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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时旸)
在这个每个人都急于输出的时代里,最不乏听到“xx已死”的声音,什么“摇滚已死”“诗歌已死”“电影已死”,似乎他们都是悲悯的先知。其实,哪一个都没有死,那些急于给所有事物宣判死刑的人,无非盲人摸象般看到某个事物变得不再那么热闹,就自作聪明或者标题党般地给予了定性,在这样的陈词滥调之中,只看过几本推理小说的爱好者习惯于摆出一副老油条的面孔声称“本格推理已死”。但最近这部大热的《喜鹊谋杀案》几乎回敬了这些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在此之前,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那些经典作品被一次又一次翻拍,大银幕上的《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小屏幕里的《灰马酒店》《无人生还》,大都口碑不佳,偶尔有一部评分亮眼的,也都因为对于演技与角色刻画的局部肯定,总之,大多数人都已经认定,从情节上和整体设计上讲,这类“黄金时代”的推理游戏注定再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所以说,在这样的预判上,《喜鹊谋杀案》的出现绝对是一次惊喜。
这是一部非常“阿加莎”的侦探故事,改编自英国作家安东尼·霍洛维茨的原作。无论罪案本身,推理模式,故事模型,人物设定,一切都几乎沿着黄金时代的原教旨主义延续下去,它既对阿婆致敬,又让阿婆还魂。而说到这个剧集的拍摄方式,它几乎挑衅又得意地向人们展示,看,谁说本格已死?
如何评价《喜鹊谋杀案》呢?聪明。推理小说发展至今,为什么本格、密室、诡计等等那一套东西逐渐显得差强人意?无非是因为那一切在完成了最初的惊艳亮相之后,迅速陷入了自我重复,并且沦为了一种脱离于现实世界的脑洞游戏,那些“不可能犯罪”愈发变成了纯粹的智力炫技,而侦探小说本身,除却娱乐功能之外,它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让人们看见了那些隐藏在我们身边的、没有被注目过的罪恶,让每个人流露出竭力遮掩的另一面。所以,它需要一种与现实若即若离的微妙感觉,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的社会派、冷硬派逐渐占据了上风的原因,社会派的冷酷与真实更像成年人阅读的东西,而不是孩子的恶作剧。
而《喜鹊谋杀案》显然已经将本格推理的优势与问题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想好了对策。那么,对策是什么?那几乎算是一种“以毒攻毒”的方法,用本格最大的问题破解问题本身。本格在当下读者、观众心中最大的问题不是悬浮吗?不是罪案设计显得刻意吗?那就让悬浮的更悬浮,在刻意之上更刻意,而不是欲盖弥彰地故作真实。换句话说,你们不是都已经把本格推理的那些诡计和模型烂熟于心了吗?不是都觉得无非一场戏吗?好。那我们就让一切更像一场戏。所以,这个故事采取了一种套中套中套,戏中戏中戏的结构。先设置一层故事,主角是一个出版社的资深侦探小说编辑,再设置一层故事,与她合作的畅销侦探小说家意外死亡,又设置一层故事,小说家创造的畅销侦探系列终结篇中的未结悬案与即将辞世的主角。你看,这样一来,这个故事变成了一个套娃,最内里的一层,展示一个最标准的本格推理故事,外面的两层既负责巩固——罪案又叠加罪案,又负责消解——外部的故事是当代的,当下的,在我们身边的,它足以为那个设定在久远以前的传统本格故事解腻。于是,它有效地把一道传统老菜进行了改良,没有喧宾夺主,没有四不像,脆爽的脆爽,醇厚的醇厚,陈旧的浓油赤酱还竟然有了些小清新的色泽,典型的用降维的方式升维。再加之,这几层故事中的不同角色由同样几个演员出演,那些交织、反差、互渗又氤氲出别样意味,让一场死亡映照另一场死亡,让一重悬案衬托另一重悬案。最终,让一个可复制的类型故事显露出了几分独特的作者性,哀婉、悲怆又隽永。
