多New Yorker一样,吐槽的同时也深深爱着这个城市。但生活在纽约,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弗兰说没有人担负得起纽约的生活,这也许是真的。纽约的房租有多可怕,一个人生活起步价2000刀每月,走运的话。以我现阶段的工作,在纽约能找到最好的岗位开价7万美金每年,平均每月不到6000刀,也就是说工资的一半要用来交房租。这也许还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但这样的房租价格(2500刀)只能住合租的公寓,我或许能租个卧室,而我的客厅会有一张床垫租给付1800刀每月的租客。屋里没有洗衣机,我得到公共的洗衣房去洗衣服,运气好的话地下室就有,否则就得去几个街区外的laundromat,当然都是收费的,一次大概5块钱,只收硬币。我最好提前备好零钱,因为laundromat的ATM取钱是收费交易。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吗,想象一下在冬日一个下雪的夜晚挑着两个大袋子揣着一口袋叮呤咣啷的硬币走过几条有抢劫犯出没的脏兮兮的街道,就为了洗几件该死的衣服... 你的公寓有老鼠?闻起来像大麻?暖气像摆设?太正常不过了,这里是纽约。

我曾经抱怨过巴塞罗那地铁里的尿骚味,但是跟纽约比起来,所有城市地铁的肮脏程度都是小巫见大巫。与巴塞罗那和伦敦地铁那种单一的尿味不同,纽约地铁有一种特殊的臭味,大概是混合了二手烟,流浪汉,狗,老鼠,大麻,酒精,呕吐物,奇怪的香水,和各种体液的气味。像所有大城市一样,地铁车厢总是非常拥挤,神奇的是卖艺的人还是能够自如地穿梭并表演着各种高难度动作,从乐器到吊环到空翻,纽约地铁无奇不有。有朋友提醒过我说,千万别走进空无一人的车厢,因为那节车厢一定有鬼。他大概是对的,我就遇到过一次,在拥挤的地铁找到一节空车厢,走进去之后一股刺鼻的氨味扑面而来。如前所说,这哪有地铁平时的气味可怕?但那一次的浓度,好像打翻了实验室里所有的尿液样本,形成了一个天然结界,把所有试图闯入的凡人一并轰了出来。车厢里只有一位年轻的妇女,疑惑地看着所有夺门而出的人不停地问"what is wrong???" ...她大概是一位仙人吧。纽约地铁还有一点很奇妙:坚持使用过时的刷卡式纸质车票,即使你买的月票,也是那张没有任何区别的黄色卡纸。这张纸一次刷成功的概率及低,常有那种连刷几分钟都没刷成功的情况,把跟在你后面等着乘虚而入的逃票人员都气得直骂脏话。

我的朋友Blaise,土生土长的都柏林人,二十年前选择搬过来做一个New Yorker。她说纽约的脏是"liveliness",街道上的污水,垃圾,老鼠,噪音,都是生活气息。我无比认同,但我可能永远无法像她一样热爱这种生活。最让我感到害怕的不是犯罪,而是毫无掩饰的生活的残酷。纽约的街头有无数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常常衣不蔽体地,以各种姿势盘踞在地上,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每个城市都有一些“住在街上的人”,但他们通常零星地分布在遮蔽的犄角旮旯里,不怎么引人注意。而纽约不同,“街上的人”仿佛是城里的游牧居民,他们在各个街区形成了自己的“community”。与所有人一样,他们出没在脚手架下的人行道,地铁站,超市和博物馆门口,中央公园,第五大道,时代广场...暴露在无数游客的目光中。纽约客们,抱怨着系统的问题,同情着他人的不幸,却用一种视而不见的方式,与“街上的人”互不干涉的共享着这个城市。在我所生活过的六座城市里,没有一个像纽约这样把污秽,贫穷,饥饿,死亡,老无所依...所有生活的黑暗面如此直接地展现在世人面前。而我却是那种“把灰尘扫到地毯下面”的人,注定无法直面生活的真实。

我曾对一位DC长大的朋友说,每个美国年轻人都应该去纽约体验一下真实的人生。她笑了,意味深长地摇了摇头。如弗兰所说,选择生活在纽约,需要太大的勇气。

BTW,"Blowin‘ in the wind"有没有可能是迪伦对纽约狂风的抱怨?

