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扯淡的编剧!
死神为了探究人类对他的恐惧与嫌恶,于是化做一位美男子到人间去探个究竟。新闻媒体大亨William Parrish在65岁生日之际预感到自己时日无多,但对家人的留恋使他不愿在一切没安排好之前离开人世。这时Parrish一家井然有序的宁静生活被一位神秘的不速之客Joe Black打断,这位年轻的访客很快爱上了美丽的女儿Susan,发展出令人惊讶震撼的恋情。对于帕里和苏珊整个家庭来说,这段罗曼史最终变得玄妙复杂,同时又苦乐参半,因为,乔布莱恩实际上是死神的化身。只是不小心爱上了女主角的死神,竟也饱受人间七情六欲的煎熬,体验了爱情的酸甜苦辣。
在经典影片赏析的课上看了这部片子,因为片子长,分成两节课来看.
上半部看完后,总体的感觉还是可以的.尽管其中有些俗套的不能再俗套的地方,比如弗兰妮和皮特第一次见面后分手的场景.两个人轮流向后看,结果看到的都是对方丝毫没有留恋的向前大步走.这种场景已经在无数电视剧中用滥了,而这里还发扬光大了.两个人总共回头的次数能上两位数了.接下来,是非常诡异的一个片段.就是皮特突然被车撞死.这一幕简直被拍成了滑稽喜剧.皮特在两辆车的夹击下先向左,再向右,飞了出去.
影片总体来说是一部浪漫的爱情电影.但是要拍死神的爱情,确实不好表现.又要体现出死神的黑暗,无情,还要有爱情的阳光,温馨.从风格上来说,这部片子简直是失败至极.由于剧情的复杂,从编剧的人数上就可见一斑.片中扯到了亲情,爱情,友情,商业上的骗局,宿命还有人生的伦理...可憎的是导演贪得无厌,都想表现的有一定深度,其结果是一盘大杂碎--扯淡!
片中的主角虽然是死神和小女儿.但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片中不怎么讨人喜欢的絮絮叨叨的大女儿和她丈夫.他们在影片最后分别说了一段话.大女儿对父亲说的,大意是我知道每次妹妹一出现,你的眼睛就放光.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偏心与妹妹,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你爱我.对我来说这就够了.她的丈夫是对皮特说的,皮特问他们为什么相爱.她丈夫说,我是个窝囊废,娶了位富家女.我非常爱她,她也非常爱我.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能包容对方的缺点.两个人都说的非常真诚,朴实.比起那两位俊男美女的相爱要感动人的多.
片子的结尾...最扯的地方.本来我猜想,皮特是死神,肯定要离开,她的父亲也会跟着去世.对小女儿来说是残酷的悲剧.而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这么结尾是典型的好莱坞结尾.赚取观众眼泪,同时给观众留下无限的回忆.但是...这帮编剧个SB.最后父亲的生日宴会上,约定好结束后就和死神走.并且两个人已经和小女儿告过别了,此处处理的非常感人.因为剧中人物并没有说出具体的事情.但是都知道,这一离,就是永别了.此时,烟花绽放.皮特的霍普金斯并肩正要消失在夜色中,宴会上烟花映衬这女儿的泪水...这是多么凄美的结局啊!但是...偏偏小女儿看见了他们俩,并且跟了过去...我心里直喊救命...行不行啊...小女儿目送这他两走过那座桥,消失掉.我心里直骂编剧也忒狠了,还让她亲眼看见.但是,这时...奇迹出现了...皮特又折回来了...并且死神离开了这具躯体,将原来的人物还给了她...呃呃呃...什么时候死神成上帝了!
这个结尾都不能用滥俗来形容了...因为它不俗...有哪个片子敢让剧情这么发展...为了考虑片中人物的情绪...抛却了一切合情合理的东西...扯淡!!
2 ) One of My Favourite Movie
I’ve watched hundreds of different films, with various styles, assorted actors and actresses and different stories in the background of all periods of time. The one I like best is “Meet Joe Black”. This three-hour long film, which has fascinating stories and charming actor—Brad Pitt, has given me so much to think about myself and life.
