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妞,出生就是西方式民主的洗礼。一切的观念和起点都是制度配套的。
她的男人,美国留学生,学了点民主皮毛,回到老家仍无用武之地。制度留给你的操作空间,不是个人能力能够颠覆的。
你再想翻身,也得在制度之下。有些东西,不是你学一下就能学到位的。我们确实要承认特色。送给所有人,共勉。
ps,电影与书存在一定的内容和差距。就译本而言,二儿子的前女友风流史没讲,男主角的嫖娼经历没讲,这两段都比较有意思。不知道译本是否有删减,电影对很多自由民主的东西有深化。电影和书都得看。
从服装,布景,到光线运用,《白虎》中的几乎所有要素,都包含有强烈的色彩。在一些场景中,色彩与特定人物的身份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在另外一些场景中,色彩则是人物情绪与性格的具象化表现。
本片使用的第一组强调色是黄色与蓝色。作为一对互补色,这两种颜色在色轮上出于相反的位置。而在影片的前20分钟里,导演通过大量使用黄色与蓝色服饰,将这对互补色与低种姓、高种姓两个阶层紧密绑定,从而为后续情节与人物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我们首先来看奶奶库素的第一次出场。在这个场景中,她背对阳光处于阴影之中,身上套着一件不起眼的深色纱丽,而纱丽里边则穿着一件高饱和度的黄色短袖。
在第二次出场时,库素换了另外一条纱丽,然而在深蓝色与红色交织的纱丽之下,她仍旧穿着第一个场景中的黄色短袖。
在影片的不同场景中,虽然纱丽的颜色与款式不断变化,但观众始终可以在库素身上看到那件永远不变的黄色短袖。以至于在库素的最后一次出场里头,画面中央的黄色虽然只占了一小部分,但在绿色纱丽的映衬下却显得如此醒目,令人无法忽视。
同样作为低种姓人,男主角巴拉姆在影片前半段中也包含有大量黄色穿着。与库素奶奶单独出镜不同,巴拉姆身上的黄色常常被用来与同一场景中高种姓人物的蓝色着装形成对比。
比如在下面这个巴拉姆初次遇见阿舒克的场景中,观众首先看到巴拉姆穿着一件象征低种姓的黄色背心,而他的身后则是两堵黄色的墙壁。
在下一个镜头中,地主老爷穿着一件蓝色的库尔塔(Kurta)从他的私人轿车走下,他的身后站着同样穿蓝衣的司机。
或许是因为这个初见场景发生在巴拉姆的贫困家乡,在尘土飞扬的低种姓滤镜之下,蓝色与黄色的对比并不显眼。为了强化黄蓝对比,导演在巴拉姆与阿舒客相见的第二组场景中,采用了相似的服装颜色。
在这个围绕铁门展开的对话中,巴拉姆的衣服仍旧由象征低种姓的黄色组成,此时与巴拉姆身处同一镜头的地主家看门人身上,同样穿着低身份地位的黄色衣服。
而在紧随其后的反打镜头中,巴拉姆透过铁门看到了站在远处的阿舒克和地主阿鹳,两人毫无意外地穿着蓝色衣服。
在接下来的三人对话中,导演让穿着蓝衣的阿舒克和阿鹳地主站在近景的左右两侧,而让黄衣的巴拉姆处于弱势被夹击的中间位置。通过精心设计的构图,剧中人物的地位高低被投射到了衣着颜色上,并形成了强烈对比。当巴拉姆念出阿谀奉承的台词时,他身上的黄色便与“低下”划上了等号,而与之相对,蓝色也自然成了“高贵”的代名词。