 2 ) 时尚知识分子

第一次知道Fran竟然是从介绍知识分子穿搭的时尚视频里,西装大衣,中分卷发,有力的走姿。

Fran表现出很多小动作好白男啊啊啊,吐舌头舔嘴,说话张开双手的动作,但是看得没有觉得油腻不适,suki

第1集只是在吐槽纽约人不看路,第2集感同身受的点好多。

「我住在我父母的家里,我记得自己躺在草坪上,抬头望向天空,心里想:“我要如何离开这里?”我不希望你们觉得我的童年是狄更斯式的,并不是这样。但还是不适合我,并不是成长环境不好,只是说:“不,对我来说,那不是正确的环境”」

「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大多数让你感觉上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性的,所以音乐非比寻常,它就像一种不会杀死你的毒品。」

本来觉得还是做成播客比较好,画面有啥必要啊!但是很喜欢里面夹得时代小短片,以前的广告什么的,感觉好有意思,窥探到历史一角。

第五集太犀利了啊啊啊笑死我了,怼的主持人哑口无言,对啊男的掌控世界所以体育才这么重要,“那要这样说,我更希望有更多女性去参加国会而不是体育运动”

 3 ) 妙语连珠、顶级吐槽,网飞这新片真是怼人教科书

还记得去年的颁奖季吗?

《1917》势不可挡,《寄生虫》杀出重围。

《乔乔的异想世界》《婚姻故事》也成功分走一杯羹。

然而在漫长的奥斯卡战线中,有一部口碑傲人的黑帮史诗,几乎陪跑了整个颁奖季。

集齐了罗伯特·德尼罗、阿尔·帕西诺、乔·佩西三位影帝的《爱尔兰人》,奥斯卡10提0中。

这部厚重苍凉、匠气十足的“教父2.0”,就这样结束了它的颁奖季之旅。

年近八旬的马丁·斯科塞斯坐在偌大的颁奖礼堂,望着更年轻的电影人发表他们对艺术、对这个产业的看法。

一时间所有人都在感叹,属于老马的时代,可能真的过去了。

虽然《爱尔兰人》抱憾而归,但马丁带着老一代电影人不灭的情怀与风骨,始终在路上。

他们迎着崭新的气息,却也从没放下对“旧”的执念。

怀旧主义,似乎成了这些导演的大多作品,心照不宣共享着的内核。

伍迪·艾伦曾用一部《午夜巴黎》,畅想了一场黄金时代里“流动的盛宴”。

而马丁也为他的城市纽约,拍出了一部充满怀旧质感与文人精神的纪录片——

网飞出品,豆瓣9.1,外媒夸上天。

事实上,这并不是马丁第一次为纽约拍摄纪录片。

早在七年前,他就以杂志《纽约书评》五十年的发展为线索,拍出了一部揭示纽约浮沉历史的《争鸣五十年》(The 50 Year Argument)

而这一次,马丁找来了自己的多年好友、毒舌的公众演说家弗兰·勒博维茨(Fran Lebowitz)

《公众演讲》里那个又A又飒、侃侃而谈的西装女子,曾给多少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马丁为弗兰拍摄的纪录片《公众演讲》

在《假装我们在城市》里,她再次携手马丁,穿梭在纽约的大街小巷,发表自己辛辣独到的见解。

从如今纽约客逐渐同化的生活方式,到曾经危险与乐趣并存的七十年代;

从现代人对灵感的漠视,到对城市艺术那些繁荣岁月的追忆。

跟随着弗兰的脚步和马丁的摄像机,我们也得以去捕捉那些仍残存着的、这座城市“旧”的灵魂。

那么,弗兰·勒博维茨究竟是谁?