In the film, Brad plays the role of Death and Anthony Hopkins as an old man with wealth and power named Bill. Days before the old man’s 65th birthday, he received a visit from a mysterious stranger—Joe Black, upon whom the Death happened to attach. In exchange for extra time, Bill agreed to serve as Joe’s earthly guide, unfortunately, Joe unexpectedly fell in love with Bill’s beautiful daughter Susan. The situation Joe was facing with was his duty and the emotion deep from his heart. On one side, he had to give the old man a happy ending and avoid him from knowing that his daughter had fallen in love with a demon; on the other side, he had to protected the girl from knowing his identity and the fact that he was the one who would bring off her father’s life, what’s more, to restrain the increasing affection to her. At last, the old man Bill died peacefully, but Death himself found it anguished to extremity to depart from the woman he loved. The emotionless Death tasted pain and tears in the world of mortal.
Brad Pitt, who acted as Death in this film, has a talent of showing all kinds of complex emotions. This “voted-sexiest man” seems expert in acting figures with complicated characters, which can be figured out from “The Fight Club”, “Legend of the Fall” and so on. The handsome appearance is just one reason why I like him so much. The more important one is the gleam of his eyes. Death was revealed thoroughly by Pitt’s eyes, sometimes lovable, sometimes desperate, but always deep and reserved. I suppose that is why the girl in the film fell in love with him at the first sight, without any hesitation.
I’ve only watched “Meet Joe Black” for twice, however, it became my favourite film since the first time I watched it. I was deeply attached by this deliberate way of expressing feelings, then leading us to think of what the life means to us. Feeling no pain doesn’t mean a perfect life, even Death can not resist the power of love, the temptation of true emotions, let alone we ordinary people. So, just to experience is a fortune.
For the second time of watching, I didn’t even wait till the very end. The moving scene had already touched the deepest place in my heart, and became the truest sensation ever since.
3 ) Meet Joe Black---那个纯净寂寞的死神
一直知道喜欢的布拉德.彼特演过这样一部电影《第六感生死缘》(原谅俺鄙视一下这个俗烂的译名),这部因为烂译名让俺一直提不起兴趣去看的片子。不过今天看完了《第十放映室》的《布拉德彼特的七个瞬间》之后,又把它翻出来看了,唯一遗憾的是优酷的屏幕真的好小,如果大屏幕的话,彼特的美色应该看得更清楚才对啊....
今天才知道这部影片的片名是《Meet Joe Black》谢天谢地,真的是个好名字。
Joe Black ,这是死神的人间的名字吧,在有这个名字之前,死神叫什么呢?就叫死神?世界上只有一个的死神?(OMG,那他得多忙啊....)还是很多个死神中的一个死神?没有特别的代号--名字,因为没有那个必要...没有认识的人,没有朋友,没有呼唤他的人,只是带走一个一个应该带走的灵魂。
这样的死神,有着纯粹清澈的眼神的死神,纯粹的不应该在世上存在的眼神。
只有刚刚从上帝那里来的孩子,才会有这么纯净的眼神。
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为你如此美好的人而设的。
也许存在了千百万年,却依然拥有如此纯净美好眼神的人,是因为从来没有在世上走一遭,所以一直一直这么干净得如同水晶。
在注定的时刻带走应该带走的灵魂,无情无欲的注视着人间,悲喜不关身。
纯真的近乎冷酷,不关心,不留恋,只是完成工作。
未被感知,即是不存在的。对于俗世的人们来说,死神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带走他们的也和别的死神没有什么不一样。
只有那么一个死神,却向往起红尘俗世七情六欲,于是他降临人间,他在将死的老人耳边喃喃低语,他附身于刚刚车祸的英俊青年。(看来死神的审美眼光很好,选了一副万里挑一的好皮囊)
他刚刚出场,要被介绍名字时却沉默不语,还是安东尼给了一个名字Joe Black.Black,黑暗,来自黑暗的死神。
他不再是孤单一人的死神,不再是不需要名字的死神,在与别人建立了联系(或者说“驯养”)那一天起,他就是独一无二的死神,他的名字是Joe Black.