随着影片的展开,巴拉姆以仆人的身份进入到阿舒克家里工作,此时蓝色不再仅仅表现在衣着上,而是逐渐扩散到场景的每一部分。比如这个场景中,巴拉姆穿着浅蓝色工作装,这与他地主仆人的身份相匹配。阿舒克的帽衫有蓝色元素,平姬的背心也是蓝色的。除此之外,真正引人注目的却是平姬手里的蓝色水杯,座椅上的蓝色靠垫,还有阿舒克衣柜中各式各样的蓝色衬衫,无处不在的蓝色将巴拉姆紧紧包围,这象征着他终于脱离了尘土飞扬的黄色故乡,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工作。
事实上,色彩、衣服与人物地位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至于本片中任何与衣服颜色有关的变化,都会使观众联想到人物的身份转变和心理变化。
比如下面这场对话,色彩完全主导了场面调度。巴拉姆穿着蓝色工作服站在铁门的一侧,而他的哥哥则穿着黄色衬衣站在另一侧。即便导演没有用台词直接表达,仅仅是两件不同颜色的衣服和一扇铁门,也足以让观众感受到成为家仆的巴拉姆与哥哥之间的身份差距与情感断裂。
又比如在平姬与巴拉姆至关重要的那场对话中,当平姬指责巴拉姆的制服脏死了,她显然不单单是在指责衣服,她同时也在指责这个狗屁不通的种姓制度。
平姬是片中唯一一个把巴拉姆当“人”而非仆人的角色,她衷心希望巴拉姆能跳出种姓的束缚,摆脱奴性,成为一个独立大写的“人”。也正因如此,平姬成了本片中唯一一个提醒巴拉姆换衣服的角色。
巴拉姆显然被平姬的话所打动了。在平姬生日那天,他终于脱下了蓝色制服,换上了与平姬同一色系的深蓝绿色华服。这个场景中衣服颜色的转变,是巴拉姆心理状态与情感的具象化表现。在这一刻,他似乎超越了黄蓝两色的种姓束缚,变成了一个与平姬平等的人。但令人惋惜的是,这是巴拉姆唯一一次穿着这件衣服,也是他在本片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除了黄色与蓝色,影片还引入了第三种表达人物状态的混合色——绿色。在色环中,黄色与蓝色混合后生成绿色;而在本片中,绿色则专属于低种姓奴仆。他们是高种姓人的仆人,早已习惯了受到剥削与奴役,对痛苦感到麻木,并且形成了一套欺骗主人的伎俩。
对于巴拉姆而言,影片的前半部分他的身边几乎没有出现绿色,这是因为此时的他虽然充满奴性,但却对阿舒克忠心耿耿,甚至渴望得到主人的信任。
下面这个镜头选自巴拉姆第一次来到地下车库,画面中强烈的绿光侵占了整个空间,甚至将人物的脸也照得发绿。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远景中属于巴拉姆的蓝色房间,即便在如此强烈的绿色环境中,巴拉姆的房间仍旧保有蓝色。这种利用布光形成的蓝绿反差,既是人物身处环境的象征性表现,同时也传递了巴拉姆与其他低种姓仆人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然而当巴拉姆对主人阿舒克的幻想破灭后,他身边的空间也随之被绿色同化。这代表着巴拉姆终于开始看清他的奴仆身份,不再妄想成为阿舒克忠实的朋友,而绿色也成了巴拉姆痛苦、绝望、愤怒等情绪的外化表现。
事实上,在影片的后半段,绿色几乎成了巴拉姆在夜间的专属色。在白天,巴拉姆是穿着蓝衣忠心耿耿的仆人;而到了晚上,他则披着绿衣干尽见不得人的勾当。
在影片的最后,巴拉姆下定决心与奶奶库素决裂,并用玻璃瓶杀掉了自己的主人阿舒克。在巴拉姆自己看来,他觉醒了,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鸡笼,摆脱了种姓的束缚。为了区分此时巴拉姆的心理状态,导演使用了黄色、绿色、蓝色之外的第四种颜色——红色。
