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何为“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常在美剧里看到的“疑点利益归被告”就是此意。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而疑罪从无这个说法,其实是更加学术的“无罪推定原则”的派生。 那什么是“无罪推定原则”呢? 无罪推定: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都应被认为无罪。英文叫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还有更高级的拉丁语,翻译出来的意思是:证明的责任在主张别人有罪的人身上,而不是否认有罪的人身上(the burden of proof lies with who declares, not who denies)。【包括此处在内,以下全是没有权威认证的本人随手翻译,下同】 这其实是个逻辑问题,即,一个人不可能证明他“没有”什么,只能证明他“有”什么。【比如,方舟子vs韩寒代笔事件其实就是个鲜活的例子,韩寒是不可能证明他自己没有“代笔”的,那证明“代笔”的责任就落在方舟子身上。但只要证明存在疑点,那利益就要归被告,按照疑罪从无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就应该判韩寒无罪——未代笔。】
理想状态下,我们当然希望“不放走一个坏人,也不抓错一个好人”,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能滴。那么当证据显示,一个人50%的可能杀了人,50%的可能没杀人,我们是把这个人关起来好还是放走好呢? 为什么西方法理思想会断然认为,即使一个人99%可能杀了人,1%没杀人时,依然应该疑罪从无,被放走呢? 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啊,一研究发现竟然是个哲学问题。 在西方刑法学中,有一句经典格言叫Blackstone's formulation “better that ten guilty persons escape than that one innocent suffer”,(布莱克斯通陈述: 10个有罪的人逃脱比一个无辜的人受苦好。) 这个叫做Blackstone的人在西方法学界影响深远,而他这句格言也奠定了西方法理的部分基础,我们其实可以从中看出“无罪推定”的思维模式。 西方法理学后人对此格言进行过无数延展,有往大里延展的,比如,“ 100个有罪的人逃脱都比一个无辜的人受苦好哟。”有往小里延展的,比如“让1个人有罪逃脱比让他无罪受苦好啦”。无论如何,总之就是要放人走啦。 哈佛大学教授专门为此写了论文叫做“n Guilty Men”,写得相当幽默,但是完全没有结论,看完非常气人。此文最后引出来一个中国教授,说这个教授听了这句格言后反问“better for whom?(对谁好啊?)” 真是一个反问句噎死人。 难怪我们常听见国产电视剧的台词是“宁错杀1千,不放走1个。”赤裸裸的东方思维。
于是,要从最基础的说起。啊!自由,自由来了! 【因为我比较懒,要说理时,如果有珠玉在前,我就直接复制黏贴了。】 首先,“自由”是人类的首要权利,是天赋的,是自然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就是说:“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 【“如果说人的天性是不要自由的话,为什么各个国家不约而同地都把监狱当做惩罚?说明你剥夺人家的人身自由这一点是最高的惩罚。说明人的天性是要自由的,这就是普世价值。”——资中筠《中国的文化复兴与启蒙》】 当然啦,自由又分很多类别。 【“人之所以为人,跟动物不一样,是因为人有思想。所以思想也是要自由的。思想自由跟言论自由是联系在一起的。你需要怎么想你可以说出来。穆勒的《论自由》里头有一条说得很清楚:他先是说,人要有信仰自由,它是不可剥夺的,它是天赋的你没办法剥夺它。但是他有了信仰自由以后,他要说出来,所以他就应该有言论自由。他有了言论自由以后,他又要传播他的想法,希望能够得到更多人的认同,所以就有出版自由,他要写东西要发表的自由。于是,一些有同样理念的人希望在一起联合起来做成一件事情,这就有了结社的自由。”——资中筠《中国的文化复兴与启蒙》】