他是在别人提出问题后要想一会才能回答的Joe Black,他是喜欢背着手走路的Joe Black,他是喜欢嗅食物味道和喜欢的女孩子的味道的Joe Black,他是对SUSAN说我想和你做朋友的孤单的Joe Black,他是喜欢花生酱的Joe Black,他是有点任性有点淘气的Joe Black,他也是取人性命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死神Joe Black。
他是那个眼神纯净的让人心疼的Joe Black。
只是觉得心疼,心疼那种保持如此纯净眼神的漫长孤独。
也许一直一直这样孤单下去也好,做个不知情滋味的孤单死神也好,不然,在以后的漫长寂寞的岁月里,短暂的美好回忆就是那钝刀,能将再也回不去的被红尘染过的死神之心,一刀一刀,温柔凌迟。
不想用现实的眼光去评价这个故事,这个故事,我只看到了一个寂寞的死神而已。
来了尘世一遭,带不走喜欢的花生酱和女孩子,只能带走生命的死神。
连喜欢的女孩子是否爱着他本人都不确定的死神。
你不是别人,你不是万千没有名字的死神的一员。
驯养与被驯养之后,你就是独一无二的Joe Black.
幸亏名字是Meet Joe Black,而不是恶俗到家的Meet Death...
4 ) 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张爱玲
谁是你生命中的真名天子,大概每个女人都想知道这个答案,紫霞仙子的意中人是能拔出她的宝剑的人,那个踏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可她也只猜中了前半部分,未猜中后半部分。常人是没有紫霞仙子的宝剑的,所以刘若英在《20、30、40》会这么自言自语:告诉我,谁才是我要找个那个男人,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提示,比如说,当他出现的时候,正好有一阵风掠过我的发际。这样的提示即使有,大概也是难以察觉的,需要有极其敏锐的心灵。那种一见面就如同天雷勾动了地火,刹那间电闪雷鸣照亮彼此的感觉,我们称之为“一见钟情”。就如王小波说的那样吧。
我是个俗气至顶的人
见山是山,见海是海,见花便是花
唯独见了你,云海开始翻涌,江潮开始澎湃
昆虫的小触须挠着全世界的痒
你无需开口
我和天地万物便通通奔向你
比尔这样告诉苏珊“爱是什么,爱要敞开心扉,期待心灵悸动。生活应该是沉浸爱情中,忘我的欢喜雀跃,尽力而为的,爱是激情是迷恋,要用心,而不是用理智去感受,要勇于尝试,否则就白活一场。”无论电影拍多少爱情故事,人们总还是会为片中的爱情故事感动,没有遇到爱情的人,看到的是期待,处在爱情中的人看到的是美好,错过爱情的人,看到的是惋惜。
有多少人枉此一生?又有多少人能勇于尝试?又有多少爱情因为缘分二字而错过?