红色在视觉传统中象征着暴力、权力与强烈的情感,这些特质无疑与双手沾满鲜血的巴拉姆高度吻合。在重获新生之后的多个场景中,影片的视觉风格达到了高度统一,红色几乎占据了压倒性的地位。巴拉姆用来行贿的包是红色的;白虎车行的霓虹灯是红色的;连他的网站首页也是红色的。
在汪洋的红色中,巴拉姆彻底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既不属于低种姓,也不属于高种姓,更不属于阿舒克。他是一个人,是一种动物,是一头“白老虎”。而在他的身后,似乎站着千千万万头白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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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锋利的破酒瓶,终于刺向了阿肖克的身体,终于割破了阿肖克的喉咙,当主人仆倒在地上,当大雨冲掉了血色,这一个杀人计划对于巴拉姆来说,是一次抹掉自己身份的机会,甚至于颠倒秩序的开始,在完成杀人之后,他仰天而望,仿佛在对着天上的佛陀说话,仿佛最后一次为自己的罪恶赎罪,而仰头之后,他完成了一次自我命名:我已经成为了可以俯视别人的神——在实施杀人计划之前,他擦干净了车,他为自己熏香,他告诉了坐在后座的阿肖克一句佛陀说的话:“我只是醒来了,其他人还在睡着。”醒来就是不再做关在鸡笼里的鸡,不再被困于没有自由的“鸡笼法则”中,不再是一个卑劣的低种族仆人,甚至醒来就意味着自己成为了主人,成为了神。
雨夜的暗杀,刺中的是被压制数年的种姓制度,是从出生开始无法翻身的主仆关系,但这仅仅是开始,在第一步完成杀人之后,巴拉姆也有不安,也有恐惧,他拿着阿肖克本来贿赂官员的那一袋子钱,带着侄子达拉姆,坐上了火车,开始了逃亡,他甚至住在房间里四个星期也不敢出门,从行动上杀死主人只是一个开始,对于巴拉姆来说,重要的不是杀死主人,而是自己要成为主人,而从他走进理发店理去头发开始,他就开始为“主人哲学”注入了新的内容:他去了警察局,用钱贿赂了警察,另一个司机被抓走,他成了无辜的人;他用剩下的钱开了“白虎出租车公司”,招募了更多的司机加入;他给自己取名叫阿肖克,身价涨到了阿肖克生前的15倍;他不再关心乡下家人的命运,他千方百计帮助自己的员工,让他们不再有后顾之忧;他以企业代表身份被来印度访问的中国总理接见,他说的一句话是:“白人的时代要过去了,将来是黄种人和棕色种人的天下。”他给公司里的员工讲了自己做的一个噩梦,一个仆人杀死了主人,当他杀死了主人,便不再是噩梦,“我成功了,我逃离了鸡笼。”
杀死了主人,然后自己成为了主人,对于巴拉姆来说,他是用此后的一系列动作丰富了“主人哲学”,对下属的关系达到了极致,对未来的预判颠覆了秩序,对金钱的把控超越了企业家的身份,比起曾经压在他身上的主人,巴拉姆无疑加入了更多现实的成分,也使得自己的主人身份不再只是天生种姓制度的一个产物,他在颠覆,他在创造,当逃离了鸡笼,他也终于成为“一代只有一个生物”的白虎,在噩梦醒来之后真正成为了众人仰视的神——从鸡笼法则到丛林法则,巴拉姆改变了秩序,他似乎就是在这种醒来的状态中走向了人生的辉煌,但是,在丛林法则中的“白虎”是不是永远不存在那只笼子?巴拉姆的主人哲学是不是最后依然是一个轮回?