侦探小说,尤其本格派的侦探小说会给人一种微妙的冲突感——直面犯罪和谋杀带来的刺激和隔岸观火应对那种刺激的安稳。就像《喜鹊谋杀案》原著中所写的那样,“一瓶红酒,一包家庭装的烤干酪玉米薯片配一罐萨尔萨辣酱,旁边放着一包烟,雨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玻璃窗,还有一本书。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的吗?”这就是大多数侦探小说迷的真实写照,也精准地总结了面对这部剧时的观剧感受。
《喜鹊谋杀案》是一种思路上的成功,保持本格类型的本分,又在叙事方法上显得超脱与超越,这远比那些辛苦地在谜题本身打转,只能靠打磨角色演技去重新争夺新观众的笨办法要巧妙太多。从某个角度去看,《喜鹊谋杀案》总会让人想起去年那部热门短剧《公寓大楼里的谋杀案》,同样颇为古典本推理格式的故事,同样做了既保护内核又解构技法的叙述改造——把谋杀案置于一群热衷于真实犯罪故事的播客制作者中,那案子一路走到最终,其实已经没人关注到底谁是凶手,而都在看那一群合力破案的邻居各自怀揣的孤独与失意,以及最终赢得的友谊和温暖。
这几年,英美剧通过一些形式上的变幻,拯救也解放了很多题材,比如没有画面、只有声音的《骇人来电》也是个让人惊艳的例子。它完美解决了幻想恐怖故事中,如何为恐怖意象赋型的问题。它用最干脆的减法从根本上彻底将问题本身取缔了。所以说,没有什么无法拯救的题材,本格推理也并没有“死”,针对这种类型不是不能用,而是如何用,如何化用的问题。
(本文首发 北京青年报 专栏)
剧里展示了一半Atticus Pünd的异位字谜
有点好奇(主要是因为懒)就在豆瓣上找解答贴,但看了一圈没找到答案,于是就在手机上打了一下
以下是答案:
如果不想被剧透请现在马上立刻退出😶
🦀️🦀️蟹蟹!
————————————
意思比较糟糕就不具体写出来了,就像女主说的是英文中侮辱性最强的词汇之一
Count在美国被认为是一种非常厌女的侮辱性词汇,而在英国,该词一般出现在男性的争吵之中。
除了这个字谜,我个人比较喜欢女主和侦探在车里讨论“为什么人会杀人”的时候,侦探列出的四个理由:
恐惧、嫉妒、愤怒和欲望。
目前我所见的,不论是真实案件,还是杜撰的悬疑剧情,犯人的动机似乎无一例外地被囊括在这四种情绪中。本剧的凶手亦是如此:被金钱的欲望、侦探IP终结的恐惧,以及对作家的愤怒裹挟着,走向了极端。
虽然以前也看过数不清的悬疑推理小说和电影,但直到Atticus Pünd的这句台词,我才突然意识到whodunit 这类题材的本质是人性的描绘。用谋杀事件,抛砖引玉,逐渐揭开人物间的爱恨情仇。甚至连作案手法都不一定重要。就像剧里,一开始就暗示了作家的谋杀:被人推下楼。好的悬疑推理作品必然对人性有着入木三分的见解。
之后再看类似作品的时候也会想起这四个词:
Fear, Envy, Anger & Desire.
在开始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去梳理一下侦探片、推理片、和悬疑片的区别。
侦探片以侦探为中心,以侦探侦破犯罪案件的过程为题材,通常是正义与犯罪之间的较量为核心,并以正义战胜邪恶为结局。通常以案件侦破的进程作为故事情节的基础,其中所涉及的人物善恶难辨,直到最后揭秘真相,抓捕真凶。
推理片属于侦探片的衍生剧作,侧重严谨的推理逻辑分析,按照逻辑推理程序安排情节,或者展示侦破人员意识中的逻辑推理活动(情景再现),最终揭秘罪犯的作案过程,使得罪犯在严密的论证前束手就擒。
悬疑片指因情节使人们对主要人物的命运引起关切,而造成高度焦虑和紧张感的一种电影类型。在剧作上,利用电影中人物命运的曲折遭遇、未知的情节的发展变化或者无法看清的结局真相,吸引观众注意力并能引发后续思考和讨论。通常结局意想不到,让人大呼过瘾。有兴趣的可以欣赏一下希区柯克的悬念电影。
根据著名作家安东尼·霍洛维茨同名小说改编的推理剧《喜鹊谋杀案》在开播之初,就受到了很多争议,有拿作品本身去和英国著名推理剧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对比(作者也表示小说的叙事受到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影响),也有拿原著与改编后的电视剧对比。