美国作家、评论家、公众演说家、业余演员。

她曾在马丁的《华尔街之狼》里有过惊鸿一瞥的短暂亮相。

也因讽刺幽默、一针见血、阴阳怪气的评论风格闻名,被称为“当代多萝西·帕克”

弗兰无疑是个有趣又有境界的人。

她从小就喜爱读书,但非常讨厌数学。

对于自己挂了6次的代数科目,她直言:

“第一次学就觉得学不懂,也没兴趣去懂。”

因成绩太差,她曾辗转多所学校,最终还是选择从高中辍学,去往纽约生活。

初来乍到的弗兰为了谋生,零零散散地做过许多杂活。

她曾帮学生写论文、当过清洁工、跑过出租车司机。

后来陆续产出了一些影评书评,被慧眼识珠的安迪·霍沃尔(《访谈》杂志)相中。

安迪和弗兰

在杂志社工作的几年,弗兰有机会与各种各样的艺术家打交道。

她见证了先锋理念的相互碰撞,积累了许多珍贵的写作素材。

在七十年代文化解放浪潮的影响下,弗兰也培养起了特立独行的个人氛围与风格——

穿上西装,指间夹一根香烟,走遍全城大大小小的酒馆。

弗兰好友、摄影师Peter Hujar镜头下的她

弗兰最妙的一点,在于她对生活的不妥协。

当所有人都被日常琐事磨平了棱角、蚕食了激情,她却始终保持愤怒,对一切都“充满了各种看法。”

作为一个低产的作家、“高产的”演说家、全职的杠精,弗兰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愤世嫉俗。

有人让她描述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回答道:

“我绝不使用‘生活方式’这个词,这就是我的描述。”

——浑身都散发着一股知识分子的优越感与臭脾气。

被问起待在纽约的原因。

“如果我能想到另一个地方,我早就去了。”

她承认自己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但又表示不是“不好的”那种自命不凡。

其他人拼爹、炫富、秀文凭,而自己只是喜欢否定不同意见、对别人的决定指指点点。

很多人被她气得暴跳如雷,她四两拨千斤地回击:

我说这件事人们该这么去做,又不代表我真的能做什么决定。

如果你认为我有能力去改变这些事,你气我那还算合理。

但如果我真的能作出任何改变,我自己从一开始就不会愤怒地提各种意见了。

“我愤怒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意见太多,却没有权力。”

杠精的严密逻辑

她也拒绝使用手机。

因为在她看来,那些被手机主导的现代人,生活还蛮可悲的。

她曾在第七大道上遇到过一个骑单车的孩子。

那人一只手在发短信,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披萨在吃,仅仅用胳膊肘控制着单车。

完全就是在挑战极限。

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手机上,当然没注意到路过的弗兰。

差点被撞到的弗兰觉得难以理解。

因为她每天都很担心,怕自己在过马路时被车撞死。

但这个骑单车的人,却相信他不会出任何事。

而就算是不发短信、不吃披萨、不用胳膊肘汽车。

弗兰表示,自己也不会疯到在第七大道上骑单车。

她觉得很神奇,纽约街头每天竟然没有几万人被撞死。

因为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几百万人里,只有自己会看路。

“纽约人忘了如何走路。”

弗兰说,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

接着她和马丁谈起从前的纽约。

那个时候的街头有很多讨厌的人,但大家都遵守着一个默认的规则:

“当两个人迎面走过时,各自朝旁边让一让。”

所以一天结束时,所有人都还活着。

很匪夷所思对吧,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哪里谈得上稀奇呢?

可事实是,现在的纽约人,能做到“让一让”的,真的少之又少。

他们不是在玩手机,就是抱着旁若无人的态度、封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对此,弗兰真是气得不行。

所以有时她会故意等那些人撞过来,然后迎着他们不爽的眼神,轻飘飘地说一句:

“酒店大堂里竟然还有别人,惊讶吧?”