从关在鸡笼里的鸡,到“一代只有一个生物”的白虎,巴拉姆无疑解构了压在他身上的种姓制度,颠覆了从来没有人反抗的等级生活——从仆人到主人,是一次从不自觉到自发,又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是艰难的,甚至是一种冒险。出生于低种姓家庭的巴拉姆,他生活的拉奇芒格阿尔是一个“处于黑暗之地”的村子,家里有着众多的孩子,他称之为“蜈蚣”生活,当父亲患上肺结核而终于没钱治病死去的时候,他看到在火葬之前父亲的脚趾一直在动,“他即使死了也还在反抗。”死了还在反抗,其实是即使反抗也还是死了,所以巴拉姆对世事的悲哀在于:“要在印度赢得只有是多么困难。”而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成为了囚于鸡笼的鸡,“这个国家创造出来的最伟大东西便是鸡笼。”鸡笼的存在是为了关住那些鸡,而长久生活在鸡笼里,鸡便失去了逃离的欲望,即使当同伴被拔毛、被放血、被剁头,鸡笼里的鸡也不会意识到这种命运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它们是麻木的,从来不知道醒来。
出生于“黑暗之地”,生活在“蜈蚣之家”,命运是鸡笼里的鸡,所以他们就是仆人,就是被鸡笼法则束缚住的仆人。而仆人的存在永远为主人留着一个位置,阿鹳是这个村子里的主人,他掌管着村子,掠走了村子三分之一的收入,他的大儿子猫鼬也是和阿鹳一样欺压村民。但是对于巴拉姆来说,他对于主人并不盲从,当阿鹳的小儿子阿肖克从美国回来出现在巴拉姆面前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才是我的主人”,一个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印度男人,是可能改变现有秩序的,这正是巴拉姆选择他作为自己真正主人的原因。这是巴拉姆改变自我命运的第一步,他拒绝了奶奶为他安排结婚的想法,这是对于鸡笼法则颠覆的主动行动,他开始学习开车,认为有了这一项技能就能在阿肖克身边找到工作;他还学习了电脑,接触了互联网,以备和阿肖克有对话的资本。
在这一系列准备之后,他终于成为了阿肖克的司机,从此走出了离开村子离开原先生活的第一步,他穿上了干净的制服,他有了自己的工作,他甚至暗中揭露了一号司机是穆斯林的真相,最后他成了一号司机,开上了豪华的帕杰罗,去了繁华的德里——他第一次见识了高档酒店,打开了自己的眼界,尽管作为司机只能住在阴暗的地下室,身边都是爬行和飞翔的蟑螂。巴拉姆选中了主人,而阿肖克也渐渐把他当做朋友,在车上他会亲切地将手放在巴拉姆的肩上,他不让巴拉姆叫他“主人”而以名字称呼他,他和巴拉姆一起练网球一起打游戏,他甚至还会和妻子平姬学着他对神祈祷,而从纽约来的平姬在巴拉姆面前还诅咒该死的种姓制度,她告诉巴拉姆的是人必须通过学习改变自己。
阿肖克的宽容、亲切,以及对创业的自信,平姬的现代仪式,都让巴拉姆感受到他们是不一样的主人,而在他们的启发下,巴拉姆也开始刷牙,开始买新皮鞋,他一遍一遍刷着自己发黄的牙齿,希望将旧有的东西都吐掉——只有去除以前刻印在身上的等级符号,自己才能慢慢逃离鸡笼拥有自由。但是,“接下来的故事会变得阴暗”,这对于巴拉姆来说,是理念革新的重要一步,是从仆人到主人走出的最关键一步。在平姬生日那天,喝多了酒的平姬在兴奋中自己开车,而巴拉姆坐在了后座,这是位置的置换,似乎也是身份置换的一种暗示。但是在行驶过程中,躲开了路中央一头牛之后,车子猛地撞到了走在路上的一个孩子,惊魂未定的他们停下车看到了倒在地上的孩子,这时平姬想要送孩子去医院,但是出面拦住她的却是巴拉姆,在没有他人目击、孩子已经昏迷的情况下,逃离是正确的选择——终于他们成了逃逸者,巴拉姆为主人做出的这个选择,在最后却让他彻底醒悟。