我们都以为爱情会是永远持续下去,其实不然,爱是流动的能量,随它高兴自由来去,有时它会停留一阵子,有时候它会停留一辈子,有时候它只会停留一秒、一天、一个月、或年。所以不要因为爱令你脆弱,而害怕它的到来,当它离开的时候也不必惊讶,你应该为自己曾经体验过它而感到高兴。
苏珊在一个很平常的早上来到医院附近的咖啡店喝咖啡,遇见阳光俊朗的男子站在窗前用一种很温柔的口吻在打电话。后来男子在她对面坐下,微笑着对她说早安。接着男子开始滔滔不绝和她聊了爱情。他说,他的妹妹和男友分手了,感情就那么回事,如同过眼云烟,转瞬即逝,可是我想安定下来,我搬来这里,找到一份工作,想找一个人安定下来,那个人或许就是你。如此大胆直白的搭讪,如果不是因为他口气自然、态度诚恳,再加上亲切的笑容、翩翩的风度,恐怕要让人觉得冒失的。可是这样的直接一下子就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尤其是PB说可以为了心爱的女人可以放弃自己的理想,好好照顾她,照顾女人有什么不对?因为她也要照顾我。
然后是更热情更大胆的表白:“这个城市居然有如此貌美的女医生,我想让你做我的医生。……我能请你喝杯咖啡吗?让我为你服务。……我的工作钱赚得不多,但乐在其中。我想生一大堆孩子,住大房子,开好车。假设我们结婚,我会让你快乐,让我来照顾你。”初次见面就有类似求婚的告白,这样的男子真是够特别的。苏珊开心地笑着,显然她被深深吸引了。
分手时刻到了,两人站在门口,眼里分明是依依不舍的留恋。这就是她(他)期待的心灵的悸动吧。男子说:我不要你做我的医生了,我不想让你检查我的身体,因为我喜欢你。苏珊给予热烈的回应:我也不要做你的医生,因为我也喜欢你。
两人已是意乱情迷,分离让眼神笼上了淡淡的忧郁。这样的相遇是如此美好,他们甚至连彼此是谁都不清楚,离开之后是不是就此错过?带着无限的眷恋,转身,回头,再转身,回头,又转身,又回头,忧伤地停住了脚步,就是那一瞬间的停顿,汽车把他撞飞了。咖啡店的男子被死神选中了,死神有时就是这么任性。
多美好的遇见,但回头的频率不一致,一方回头总看到的是对方的背影,直至对方消失在街角,才无奈的回头。“我多么想再见你一面,在街角的咖啡店”,陈奕迅这句歌词的咖啡店不知是不是这家?对于爱喝咖啡的欧美人来说,咖啡店是很多人爱情的记忆场所吧!
任性的死神,只为借用一个躯体,夺去了年轻阳光的生命,再续了BP的未了情缘,但再见时,已不再是他,不再是那个风度翩翩,侃侃而谈的他,换了的只是一个爱吃花生酱,不谙人事的死神。但苏珊以为是他,是那个她一见钟情,欢欣雀跃的他。
“我喜欢你的味道”,“我也喜欢你的味道”,只是苏珊不知他已不再初见时的他,只是以为现在的他只是他的另外一面而已。如果在咖啡店门前,有一个人,回头久一点,正好看到对方也回头了,两人相视而笑,会不会改写剧情,生活也就如这电影,有些剧情是注定了的,无法更改的,是没有如果的。
Joe要走了,起初他想自私的把这个女孩带走,但后来他发现不能这样,Joe和苏珊拥抱在一起缱绻不可分离,他亲吻他的女孩,却还是被发现了,苏珊像是懂了又像是没懂,她只是觉得好悲伤,情人间那么多亲吻,但你总能觉察到其中每一个的含义,这是我爱你的意思,这是我道歉的意思,这是我想和你ML的意思,这是,我要走了的意思。
Joe最终选择了孤独,而不是选择了自私的带走苏珊,明白了爱情和爱吃的花生酱不一样,有些不舍,有眷恋,食得人间烟火,便有了牵挂和留恋,之前他搞不懂人类为什么时辰未到时想离开,时辰已到又不想离开,现在他懂了,懂了后,便有了落寞。
死神看着坠落的烟火,在即将带老比尔走之前,片刻的滞留,他不舍得,甚至掉了眼泪,摸着眼泪他一定是开心又心酸的,这场旅行圆满又完美,但总是要结束的,比尔看着这个悲伤的死神,用人类的道理告诉他,舍不得吧,这就是人生,难以言喻。
爱情犹如一种奇怪的化学反应,一方是氧化剂,另一方是还原剂,但还要加上合适的条件,才能发生轰轰烈烈的反应,不然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也只能换回了今生的擦肩而过,一旦擦肩而过,便是一生。没有遇到爱情,不要着急,该来的总会来,来不了也莫强求;处在爱情中的人,要珍惜,珍惜那个独一无二的TA,也因ta遇见了独一无二的自己,也许错过了ta,再也遇到此时的自己。错过了,也不要太过悔恨,“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遗憾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要做的是与过去告别,放下那段回忆,也放过自己。回忆只是用来回味的,而不是用来囚禁自己的。
跑题啦,跑题啦,跑题啦,把影评写成摘抄和感悟了。最后总结一句,阳光帅气而又演技好的布拉德·皮特真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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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只愿情约今生
生命是一场烟花,绚烂之后,归于永寂。
死神是我们的朋友,如影随形,不讲道理,随心所欲的吹熄我们的生命之火。
在曙光未露的凌晨,你六十五岁的心脏反抗示威,几乎罢工,你不禁惊问:“我快死了吗?”然后听见一个清晰冷酷的声音回答你:“是的。”这断然肯定的语气,是掌握生杀大权的死神才有的语气。
你如何反应?