但是从剧作的角度来看,这部剧从头至尾都有带着极强的吸引力。先是女编辑苏珊收到了作家康威的小说稿,并称这是他最后一部推理小说。而在此之后苏珊就收到了康威“自杀”的消息,与此同时,苏珊发现寄来的书稿竟然缺失了最后一章——这对推理小说无疑是致命打击。苏珊所在的三叶草出版社此时也面临着被收购的巨大的危机。由于多年共事,苏珊觉得康威的死必有蹊跷,加上她要为出版社的前途考虑,于是她踏上了前去寻找缺失章节的旅途,并逐步发现了杀害康威的真正凶手。
作家康威的写作习惯是把身边的人写进自己的小说中,也由此,整个电视剧是由双线叙事展开的——故事中1955年的阿提库斯·庞德要前往一个村庄去侦破一起谋杀案,现实中21世纪的苏珊要前往康威的住处,寻找缺失的章节并找出康威的死因。在康威的全部小说《喜鹊谋杀案》中,都有一个名侦探阿提库斯·庞德,在最后一部小说《喜鹊谋杀案》中,阿提库斯·庞德得了绝症,也就意味着要和读者告别了。作家康威“以死明志”,他早就厌烦了推理小说,尽管这些小说给他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和荣誉,但是他最初想要写的是不受读者欢迎的严肃文学。(我想本书的作者也藉由此来表达他对当下出版业的未来担忧)
女主苏珊的个人生活、成长经历也随着故事的展开逐渐明朗,使得观众对女主苏珊的境遇产生共鸣,无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个人觉得她和康威之间算友情)。而男主康威的生活则由阿提库斯·庞德和死者马格纳斯·派伊男爵2个人融合,而他在生命的最后终于高调承认了他是同性恋的事实,这为当下的故事内容又添加了一些兴趣。
故事的铺陈和转折总是在情理之中,又出乎意料之外。十二年前(1943)的一桩谋杀案竟然也随着故事的推进浮出水面,就像剧中给我印象最深的2句话——看似宁静祥和的村庄下,实际上暗潮汹涌,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而能够激发起杀人的因素,通过名侦探阿提库斯·庞德之口讲出:恐惧,嫉妒,愤怒和欲望。
英国剧作本身就十分讲究,从人设到场景道具等细节,无一不让人赞叹。加上导演对于人物出场方式,2个不同时空的交叉(转场处理)做得严丝合缝,让观众在观看的时候游离于2个不同的时空而不感到出戏。
最后,关于小说及电视剧的名称《喜鹊谋杀案》中喜鹊的意象,在这里我拓展一下摘自网络搜索的内容,原著中的童谣的隐喻,《喜鹊谋杀案》中的人物名字都是一种鸟类。
另外关于喜鹊的意象,我也特意从网上找了一些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喜鹊在中国文化中象征着喜悦、好运;而在西方文化中喜鹊则象征着混乱和吵闹。
附:One for sorrow,一只代表悲伤
Two for mirth,两只代表喜悦
Three for a funeral,三只代表葬礼
Four for birth,四只代表新生
Five for heaven,五只代表天堂
Six for hell,六只代表地狱
Seven for the devil, his own self,七只代表恶魔他自己
刚好看完书就看了剧,作为一个喜欢书又喜欢剧的人,想聊聊二者的不同,和两个在剧中被忽略的角色。
书和剧最大的不同,是两个案子的比重。
很多人对书的诟病,在于“书中书”、“案中案”用文字表达所产生的割裂感。我也是——当跟着庞德进入现场,仔仔细细看了200页后,整本书、突然、硬生生的拐了个大弯。
要知道,这时,我脑子里站了123456个嫌疑人,每个人都有动机,每个人都行踪可疑,但一切还没有理出思路,然而,翻开下一页,居然又出现了123456个嫌疑人,每个人都有动机、每个人都行踪可疑。
人物众多,却到了一本书的中间才堆叠出现,体验感多少有点糟糕。
雪上加霜的是,我和Susan一样想着,既然都“案中案”了,既然人物一一对应了,那么,找到杀死艾伦的凶手,是不是就找到杀死马格纳斯的凶手呢?