撞车的是主人,巴拉姆为主人考虑逃离现场,但是他并没有得到主人的认可,之后他被阿鹳和猫鼬叫去,猫鼬感谢他那晚做出的选择,然后递给他一份合同,上面清楚地说明当时开车的是巴拉姆,猫鼬让他在上面签字,这是一个顶包的合约,那一刻巴拉姆才知道自己还是仆人,还是关在鸡笼里没有自由的鸡,主人可以随时将自己剁掉头,他眼中含着泪签下了字,而猫鼬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现在是我的兄弟了。”当自己重新回到鸡笼,对于巴拉姆来说,无疑是更大的打击,无法改变命运不仅仅在于自己永远是仆人,更在于阿肖克也露出了主人的嘴脸:他依然是印度富家子弟,依然在骨子里看不起巴拉姆——巴拉姆跑到外面,对着空旷的世界大喊,但是他感觉到的是强烈的无力感——也正是从这一次开始,巴拉姆不再是用寻找主人的办法来改变生活,而是开始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超越。
“我们对主人是表面是爱而内省恨之入骨,还是表面是很内心却是满满的爱?”巴拉姆的疑问是为了确定自己对阿肖克到底是怎样一种复杂的感情,他在阿肖克喝醉了酒睡着的时候,穿上他的衣服,喝着他的酒,那一刻巴拉姆有了某种主人的感觉;他学会了撒谎,偷偷卖掉了汽油,也用那辆车去接不同的客人赚钱;当平姬无法忍受这里的生活离开了印度,巴拉姆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阿肖克,他还都阿肖克说谎,说平姬还会回来的,平姬希望他会越来越好——没过多久,阿肖克便接到了平姬的离婚申请;巴拉姆读出了猫鼬的唇语,是“换人”,他于是变得更加疯狂,在看到阿肖克拎着红色行李包去贿赂官员时,他脑海中的一个声音传来:“他的这些钱是为了贿赂官员,这是穷人的钱,偷去不算是偷。”起先他不敢下手,是因为他想到自己的家人,如果猫鼬和阿鹳知道这是他干的,他的家人就会死在他们手里。
但是,当他去看了动物园的白虎之后,才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在你认识到世界美好的那一刻起,你就不是奴隶了。”白虎就是巴拉姆的人生理想,就是美好的存在,只有白虎才能改变鸡笼命运,才能适应丛林法则,于是巴拉姆开始了最具革命意义的复仇,开始了如佛陀一样的“醒来”——当他用锋利的酒瓶杀死了曾经的主人阿肖克,他就已经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这一复仇能够顺利实施,能够成全自己,关键在于传统的主人哲学已经被改变了,或者说巴拉姆幸运地遇到了阿肖克这个不像主人的主人,正是他的宽容和开放使得巴拉姆感觉到一种平等,感觉到主仆之间并不存在那一条鸿沟,甚至巴拉姆从他身上学到了贿赂这样的行为,即使在阿肖克的骨子里还有着主人意识。当巴拉姆杀死了主人,当巴拉姆改头换面,当巴拉姆开始了另一套更加隐秘也更加阴暗的“主人哲学”,或者,他也可能成为另一个阿肖克。
鸡笼里的鸡不会逃离命运,“一代只有一个”的白虎站在丛林中,巴拉姆成为了白虎,甚至是自己建造了丛林法则,但是当他对下属说起自己噩梦,说起只有杀了主人才能逃离鸡笼,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一种暗示?那些司机是不是也是鸡笼里的鸡?他们是不是有朝一日也会刺向自己的主人?而另一个隐喻是:当巴拉姆看见白虎发现世界的美好而不再是奴隶的那一刻,那只白虎其实就关在牢笼里——一样是牢笼,它里面是鸡也可能是虎,它可以让一个仆人翻身成为主人,也可能让主人倒下再次沦落为奴隶。
先说一个直观感受:旁白处理的太烦了,哪怕他是一个倒叙的形式的电影,那也我也觉得是太烦了。
虽然电影在后面表现出阿肖克在骨子里还是那种就是印度奴隶主的思维,但把它当作冲突的焦点,并且惨死的话个人觉得还是有些不好。
其实电影里也说了男主还是觉得前东家不应该那么惨死,真正被刺死的应该是猫鼬。 这可能是导演为了加剧冲突但又不想突破基本的合理性才这么安排的吧 。
还有一点,他是这封倒叙下的信是给影帝的就很莫名其妙,吹“贵国吹的”有太唐突,不是不能吹,吹得莫名其妙。而且后面说到白人必然衰落、黄人和棕人必然领导世界也是,电影中到底是怎样得出这个结论的 好歹要演出来吧?