《情约今生》里的韦瑟,是一如既往的沉着冷静。这一天,死神的声音总会突然响起,如泼冷水。
死神借一青年之躯,拜访韦瑟,和韦瑟达成协议:他(它?)延缓韦瑟的生命,条件是他必须随韦瑟同行同住,目的是为了体验人世生活。
以这个魔鬼的恶作剧为线索,影片主要为我们诠释了对死亡与爱情的思考。------还有亲情,事业,责任等等,不一一赘述。
死神现身之前,在一块有彩色浮雕的玻璃后面,明明暗暗,虚虚实实。缓步走出来,你会看见他的眼神,他的眼神啊,死一般的冰冷空洞。
韦瑟接受了协议。他像对朋友一样招待死神,甚至帮笨手笨脚的死神系好领带。他的生活,也发生了改变。
万贯家财的他开始步行去公司,穿过拥挤热闹的人流;忙于工作,无暇与家人共进晚餐的他提议每晚团聚,其乐融融;他对两个女儿倍加关爱,尤其和一向有隔膜的大女儿爱丽丝冰释前嫌;他开始倚窗远望蓝天白云;他突然放弃公司合并计划,因为不愿失去自己多年的心血;他追忆和已经过世的妻子的初次相识,相濡以沫;他不把自己即将离世的消息告诉任何人,即使被逼下董事宝座也保持沉默······
而对于初体验人世生活的死神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第一次品尝花生酱,他吃的津津有味,以至于拿着小勺舔个没完;第一次吃曲奇,贪婪的吃完,在人人肃穆的董事会上,向主持会议的祖说:“再给我来点。”他看见爱丽丝和韦瑟的关系由冷转暖时,高兴的咧着嘴笑;他体会到嘉莲对他的爱,如醍醐灌顶,手足无措······
如果,我们象韦瑟一样,将生命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一样珍惜;如果,我们象死神一样,把人生的点滴当初体验一样新奇,那么,我们会成熟如老人,天真如婴孩,我们对生命,一定会感到非常美好又非常有乐趣。
与韦瑟对死亡的镇定从容不同,患重病住院的老女人,认出了死神时害怕的哭:“你是来带走我的吗?”可怜的语调让死神也生出恻隐之心。
“不,我放大假。”死神的回答让观众忍俊不禁。
死神禁不住老女人的哀求,帮她消除了身体的痛苦。当死神再次去看望她时,她又请求,不过内容变成:“带走我吧!”
死神说:“你有美好的回忆吗?”