嗯,并没有。
两个凶手之间的关联实在是……太没有关联了,看到最后,非常不尽兴。
和书相比,剧尽可能做了弥补。
首先,剧把艾伦之死变成了重点,小说案件则大面积删减,并且充分利用视听语言的优势,把两个案子融合到一起,增加Susan和庞德的对手戏,巧妙的减少了割裂感。 同时,对关键线索做了强化,凶手推断虽然还是靠脑补,但感觉合理了很多,要知道在书里,那些嫌疑人的烟雾弹真的就是烟雾弹啊- -关键线索隐藏得又深又碎……
还有一些不错的细节改动,比如害死女管家的人做了改变、Susan收到的照片不是邻居、Susan的爱情/事业双抉择被提前等,这些改动都增加了主要人物的戏剧冲突,个人认为比书更好。 不过,也正因为做了很大调整,看完剧之后我有点小失落,因为很多人物删减后失去了魅力,尤其克拉丽莎·派伊和乔伊。
她们是这本书里为数不多代表“女性困境”的两个角色。
克拉丽莎·派伊,死者马格纳斯的双胞胎妹妹,在剧中,她几乎没什么展示,和死者的冲突也就是丁格尔幽谷,但在书中,这个角色非常出彩。
首先,她是典型的、那个年代的“倒霉女性”。
因为是女性,还不是长子,克拉丽莎在父母去世后无法继承任何财产和爵位,不得不搬出从小生活的派伊府邸,靠微薄薪水过活,而她哥哥继承一切,生活奢华。
命运的截然不同,不过是因为“12分钟”,更重要的是,后来她得知,那“12分钟”并非天意,而是父亲的命令——因为她是女性,父亲篡改了出生记录,剥夺了她继承遗产的可能性。
对克拉丽莎来说,从忍受命运的戏弄,到得知真相,内心波折可想而知。她有充足的杀机、无限的挣扎,书中对她的描写细腻精彩,以至于在我的嫌疑人list上,她排名第二~
乔伊是书中很容易被忽略的一个角色,尤其到了剧里,首先,她变成了一个黑人,这让她的困境变得无比简单:肤色歧视。
但在书里,这个角色留下的余韵更长一点。
庞德介入案件是因为乔伊,而乔伊去找庞德是因为她深爱罗伯特。在庞德拒绝帮忙之后,为了让罗伯特走出流言蜚语,她做了一件在1950年代非常大胆的事情:她贴了一张告示,告诉所有人,玛丽死亡的那个晚上,她和罗伯特在一起。
也就是说,她以自己的名誉为代价保护了爱人,她的勇敢在书里寥寥几笔,非常动人。
也因为如此,看到最后,你不得不为她叹息,她没有杀机、没有嫌疑,在充满秘密的村庄里勇敢又磊落,最后迎来的却不是好结果。
剧里对这两个人物的改变不影响观赏,但对我而言总归少了点东西。
不过总而言之,剧集值得推荐,而书也有它的优点,如果你喜欢细腻、缓慢、支线庞杂的推理小说,这本书值得一读,因为,当看到“一场葬礼即将举行”,而村子里的人一一出场,为“那个东西”、“那瓶毒药”担忧、隐瞒的时候,不需要视听语言,你也能走进那充满谜团的现场。
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安东尼·霍洛维茨的作品,听说他的故事有阿婆的风格,可是看完之后总觉得中规中矩,没什么不好,也没什么惊喜。
因为小说并不是特别喜欢,所以本来我对剧兴趣不大,不过看到网飞出的剧评价很高,还是去看了。
女主剧苏珊一出来就出乎了我的意料,我不记得书里有详细描绘她的长相和年龄,可大概是因为习惯了中国和日本的女主一定要年轻精致,就算实际上四十多岁了,也要看起来跟二十多岁似的,所以当脸上有明显的皱纹的苏珊出现时,我一时有些恍惚。我已经有太久没在屏幕上看到过如此真实的中年女性形象了。她依然很漂亮,可是毫不掩饰年龄在她身上刻下的痕迹。
抽烟喝酒不结婚,但她还是个好女孩。这两年我看的书和剧基本都是中国或者日本的,太久没看过欧美剧了,看来我需要定期去获取营养,以便跳脱出东亚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
小说是书中书的形式,欧美作品最痛苦的一点就是记名字,好家伙这本书还得记两套,两套之间还有联系,比如谁是谁的原型什么的,所以看书的时候一开始我是有些懵的。电视剧很好地解决了两个故事里的人物关系对应问题,只需要让同一个演员演就好了,可是我脸盲,看到第二集才发现,哦!原来书里和现实里有对应的人物是同一个人演的……还好我看过原著,不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出来……
剧很好地梳理了小说中混乱的人物关系,同场景之间的切换,对应人物的关系和故事梳理,这本书确实很适合改变成电视剧,影像比文字更能直观显示出两个故事之间的关系。