这同时也体现了剧本中象征物的冲突的一方面,电影中完成种姓突破的是在美国长大的平姬,始终以较理想社会表现出来的是纽约。那最后怎么就达成这个样的结论?
我对这部电影两星的评价仅仅是对电影本身,虽然戏剧化处理了但电影所描述的类似事实及复杂沁血的发家史,其实是存在的,我甚至在八九十年代的事情中,见过,听过不少。这部电影硬伤太多,一部电影好歹要把自己想表达的东西顺畅的表达出来。
我在这里换一个思维方式角度很另类,但是我觉得这反而特别贴切。那就是清末的改革。
猫鼬就是清末的保守派,阿肖克是清末的开明改革派。试想,如果主角始终就是在猫鼬的控制下,没有见过阿肖克。那主角将会像他的哥哥一样,被套住一直与愚昧贫穷,别说成为后来的企业家,连一个体面的司机都不会是,就一直在那儿等拉车打煤球。高种姓的统治会很稳固。若让阿肖克这样的改革派去管理,虽然有可能结局会是好的,但难度会大大提升就如同走钢丝,更大的可能最后就是自己被弄死。好的可能性是有的就如电影中所提到,如果阿肖克在困惑的时候跟主角直接去了班加罗尔而不是在就奴隶主的思维中越陷越深,那结局很可能会不一样。这也许能能解释为什么清政府就是不愿改革。。。。
很久没写过观后感,随便写几句
看到有人说这片儿该改名叫白眼狼,其实不必。男主的确杀了他主人,但是他主人也不是真把他当朋友。虽然主人受到西方教育,觉得人要平等,仆人可以直接喊他名字,有时候对他也挺好。但是他联合他家里人让男主背锅签字说自己才是肇事者的时候,他自己被老婆甩了把男主准备的吃的打翻的时候,估计他也没当他是朋友吧。我觉得那段男主签字画押的戏他拍的真好,那个眼神真的!骨子里男主还是个印度人,种姓制度下的,跟我论文写的一样,处在一个mosaic的阶段,ambivalence 中,西不西东不东的,肯定不如他老婆更西一点,至少他老婆还会鼓励男主学习,虽然在外人面前还是会训斥他,还知道要告诉他真相。
再说男主这人,从他从第二driver变成第一driver,把干了20年的穆斯林司机赶走时,就是坏。我不觉得是因为他贫穷所以他坏,就是坏罢了,富的也有坏的。不过他在暴富后,对于下属的处理方式还是好的。至少不是像有些人,以前受尽欺压,有遭一日发了财拼命欺压弱者。他中间是反复过好几次的,终于决定干了,带着侄儿一起跳出鸡笼
不过确实主人一家人大多数确实不把他当人是真的。主要讲了caste,就是阶级嘛,但是gender 其实也有的,里面充斥了各种对男主人老婆的贬低,好在她不吃这套,忍不了就跑了。
某个tinder划到的网友推荐的,甚至还借给我网飞会员,但我却拖到现在才看 电影有意思,看到有人短评说主角三观不正白眼狼就更显得讽刺 富二代明明是阴晴不定,开心时候对你好,不开心还不是拿你当个仆人,还恶心巴拉的伪善说我们是朋友,可以说杀人不道德,但不能说主角就是白眼狼,这种思想很令人惊叹 现代社会为了防止主角这种类型的人出现,都学会了恩威施加,一点小恩小惠,再加上富二代的伪善,就能让“低阶层”的人感激涕零,别说逃出鸡笼,恐怕毕生梦想就是为主人死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印度中国都讽刺进去了,但结尾未免有些虎头蛇尾的,主角这就满足了?我还以为他要走出印度,走向世界,不然他逼逼赖赖说一堆白人世界已经过去了干啥,整个影片中都未出现啥白人
别叫《白虎》了,叫《白眼狼》比较合适。这片最大的问题是三观不正。有人说这是印度版的《寄生虫》,我觉得完全不对。《寄生虫》最后的杀戮其实有很多无奈和被迫在里面,是一步一步逼到那个份上的。而本片就是蓄谋已久的抢劫杀人,目的就是为了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在印度,对司机这么好的富二代真的不多,哪怕后来他的妻子回到美国,这个富二代也没有很可恶,所以最后司机的杀人并没有不得已。而且他杀的恰恰是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更可笑的是,司机杀人抢到钱之后,开了个拥有几十张车的租车公司,然后他就觉得他飞黄腾达了,可以与某国首脑对话了,把他的发家史当做奋斗史说出来,丝毫没有自责和悔意。