先说主角,A姐从头开始就说不上是个很讨喜的角色,开剧首先设定的是个弱势,八卦一下,不得不说第一季开头A姐的气质实在太村了,后来感谢剧组的服装组,这个人物品味气质直接开上了火箭。 这个人物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很硬,用tough来的更合适。哪怕是她的温柔里也带着很坚韧的味道。影响很深的就是A的妈妈对她说的话,到了我这个年纪你会发现没有什么比幸福更重要。A妈妈的话来的直白的毫无铺垫,她了解自己的女儿,她知道她不会离婚。对于A姐来说,她最在乎的事情,是正确。 她从头到尾都想做正确的事,成为正确的人,对于这一点的追求超过了她其他的感知感受。她误以为Grace在了解关于避孕套的事情找女儿谈话里有一句“you are still a good girl”,yes,good girl。她要求女儿是个good girl,她自己也从小就是个good girl,她对于传统意义上的正确有十分强烈的坚持。很多人说的关于她的虚伪,和peter的不清不楚,对待Will的藕断丝连,还有背后捅Cary一刀,这些很多都是她自己感情利益和价值观的冲突。她妥协过,并且妥协过很多次,无论是对感情的妥协还是对利益的妥协,但这实在太能理解了。这才是真正把一个人物塑造起来了,因为这些这个角色才更加丰满, 对于这号人物我说不上喜欢,但是觉得很难得。有时候喜欢美剧就在于这里,它塑造起来的人物都很美妙,有关于生活的龃龉但不会龌龊,有时候阴谋都来得有些理直气壮的味道。A姐的主角光环闪闪发光,她的坦诚和坚持太难能可贵了。 说回人物,真是爱这部戏里面的女人,不论是优雅的淡定的匪夷所思的,她们都有站立的灵魂。
真是太喜欢Tacsioni这个角色了。她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总是创造性地从别人不曾注意地角度入手,最后所有棘手问题都能被她轻松化解。又有些神经质,极其注重细节(比如颜色,衣服的牌子)。什么时候犯傻什么时候聪明都掌握的恰到好处。偏偏是这个律师中的律师,在被逮捕以后却不能通过心理评估。看到EP12 心理评估那块儿都快笑死了,真是每个人有每个人过不去的弱点啊!这种像随时在自己头脑上空捕捉灵感的创造能力,在心理专家那里,就是不属于正常值范围。在她对这评估员爆笑得那一刻,我似乎感觉到了自己在不经意间观测到The Oddity of Human Behavior 时的无法言表的微妙感觉。 希望她从此开始成为主要角色。(又或许她成为主要角色以后就没这么有趣了?)
6 ) good wife:中年伤于哀乐,止于体面
《The good wife》追到最新一集了,晚上又少了点寄托,其实投入一部剧也不是那么容易——网络把时间切成碎片的时代投入任何事都不容易。
E16 LESTER太搞笑了。最后的伏笔也太……气死人。越来越不待见ALICIA了,好好的BIG C被折腾成这样。咬手帕。
大爱K姐和她老公!K姐身材无敌!好喜欢peter怎么办...Tascioni是萌物啊
第四季开头k的老公出场把主线搅得乱七八糟,中段开始发力,到季末渐入佳境,最后一集很典型的美剧模式,但是我觉得cary比较适合离开,A并不适合离开L&G
这季刚开始,编剧明显搂不住了,想整点儿抓马,结果摆活得关系繁乱人物错综,K姐老公莫名出现神秘消失,大尾巴狼装了8集然后被编剧自动毁尸灭迹了,不知道闹得哪一出。法庭戏不给力,案例无趣,尽在政治丑闻、互相陷害反攻上整景儿,Diane、Cary和红发女成了追剧唯一动力。
每个主角都精彩,每个配角都超精彩!最爱的美剧,木有之一!!!
这部戏的大部分片头都赞到爆!新季首播,第三集总算回归到之前的高水准!人生没有那么多好人和坏人,事情也没有那么多对与错,只有值得不值得。
这一季剧情还蛮狗血的。胜在客串明星越来越亮,我们家Nathan Lane多可爱,连Christina Ricci都有,越来越像“Ally McBeal”,嗯Ricci也客串过甜心俏佳人的~ Carrie Preston演的Elsbeth Tascioni比Kalinda还有厉害,而Jill Flint的Lana Delaney莫名其妙就不再出现了~ Peter完全洗白了!
看了K姐的胸器,我默默了去淘宝了束身衣什么的。。。。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Eli增加戏份好吗。Peter瘦。Alicia也显老。
好媳妇编剧已到登峰造极的境界.
连看五集,依然给力……稍微联想了下大陆律师剧的可行性……算了……残念
回归依然精彩。政治,法律,家庭,阴晴圆缺。就为最后一集的落笔,都值得加一星。你不欠任何人的。
有笑点,有泪点,有萌点,无尿点。戴安啊把你的衣服都给我吧。
明明好看!明明辣么多戏骨!!为神马总走在要被砍的钢丝上!!!为神马收视率屡创新低!!!!为神马为神马!!!!!
上一季的最大悬念就是kelinda的老公,终于出场了结果好失望啊!!
拍到第四季了没想到还这么好看,人情世故诸多玩味之处,不知道为什么和金牌律师一样,中国观众一片赞声中而米国那边收视率节节下降。。。这部剧已经赶超我之前最爱的波士顿法律了,因为它不仅仅只是律政片。
总是觉得K姐和A姐才应该是一对,这是错觉吗?
比3好
我不懂Klinda老公这条烂线到底在搞什么鬼?我不懂Alicia多次主动向自己老公送炮上门后为什么又突然顿悟了对露水情人的“真爱”?我不懂为什么全世界都要围着Alicia转,时刻担心她不是又一次背弃Cary就是再一次玩弄Will.心好累,还好有Eli…
"We don't use dad's name, we use the law"; over here in China, it goes the other way 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