无论是看小说还是看剧的时候,山姆的死都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部分,可能是因为他还是个孩子,一个完美受害者的形象总是能激起更多的同情和遗憾,又或许是因为所有的故事总有源头,未成年的凶手总是比成年人更令人恐惧。
除了乡村谋杀案之外,总要有那么一两对相亲相爱的情侣这一点也很有阿婆的风格。比如杂货店里那对前职业盗贼。另外,剧里的安得利亚斯和苏珊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了小说里那种玛丽苏的感觉。
总之,剧的改编非常精彩,比原作好看的改编剧并不常见,感谢网飞。
我还挺期待《猫头鹰谋杀案》被拍出来的,原著还是书中书,不过这回是完完整整地分成了两本书,不过看《喜鹊谋杀案》的切换如此成功,或许《猫头鹰谋杀案》也可以拍成同样的形式。
无关推理,只是看完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设定独立自主聪明能干的中年女主角,要给她配一个这样的男朋友。
这个男朋友呢,除了故事最开头女主出差把自己闪送过去玩了一把小浪漫,后面两个人相处的所有场景几乎都是在纠缠不清的要求女主陪他回希腊。女主是刚刚收到一个ceo的offer啊,虽然她本人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样子一直对要不要接受这个职位摇摆不定(ps她在做为编辑跟自己的作者交涉时倒是非常冷静理智一切朝销量看了),但是作为男朋友直接要求她放弃自己辛苦打拼的一切跟你回到你自己的故乡去开一个旅馆?还是外国,甚至我都不知道女主会不会说希腊语。
此男朋友的设定是在学校教希腊语,基本上就是他也不想上课学生也不爱听,一副摆烂不想干的样子也根本挣不到什么钱,想回去开旅馆既没钱也没任何经验,就是我想家了我要回家我在这里一点都不快乐。女主跟他在一起六年,嘴上说着爱来爱去的,但是女主如果不答应他回去就确定两个人要分手,女主一边焦头烂额的破案一边还要央求他不要立刻做决定给她一些时间。
而这个男朋友最奇特的点(此处涉及剧透)
。。。。。。
就是他没钱开旅馆的时候,偷偷看了女主电脑找到女主手下的当红作者联系方式和地址(作者同时也是曾经抢过他当时女朋友的前学校同事),然后对女主撒谎有事,去找作者借钱。人家本来不知道他跟女主什么关系,借钱失败非要说一句不要告诉女主我来过,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干嘛啊?那是你女朋友手底下最值钱的作者,你一点不在意可能影响到她的工作嘛?
完了作者一听他是女主男朋友,出于自己的恶趣味真借给他一大笔钱,他还真从头到尾瞒的好好的不告诉女主,人家看女主的面子给了这么大的一个人情,就一直瞒着啊?女主发现了这件事情以后去对质,明明是自己先撒谎骗人,但是因为女主怀疑他是凶手,一句你这么了解我你不相信我就彻底立于不败之地了,坦诚难道不是信任的基础嘛?你瞒着人家干了这么多事唉。
女主呢就一直沉迷破案,要升职加薪还是为爱走天涯她是从头到尾都摇摆不定,不管谁问都是没想好,我都替她老板急死了,好话说了一箩筐就是犹豫不决。故事的最后男朋友终于发挥了一次作用从火场里救出女主,(此处插播吐槽女主大半夜的跟杀人凶手呆在一块揭秘杀人手法也是艺高人胆大,悠闲得跟在自家客厅一样,被锤真是一点不冤枉)然后呢女主就彻底不纠结了跟男朋友走了,爱情真是令人上头,虽然编剧已经强行让她失去了offer公司也完蛋了没得选了,happy ending。
小说中的谋杀案果然是一个古典的,充满阿加莎风格的经典谜题——过往隐秘的罪恶是源头,而随机率导致的因果成为犯罪的催化剂;而现实中的犯罪则平庸到不堪入目,结果是一个被离职的职员只要说出真相就会大白的案件令人气短,而「喜鹊谋杀案」也只是一个英语异位的恶作剧,当然这样工整的改编剧集已经在当下显得傲视群弱了。
咱就是说能不能先按兵不动 非要在密闭空间一对一公布罪行然后指望对方自首然后被反杀是不是
作家死了,笔下的侦探却还活着。小说与现实的双线结构与互文叙事完成度很高,由此能够想象原作之所以畅销的原因。anyway,好像大部分写作者确实性格蛮奇怪(讨厌)的……
原著小说的开篇第一段很适合描述观看感受:“一瓶红酒,一包家庭装的烤干酪玉米薯片配一罐萨尔萨辣酱,旁边放着一包烟;雨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玻璃窗;还有一本书。还有什么比这更惬意的吗?”