拉敏·巴哈尼不愧是罗杰·伊伯特当年力捧的导演,相对于Netflix的那些网大流水线行活导演,他常有一些不错的镜头处理。抱着对标《寄生虫》的期待,结果一嚼就是一口渣,男主角折腾到最后成了那只挣脱鸡笼的鸡,成了那只白虎,只是他发家致富打破一切的方法过于魔幻了,这样反而没了那么强的力度。
感觉是把原著中最浅显的一部分情节拍了出来,保留了原著comical的一部分,原著中很诗意的几个情节(主角小时候淌过大河抵达山上城堡后的思考,以及他决定杀人前,在德里集市书摊的情节,引出了原著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已寻找钥匙多年,门却一直开着)以及对一些重要的故乡片段,以及在新德里时重要的金发女郎和尼泊尔女友片段,在电影里都没有展现。原著中最耐人寻味的就是对于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翻拍成电影后缺失了这部分显得整体十分苍白。原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前半部分主人公在故乡(鸡笼)里的生活,电影中淡化了这部分,显示不出原著中Coop Theory的张力。原著中有很多对于中印民主映射在电影里也缺失了。其实原著的结尾部分也十分仓促,我个人认为是作者在写这本小说时没意料到会有巨大成功,获得布克奖,从而草草结尾。
印度电影的一般特点就不说了;1.头重尾轻;2.最后就开了个30人的出租车公司,是不是有点拉跨了?和前面铺垫的那么多互联网有什么关系?
网飞的改编砍掉了主人公很多心理描写,减弱了他冲破牢笼的纠结与印度制度对人性的压抑,缺少观众对他善良一面的理解和对比,几乎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片面的野心勃勃的阴谋家。虽然是看了预告片而去看的原著小说,但是小说里对于中印社会制度还是有很多隐喻和反讽,值得细细琢磨。
这是拍给中国人看的吗?至少鸡笼里的中国人都该看,它的优越之处在于通俗易懂,通俗易懂对鸡笼里的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影片最后音乐响起,司机们群聚一处,眼看要翩翩起舞,终于忍住,只是默默观望。他们谈不上前途光明,但养家糊口总是可以。从懵懂到喧闹再陷入阴暗,天资聪慧的主角冲开彷如鸡笼的阶级天花板,也只能做更高级些的仆人。创业之余,他把种族主义成功学大历史之类融会贯通,锻造一套草莽理论,还想号召隔壁大国相互亲善,一致对外。从小村到小城再到德里哈班加罗尔,走上内圣外王之路,这一切都太传神了。
比较敢拍,把印度的种姓制度类比为鸡笼,而让受过教育的上层归乡梦碎,却最终显露深入骨髓的阶级歧视,这都是电影的亮点所在:“我一直都在寻找钥匙,然而却忘了门一直开着”。然而,故事尤其是犯罪的情节本身却乏善可陈甚至做作,形式大于意义。
三星半。“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对印度的阶级矛盾、种姓制度之类的社会面貌描绘得挺入味的,感觉涨知识了。男主一路的挣扎转变演得真好,尤其是被迫当替罪羊的那一段,笑着落泪。可惜片子结构有些虎头蛇尾,发家致富快得魔幻,感觉草草收了尾。ps:为什么强行cue宝宝?