现在的纽约人,对生活、对他们脚下这座城市的敬意太少了。

他们似乎从未想过,这座城里还有其他跟自己一样,在“生活”的人。

那些人不是观光客,他们也需要每天赶往各种地方。

赴约、纳税、喝糟糕的咖啡。

在擦肩而过时,他们值得你那一秒的注意力。

“这个城市里真的是还有其他人的。”弗兰咬牙切齿地提醒道。

“假装我们在城市吧。”

《假装我们在城市》,正是从弗兰的个人角度来看今天的纽约。

这部纪录片一共七集,每一集都围绕现代生活的一个方面展开,艺术、交通、健康、职场等等。

但两人的对话很自由,拍摄场景也是跟随着弗兰的脚步随意移动。

其中最有趣的,是皇后区艺术博物馆里的纽约全景模型。

这个模型占地近10000平方英尺,总耗资高达67万美元,完美复刻了当时纽约城的每个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它于1964年建成。

那一年的纽约,作为世博会的主办城市,向全世界展示了自己的风采。

而如今,这个城市充满灵性的边边角角,却在被“不看路的人”忽略。

比如地面上创意十足的铭牌、涂鸦、小广告。

比如消失在时代广场的咖啡馆。

取而代之的,是可笑的临时休息椅,和丑到家的假植物。

在弗兰和马丁絮絮叨叨的对话中,我们能感受弗兰对这座城市的不满。

但这一种不满,也是带有温度的。

正是因为热爱、因为对这座城市还抱有期待,才会花心思去关注那些令人不满的地方。

“抱怨有用吗?没有。”

但还是要抱怨。

因为这座城市值得。

因为这座城市在未被剥夺它的浪漫灵魂前,也曾热烈地发着光。

虽然在这部纪录片中,大多时候弗兰都是在针对如今纽约的种种问题,作出尖锐又幽默的评论。

但在那些轻松的话语里,我们能感受到的,还是她对过去的纽约那一份沉甸甸的怀念。

这个城市如此,电影业又何尝不是这样?

快餐文化崛起,很多人失去了鉴赏艺术的耐心。

胶片在被遗忘,老一代电影人在被迫退场。

市场成了主导者,视效大片占领全球,文艺电影夹缝生存。

但庆幸的是,电影人的精神不死。

《寄生虫》的导演奉俊昊,在奥斯卡的领奖台上说道:

“在我学电影的时候,有句话我熟记于心。

‘最私密的往往就是最有创意的。’这句话出自伟大的马丁·斯科塞斯。”

当时全场的人都齐刷刷地起立鼓掌,向马丁致敬。

那个在姆爷表演时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老马,不好意思地起身,对大家挥了挥手。

两代电影人遥遥相望,老一代的梦被传承,新思想也破土萌芽。

艺术的力量,生生不息。

*本文作者:吃吃

 4 ) 关于BGM

喜欢Fran 喜欢里面的声音,收集了电影里的音乐歌单 :分享Romainkai的歌单《Pretend it’s a city 假装这是座城市》http://music.163.com/playlist/5463353071/19448639/?userid=19448639 (@网易云音乐)

 5 ) 「不语129」思考终是睿智——《假装我们在城市》剧评

如何解读一座城市?继《爱尔兰人》看睡着之后,Martin终于收回时间线性的长篇叙事,用一部文学感和演说性极强的剧作,唤醒了对于城市的感知。该剧感染力极强且有爱不矫情,四两拨千斤地贡献了史诗级水准。

制作真的是好,纽约的槽点一定在丰富的喜剧和综艺中剩不下多少空白。而该剧较为简单的话题分类,通过Fran的妙语和独特气质,串起具有时代感的观察史。这种方式兼具时间和空间的合理跨度。整体风格在诙谐的“台词”和较为成熟的剪辑中,引人入胜。笑点的密集程度,堪比脱口秀,但思维的深度又形似TED演讲,可见Fran个人魅力之深。

幽默的另一面令人看到自我认知的局限,在情绪得以释放的同时,也瓦解了二元对立的固执。Fran对城市的嘲讽和对新纽约的拒绝,何尝不是一种深情的热爱和反思呢?对消费主义的抨击,在一次次人文主义的呼唤中振聋发聩。尤其是第7集单独对图书和阅读的召唤,是对人性价值的召唤。心生敬意,这不是时代已更迭的无知骄傲,令人受益颇多。