老女人心领神会,微笑闭目,安详而去。
面对死亡,谁能无所畏惧呢?身体上的痛苦不可怕,精神上的痛苦才折磨人。我们在认识了什么是死亡,在确定我们拥有美好的回忆后,我们就可安心瞑目了。也许,我们的生命,就是一个学习认识什么是死亡的过程。
韦瑟,在他最后一次生日派对上,遥望了一眼在远处树下等他如等朋友的死神后,面对着爱他的人们,深沉的说:“我们在清晨醒来的时候,能够说:今生无悔。”然后,举手挥别,从容转身,在死神的陪伴下,悄悄离去。他们身后,璀璨的烟花耀亮了夜空。
平凡如老女人,优秀如韦瑟,笑对死亡,是因为,今生无悔,死神是朋友。
爱情是生命的曙光。
早晨,在咖啡馆里,帅气的金发青年滔滔不绝的跟嘉莲讲他的婚姻理论:“照顾一个女人有什么不好呢,她也会照顾你。”他又冲嘉莲说,“我想有一个妻子,也许就是你啊。”
内向的嘉莲笑了,那笑容如乌云散尽的阳光。她的心灵被打开,迎进生命的曙光。
青年和嘉莲一见倾心。他们互相说“我喜欢你”后,依依不舍的道别,再三回首的张望,嘉莲转过街角,青年遭遇车祸------只因横穿马路时的第三次回首。
嘉莲再见青年时,青年的身体里寄居的是死神。不知情的嘉莲,用眼睛说出万千柔情,死神感受到这柔情,竟也燃起爱火。
但死神不知如何表达爱意。嘉莲温柔而主动。书房里,嘉莲说:“我可以吻你吗?”深情的吻,让死神僵硬的唇渐变柔和;卧室里,嘉莲缓缓解开死神的衣扣,死神终于尝到爱的欢乐。明媚的阳光,照耀着洁白的床和他们的肌肤。嘉莲一直微笑,眼神明澈而沉醉。死神的表情有种渐深的撼动,令人惊异的优美。这样唯美的性爱画面,散发着天堂般幸福和谐的光芒。
冷漠如死神,也逃不过情网,参不透爱字。死神决定,带嘉莲走。韦瑟动怒了,对死神说:“嘉莲是我女儿。”见死神不服气,又说,“你应该告诉她你是谁。你不能决定她的未来。”
死神深感彷徨,他对爱丽丝的丈夫说:“我有些迷乱。”爱丽丝的丈夫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告诉他什么是爱情:“我们之间共同分享心灵的秘密。”
那么,爱她,就是成全她的幸福,而不是欺瞒她,杀死她的未来。
死神和嘉莲相拥起舞,低声道别。嘉莲突然从死神变的冰冷的眼神察觉到:“你是另一个人。”是的,嘉莲爱的是咖啡馆里相遇的青年,而不是死神。
死神孤独的坐在一棵树下,望着韦瑟和嘉莲起舞。舞场中跳舞的人们旋转着。造型别致的别墅灯火通明,音乐欢快,笑语喧哗。烟花,一朵接一朵在夜空“哗”的绽开!闪闪烁烁,五彩缤纷。这人间的一切,如此美好。爱情也是。
死神抬头仰望,眼睛微微的眯着,他不自觉的用手指抹了一下眼睛,哦,这是传说中的,人类的泪水。
曾经天真如孩童的死神,学会了感动和忧伤,那一刹那,他迅速成熟又迅速老去。离开人世的时候,到了。
嘉莲追赶韦瑟和死神远去的身影,而他们却倏忽不见了。嘉莲悲从中来,却又看见,咖啡馆里相遇的那个青年向她走来。还像那天早晨一样滔滔不绝,还说喜欢嘉莲。嘉莲渐渐明白,含泪对他说:“我,我想让你见见我父亲。”
他们再续前缘时,也是影片结束时。
烟花虽然消失了,那美丽,仍然长留心中。
所有美好的,都像烟花一样,我不再问为什么。接受了灿烂,也要安静的接受消亡。
-----06年5月。旧时文字,旧时心情。
6 ) 留下的是死神
看到第三遍才明白了最后的结局:最后留下来的人是死神,因为最后女主问我们该怎么办,joe说:It will come to us,这句话是女主在走廊里曾经对joe说过的,而女主的父亲成为了新的死神,joe为了女主放弃了死神的身份。
看到第三遍才明白了最后的结局:最后留下来的人是死神,因为最后女主问我们该怎么办,joe说:It will come to us,这句话是女主在走廊里曾经对joe说过的,而女主的父亲成为了新的死神,joe为了女主放弃了死神的身份。
这么平缓冗长的电影能让我看进去,完全归功于两位男主角——年少的Brad Pitt居然可以那么帅,而Anthony Hopkins饰演的父亲也让人非常感动~~
死神最后带走的,竟是他自己。
到了最后她到底爱的是谁,是一见钟情的咖啡店男,还是与她接吻会腿发软的death。也许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只是,一见钟情真的没有那么可靠,也许当她与咖啡店男相处后,会发现他并不是自己爱的那个人。只是,爱情我们都说不好。
有種去附在醜男身上啊,附在布拉德皮特身上把個馬子算什麼!把到一百個都不算什麼!