Ramin Bahrani继Goodbye Solo之后最优秀的作品,终于在戏剧化的故事和真实质朴的影像中找到了相对的平衡,粉丝爆哭!这部原著跟F451相比也更适合Bahrani改编,连网飞廉价的电视剧质感都无法抹掉他对节奏和语境的完美掌控。Adarsh Gourav真诚无畏的表演锦上添花。我太爱这些crane shot了,是每蹦出来一个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程度。
第一条热评就说电影三观不正?这是角色的反抗,并且这也不是白眼狼。不能说比其他富二代好就是好,的确很多时候也没有当人来对待。这部电影已经把原始人设做到非常细腻了,不但剖析了印度社会底层的生活以及低种姓地位的现状,还展现了“男主人”渐渐的印度化。电影的重点也不是讲述发迹过程,而是白虎挣脱牢笼的意象。
拍得很真实,这就是印度的真实写照~
还是蛮紧张刺激紧凑的,虽然明白重点是心理转变的过程但是结尾还是有虎头蛇尾的感觉。另外我全程没搞懂中国线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在电影上映之前几天读完了原著,应该说影片很忠于原著了。但是,文字能传输的思想和影像带来的印象不一样,但是可以互补。对印度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的描写淋漓精致。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此处应该把某部发言人金句循环播放……反励志还行,不过仍旧些许套路,复仇与最后平息的方式拍得过于省事儿了。
畅销书改编,拍得不错,但总觉得片子有些怪。主人公给中国总理写信是第一怪,啥思潮、社会心理会让作者想象出这么个假设?还在世的中国当代领导人,被“扮演着”出现在外国的电影中,可能还是第一次。片中极力丑化的印度社会主义政党代表,又是一怪。我知道印度南部的克拉拉邦经常是由印度共产党竞选成功执政,但没听说像影片中那样腐败。影片主线编演得还可以。有兴趣者可以看看。听说原著小说也翻译出版了。
挺让人触动的。第一桶金最重要。
印度版的寄生虫啊。后半截拉垮,但依然很精彩。天朝印度互黑什么的也有趣。
坦白说连旁白中的sir都让我很不适应,演技更是出众。如何从low caste认知中挣扎,从第一次刷牙到看清master骨子里的烂,对自己的过去生气转变成对外部环境愤怒,缠绕的问题多但自然,不输《寄生虫》,可惜雨中杀人开始败掉了。开头举报穆斯林上位一如他那份灵气,当真是模糊的道德环境,车祸情绪进入dilemma,再戏剧化的结局。master的变化其实特别有趣,生动的演绎了李光耀回答的那个问题:在西方受教育,回国后进入体制,会不会改变体制?李光耀说这些留学生会被体制改变,master后来彻底变回印度大少爷了。Pinky回到美国嫁给Nick Jonas了,哈哈。中规中矩,Netflix,3.5分,看得出来导演有才华,希望能有更大的舞台让他发挥下。
印度《寄生虫》,毕生只被教育做仆人的穷人乡巴佬和试图改变国家的富二代海归,因为司机的雇佣关系生活被捆绑在一起,乡巴佬从农村到班加罗尔再到德里,逐渐意识到世界的广播,声色犬马的滚滚红尘让本就热衷底层互害的他变本加厉;受美国教育熏陶的富二代骨子仍然信仰封建那一套,看准互联网市场妄图做一番事业,但是脱离社会现实傻白甜只能处处受挫。底层和上层的互为映照,两个人都不是坏人,但在根深蒂固的阶级信仰中不断施暴,最终在暴力的怂恿下互换角色。阶级的跨越来源于贪污、暴力、背叛、戕害原生家庭,这是印度或者说是全球经济饱和的今天最大现实。除了小说伟大之外,美国出生伊朗裔导演拉敏作为一个局外人,对于印度社会奇观的呈现和阶级矛盾的洞察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