剧集的穿插用了较多的纽约街景、地铁、地上的纪念碑和微缩模型,这的确并不是那么“城市”,更像属于过去的一种缅怀。因此该剧的确有致敬的意味。这算是Martin给新时代青年的一份礼物,也是送给自己和旧时代的一份接受。当然,最后会令人有一种感觉,城市,是黄金时代赋予了纽约的名字。对了,关于音乐,有人给扒一扒吗?似乎还是很好的。

最后的最后,应该被收藏多看几次,9.5分。


(文中图片原图均来自豆瓣)

「不语」,公众号“不著”每周四影视单元,更多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搜索"willyi_")

个人喜好,欢迎讨论,拒绝骂战

 6 ) 来,听弗兰聊聊天

被推荐看了这套纪录片。之前并不知道弗兰是谁。孤陋寡闻于本片的好处在于,看片子的时候不带主观印象。没有先入为主就能以初次接触陌生人的眼光来看待她,不会被暗示只会好奇,何人何以会让马丁斯科塞斯给她专门制作一部七集的纪录片。

没有铺开生平,没有列举成绩,只有现在的弗兰。七十岁“高龄”,留着和年轻时一样的中分发型,面容硬朗性别模糊,坐着喜欢翘起一条腿,思维敏捷语速快且流畅,一句话里带出两个you know,可能拍过电影的缘故,镜头前很自如。喜欢运用手势,摊开收拢捭阖,或是食指大动指点江山。

片名“假装我们在城市”以及以纽约为切入点,容易让人误会这是部关于城市的纪录片。是,里面谈到了纽约,它的地下铁,永远都臭烘烘。贵,来纽约需要带上的东西?钱。纽约之外的人来这里,很多人都取得了成功,而纽约出生的人都知道,在这里成功有多难。但你不知道,所以你就来了。纽约的摩天楼,本来具有原创性,结果被一些海湾国家抄袭去,反过来纽约倒像是在仿冒别人。以及,在纽约你永远不会无聊。

但,关于这些零散描述有把纽约和其他的大都市明显区别开来吗,你因此更了解纽约了吗?不,这不是一封写给纽约的情书,这只是弗兰穿梭在这个城市(模型)中和你聊聊天,谈谈自己。

说是纪录片,其实更像是弗兰的脱口秀,连对谈都谈不上,有抛出问题的一方,不过几乎都没有被呈现,因为问题在回答中已经显示出来,需要聚焦的是弗兰的回答以及观点。

以前老觉得人观点太多显得不实际,又被教育不要一把年纪了这里看不惯那里有话要讲,否则有爹味严重之嫌。但是你看弗兰,从头讲到尾什么都可以聊,人们也乐于提出问题听她的意见,弗兰说自己是个意见多多的人,可是没有权力(去改变)所以会愤怒。意见来自思考,一个能从观察中得到乐趣并有思考习惯的人不可能对周遭事物没有自己的看法。至于不被人说成喋喋不休或者好为人师,皆因其深谙语言的艺术,观点鲜明且别出心裁,且一定会以幽默的方式来表达,正所谓弗兰一开口,马丁就狂笑,笑得好像要把喉咙咳出来一样。我们花时间看她听她讲话不就是为了这种极具个人风格的调调吗。

摘录几段弗兰的观点:

如何学会幽默感?就像你想长个儿一样。
你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也没关系,也不足为奇。做的笨拙,糟糕或者可怕也没关系,但自娱自乐就好,不要分享给别人。现在人们做什么都要秀一下,点点滴滴都不放过。
区分好坏就是我的职业。我好奇他们如何评判事物。他们要么挑剔的令人发指,要么过度的夸奖别人。
养生是一种贪婪,不仅要不生病,还要健康。得花钱买各种食物,用品。加州,洛杉矶或者硅谷,盛行养生,他们关心健康,但不关心生活。应该思考的是,从养生中追寻的是什么?
关于挑战,很多人把极限体验当作挑战自己的一种方式。但那些挑战是假的。有很多事情是你必须做,或者应该做的,但他们不做,害怕去做,不擅长做,或不能完成,那才是挑战。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现实生活已经充满了挑战,我不需要去寻找那些异想天开的挑战。
讨厌钱,但是喜欢各种东西。现在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吸引人。其实不是。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钱够用就好的人,一种是有钱人。什么叫够用,钱能支付我拥有的东西就够了。一套公寓两千万美金,还不断在上涨,人们已经习惯了贵的离谱。
没有人比音乐家更受欢迎,因为音乐给了人表达情感和回忆的能力。大多数让人感觉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的,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
你有什么罪恶的乐趣吗?没有。乐趣不会让我产生罪恶感,除非这个乐趣是去杀人。实际上以杀人为乐趣的都不会因此而有罪恶感,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乐趣产生罪恶感。
对有些人来说,罪恶的乐趣其实是指非高雅的享受。
随着你不停的犯错,你的借口就越来越少。年纪大的时候,你会犯的新的错误越来越少,你会发现“我又犯了同样的错误”。这只能证明,你不擅长做这事,无论这事是什么。
我喜欢小孩子,他们是最不讨厌的一群人。一般人会认为他们吵闹,烦人,他们是最不可能告诉你听了一万遍东西的那群人,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这一点很快会消失。
年轻到还在上学的人,是不会意识到他们的美貌会消失的。这件事只有发生了你才会意识到。
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读书是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读书是种志趣。如果你在有书可读的环境下长大,有些人会喜欢读书,有些人还是不喜欢,读书就是种志趣而已。
你在这书里看到了自己吗?没有。书不应该是一面镜子,该是一扇门。
40岁以下的人肯定没有存货了,书, 唱片……,(他们)什么都在电脑上。

很有意思,一集不过二十多分钟,像听小品文一样,了解一些别人的看法总是好的,可以开阔思路,和书一样,像一扇门。

全盘接受这些观点吗,倒是不必。我们生活在一个观点充斥的社会,只需觉得听起来好有道理就轻易地被说服,省却了思考的过程,“如果你不思考,你很可能就会重复一些陈词滥调,即使是那些相对开明的观点”。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投喂和填鸭。值得学习的应该是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法,无须是知识分子,只要是自己真实的感受和建立在独立思考上的看法,即使多多又何妨呢。

推荐看看这部片子,理由是?以弗兰的观点来回答: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做那事?”好的答案是,“这很好玩。”坏的答案,“你不明白这事有多重要”。人应该有乐趣。

 短评

对博学多才 每个话题抛过来都能金句频出 有意思的故事和际遇多得可以讲上几天几夜的没抵抗力 虽然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很可能心气高/脾气怪到难以相处 但周末晚上打开网飞又不是为了找朋友 作为听众 这三个半小时我过得和老马一样快乐

5分钟前
  • 水包酱
  • 力荐

我只有一个问题想问马丁,有那么好笑吗?

6分钟前
  • Driz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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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个朋友不拍下来的确不行

8分钟前
  •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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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Fran开始卖弄她对手机的那点浅薄认知,就忍不住翻白眼。Come on!! 您都从来没发过短信,哪里来这么多仇恨呢?也是,马丁斯科塞斯都能交出像《爱尔兰人》那样老态龙钟的作品,完全可想见那一群人对当今时代有多么痛恨。这个时代或许没有那么好,但也绝没有那么糟。过分傲慢而又自我沉醉,全责怪科技吃人,其实是自己的好奇心早就死尽了。另外,别再吐槽时代广场了…多少人可能攒了一辈子的钱,才有一次机会来这看看。学学尊重人吧。

11分钟前
  • momo
  • 较差

看完后更喜欢的竟然是马丁,谁不想要一个笑得这么大声这么捧场的朋友呢!

13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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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bbish in a good way......可以作为伍迪艾伦电影的替代

16分钟前
  • 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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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这是把伍迪艾伦的班也给接了啊(另外他终于遇到比自己语速快的人了);纽约这城市就像老太太一样愤世嫉俗、尖刻直接、永远在咒骂抱怨,但底色仍然满怀斗志且乐观

20分钟前
  • Q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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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才又自负的人是应该这样活着的。斯派克·李疯狂卖体育明星安利的样子真的是我一个体育狗都要看不下去了

24分钟前
  • 阿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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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不喜欢纽约,谁不曾缅怀黄金时代呢。犹太知识分子式毒舌太对胃口了,拳拳到肉,固执得可爱。感谢Netflix让马丁老爷子拍讲究的纪录片继续焕发青春(bushi