书我就没看下去,所以现在看剧倒是有悬念,确实不知道结尾……戏中书,一个演员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特别适合英国改编,戏剧感挺强的。原来magpie本来就有东拼西凑、捡东西的习性,作家某种程度上也是magpie。
剧里的侦探小说,作者本人嫌弃它,但编辑是真的爱它,不知道为什么很感动。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竟然比原作好,很能彰显影像优势,原著两个故事再怎么缝合都显得生硬强行,但通过镜头的切换对接实现时空转场就自然顺畅多了(虽然这个手法并不新鲜),两条叙事线的糅合较好呈现“书中书”的结构,且对大量偏家常的冗余内容作了剪裁,节奏把握相当不错——虽然案情内容依然平平无奇,但还是真心建议作者直接搞编剧吧!英国乡村风景真乃破案剧标配,室内布置也太美了。
看着看着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莱斯利·曼维尔完全可以去演一下年轻版的马普尔小姐啊!!!
我可以看240分钟霍洛维茨小说改的剧,但不想看240分钟他的小说。下次他能不能直接写剧本啊……
很阿加莎,但是比阿婆有所创新,比如说同性恋的引入,比如女性意识的思考,再比如双线叙事的加入,算是近几年来看过的最有趣的推理类电视剧。
侦探小说最好看的是过程,不是谜底揭晓的那一刻。就像这部剧看的时候一直在期待着最后一集,但看完你发现最好看的是前五集。
两个时空无缝衔接比书里要丝滑……
好好看啊!看得好满足。我最爱的双线模式,被糅合十分有趣,刚开始有些分不清人物是现实还是小说,但是很快就交代清楚了。虽然是双线叙事但是故事一点都不乱,维也纳血案小助理演gay的时候好有意思哦,希望可以拍成连续剧。
作为阿婆粉很满意。感觉就像看波罗和马普尔手牵手一起探案😂
阿婆迷的快乐!侦探小说迷的快乐!叙事结构独特,英剧特有的精致,双线衔接完美,演员演技拿捏太到位了,细节处理的也特别细心,整个观看过程可以说相当享受
谋杀小说的作者被谋杀
有节奏的悬疑戏中戏!(BTW英伦的老戏骨们从来都不愁没戏拍。
太可以了!画面有质感,演员呈现的角色到位,剧情也吸引人,一个周末可以轻松看完。导演对于建筑有种执念,里面漂亮的建筑都是全景。不管怎么样 ,这部剧成功把Anthony Horowitz安利给我,已经下单了他的几本书。
英国果然是福尔摩斯等一众著名侦探的故乡,是优秀侦探的培养皿,拍侦探电视剧经验过于丰富,把一本理智上说不算特别出挑的推理小说原作提升了相当的层次和台阶,比原作更好看一点不意外;原书里像是为凸显自身与众不同、吸引读者的技巧性的反转、嵌套,在电影/电视剧里不过只是最为常见的叙事和剪辑手法,改编内容非常尊重原作,细节也都考虑到了,比如庞德手臂上的含义众所周知的编号,不过剧集里特别是最后一集庞德所言“侦探存在的世界”融入了电视剧改编者自己的心情,想必也是所有推理侦探爱好者们共同的故乡吧,无论我们的侦探是消失在莱辛巴赫,还是因为重疾离世,但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平静的生活,继续寻找案件的真相,偶尔他们会穿越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走过某个街区,走过某个风景优美的小镇