Hard let it go…生活的确如此!大限将至,怎能毫无遗憾欣然接受…开篇两人偶遇,一步三回头那段让人很是唏嘘感叹…皮特当年真是太美了!他最好的那段时候,之前真没觉得他哪长得好看,那激萌的天然呆表情实在是让人毫无抵抗力,多给一星!配乐也很棒,一打耳就知道是纽曼的,各种女人香的“既耳感”…
充分体现资本主义中产阶级虚伪价值观的无法自圆
富豪在死神面前无能为力,但更悲凉的是,死神也一样身不由己,一样要受到制约,不得不告别心爱之人。其实所有宗教里的所有上帝,都一样没有自由,都一样要受到爱恨与命运的辖制。那说到底,这背后的傀儡之线,到底牵在谁的手里呢?
我喜欢开头老人对爱情的讲解。还有女人做爱时对他说,我喜欢和你ML,感觉就像是你的第一次。上帝。他是死神。确实是第一次。
故事一般,但是特浪漫,有霍普金斯啊~
我喜欢生日晚宴上Susan和Joe告别时她的颤抖,我喜欢大女儿对William的感情剖白,我喜欢William对小女儿爱情的劝解,当然我最喜欢最后逆转胜败的死神与赋税。
第一次开始承认Pitt是个帅哥从这部电影开始,此前认为他像许志安……
遇见你,不管你是谁。爱的是皮特的皮相还是死神的灵魂?我想苏珊是分不清楚的,她爱上的,可能只是那一种感觉。
就觉得布拉德.皮特貌美如花,风度翩翩,没觉得他演技有多么好,也就是吃了两勺花生酱而已。倒是喜欢奉献花生酱的大管家,多么讲卫生的人,知道换把新勺!
开篇皮特在在咖啡店遇到心爱的女孩儿的片段,让我印象深刻
品尝到人世间爱情的甘醇。这孩子般纯真的,迷恋花生酱的翩翩死神与他美丽端庄的,拥有夜色深邃眼睛的女孩会有着什么样不同寻常的奇遇?他们把爱情谱成乐章,邀你我一同聆听
太墨迹一电影,每句对话之间能隔4、5秒……男女主角上床脱个衣服也演半天。
Meet Joe Black这个名字更好;"Can I kiss u?""Yes,u can.";"我知道你更爱妹妹,那没什么,你可以偏心,因为我爱你,因为你是我最重要的亲人。";最美的sex;如此可爱的一个死神,当他好奇地像孩子般地看着你,如何不心动呢?
清澈、优雅而美好的片子。在那场烟花绚烂的背景下,消失的足迹,“那就是人生难以言喻……”,一句世间沧桑囊括其中。而爱是什么?爱,是一瞬间心灵的悸动,是早晨咖啡厅里的美丽邂逅。爱是成全、独自承担、遥望和祝福。人生的错过是如此容易,即使我们频频回首。Meet Joe Black,遇见你,不管你是谁~
死神也有爱情。皮特的笑眼很迷人,温柔专注,眼睛也会演戏。
太冗长了,女主角漂亮但是不停抽搐的脸给了多少镜头啊我勒个去,导致我中间睡着了3小时。可以改成相反题材的再拍一部,死神要带走父亲但是爱上了他的小女儿,为了可以更多的留在人间,父亲指使女儿去勾引死神,我真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