26分钟前
  • 吴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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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喜欢王尔德发型的毒舌犹太姬呢🥺

29分钟前
  • 秃头仙人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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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会以泪洗面,但是没有,一直很开心,直到最后一集纽约公立图书馆的镜头才绷不住了。纽约不是情怀,而是现实的存在,所有的烙印都无法抹去。Fran在体育那集有一句非常深刻的话,大意是,你应当直面的挑战,是那些你不得不做的事(工作、生活、活着),而不是你逃离这些后编造出来的目标和挑战。

31分钟前
  • leaf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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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是《公众演讲》的续集,但又因更长的篇幅与片集化而在观感上比前作更加放松和从容。依然不认为勒波维茨的讲演时时刻刻都闪耀着幽默与智慧,斯科塞斯在纪录片中也存在数次由无动于衷至附和表演性大笑的突然转变。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勒波维茨之口反观纽约这座伟大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两人对纽约的爱,通过对话引申出的电影、移民、出版、生活、建筑、出租车等等隶属于或私人或公众的调侃回想而显现。斯科塞斯继续在对话间穿插各种视频素材让语言描述变得具象却又是极个人的记忆速写,甚至还间接回顾了自己的迷影史与创作史,对《黑胶时代》首集曾展现过的The Mercer Arts Center倒塌事件的真实回忆,让斯科塞斯和他的作品成为了纽约的镜像存档,如同皇后区艺术博物馆中巨大的纽约微缩模型版图,他真的倾其一生热爱着这座城。

32分钟前
  • 文森特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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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ct that Martin Scorsese's only role in this series is laughing is fascinating

34分钟前
  • 蓬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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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why I live in beijing, but I already left it.对于那些想要逃离北上广,或者已经离开了的人,她一句话给出了继续留在这个城市的理由,“我来自一个环境和治安更好的城市”,在纽约寻求的不是低房价和舒适安逸。

37分钟前
  • 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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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40分钟前
  • Her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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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是斯科塞斯自《纽约黑帮》以后一直想做的事:喋喋不休地希望向世人系统地介绍纽约这个大都会。二人皆是知识分子,但即便从公共空间聊到私人空间,从电影、音乐聊到建筑、历史,始终还是一种陌生、异质的城市勾勒。通过电影这一媒介我们有幸见证了斯派克•李、伍迪•艾伦、吉姆•贾木许,当然还有马丁•斯科塞斯眼中的纽约,关于这座城市的传奇也将会一直书写下去。

41分钟前
  • Aloy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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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负责导演、制片和提供罐头笑声,太可爱了,我宣布他的形象必须立刻代替所有圣诞老人和肯德基上校。勒博维茨的姿态太纽约犹太人了,就连她在句子之间张开嘴、舌头搅动的方式都让我想到另外几个纽约犹太人;还让我想到Jesse在和Ezra Klein那期播客里谈到的犹太幽默(不只是幽默,而是聪明——除了“wit”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一种历史性的自贬和傲慢并存,这同时也是一种“纽约性”,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永远保持着“民族志式的凝视”,观察、提炼、解释、讽刺、评判并引以为傲。她还让我看到了宽肩外套和宽松牛仔裤脚垂在西部靴外面的魅力,而且年轻时也太帅了,看得我腿软。

42分钟前
  • 烤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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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感叹 只有NYC才能产生出“女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种物种。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把受过良好教育的下城精英范和波西米亚感杂糅起来 像是街角食物卖场里永远放在货架最高一排 永远不打折的蓝奶酪和鲱鱼罐头。味道冲 但极其昂贵。弗兰看起来就像桑塔格的姊妹 再加多一个安妮霍尔 是彻彻底底的纽约风味——我真是爱惨她们的长大衣里的马甲以及随意一句就能噎死人的witty remark了

46分钟前
  • 线团的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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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潇洒的对话,傲娇而不令人讨厌的妙语连珠,不同意这是self-obsessed我觉得这是self-sufficient

4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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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te money, but I love things!!!

5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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